1月15日,荆州石首市公安局对过失引起火灾的吴某依法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拿到拘留决定书那一刻,吴某追悔莫及,也彻底认识到自己的违法实事造成的严重后果。
2020年12月18日中午,石首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该市新洲工业园区湖北天佳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立即调集力量赶赴现场处置,经查,起火地点为该工厂车间,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原因为员工吴某在氧化车间的锅炉里面添加沥青过量,沥青泄露滴到下方的导热油盘管引发火灾,吴某因疏忽大意,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石首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吴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消防部门在此提醒,过失引起火灾将被依法拘留,情节严重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鉴,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用火用电,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来源:荆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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