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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我国目前单身人口数高达2亿,找对象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单身男女们在寻求各种办法,包括到各大婚恋平台相亲。但纵观严肃婚恋行业,无论是从盈利上,还是口碑上都未有企业较好地突破桎梏,各大平台一直因重度依赖会员费、野蛮营销、服务不到位、缺乏公信力等问题被诟病。
近期,本刊接到若干百合网的相关投诉,不同城市不同分店的消费者控诉点集中在诱导消费、不开发票、退款难等现象。综合《消费者报道》、聚投诉、消费保和质量万里行等投诉平台发现,2018年以来,关于百合网的有效投诉超162件,涉诉金额超490万元,男女投诉比例约为4比6,广东、江苏、上海三省投诉量最多。据聚投诉数据,四成投诉者认为百合网存在合同霸王条款的问题,三成认为其推销洗脑和诱导消费。
相亲疑忽悠:推荐不到位,相亲名额被浪费
上海李女士在百合网电话红娘多次“有合适对象”的邀请打动下,前往线下门店从下午3点聊到了晚上8点,并购买一份30000元红娘一对一服务。李女士告诉本刊,红娘并未与她谈及电话中提到的男生,反而“先是一个劲地打听经济情况、信用卡额度,然后不停地攻击我感情中的弱点”,李女士形容“红娘嘴皮子快,5小时唠叨脑袋‘一团浆糊’,签时合同一直被她们打断,根本无法细看。”
李女士回家后在网上发现相亲平台有很多负面消息,第二天申请退款却被告知按合同要扣20%违约金,“退款不成便试试服务,没想到约见的6个相亲对象都与自己当初填写的要求不一样。”
李女士希望对方“性格好、身体健康、上海购房(港澳台优先)、年薪25万、身高1.72以上、年龄范围为92年到80年……”,这些都被红娘写进了“猎头卡”,且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红娘当时没说这些要求高,一直展示她们不缺人,还拿一些事先存好的照片给我看”,但到了相亲前,红娘并不肯提供对方相片,资料信息也不详细告知,还说“试试,不成不算你名额”,事实上只要见了就消耗一个相亲名额,无论对方是否符合预设的条件。
李小姐本着信任的红娘的态度前去相亲,却发现6个男生中除了第一个感觉良好,其他人的身高、月薪、户口等均与当初要求的不一样,“红娘说我交的3万块是钻石百合会员,也会推荐同等级的男生认识,但和我相亲的男生只交了七八千元”,李小姐聊天时还发现男生有明显的特殊待遇,“女生会被要求验证身份证、学历、房产及生活照等,见面的男生却没有上海户口或购房;女生最多一天见2个,男生却说他后面还要见多2个……”
李女士的怀疑不无道理,同样向本刊投诉的王先生也投诉百合网推荐不到位,相亲名额被浪费,“百合网给我推荐的都是金融、文员这类坐办公室的,而我仅是一名普通的工厂工人,要求很简单:农村、大小无所谓,不要大太多。每次见面以后红娘也不准我直接问女生微信等联系方式,回复我都是‘对方看不上,不满意’,我觉得这样介绍再怎么相亲都不会成功啊。”
另一位张先生反映,百合网红娘告知他女生为大专学历,但在相亲过程中才得知对方是中专学历,对此他怀疑百合网故意隐瞒或根本没有严格验证会员的资料,“我的本科证书红娘就没有审核验证。”
投诉者章先生则成功加到了一名“护士”的微信,“但她从不理人,朋友圈却天天更新微商的内容,找不到半点护士的痕迹。”
退款拉锯战:次日要求退,谈退款就“休假”
李女士是在交钱后的第二天就提出退款,但由于合同上标示着“双方约定,总金额中的20%作为定金,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所交付的定金不予退还”而争论失败。
李女士告诉本刊,她是先交钱才签的合同,上文张先生、王先生等投诉者均是如此。张先生回忆道,“在店面的小格子间,红娘、经理和店长‘车轮战’般消耗用户体力,交完钱才告知服务期和约见对象的个数,随后签合同又喊着到了下班时间催促签字、按手印等,五六页合同,我一眼只能看几行,当时红娘说‘百合网全国合同都一样,如果百合网都不靠谱就没有靠谱的了’,我也就信了,没想到回去发现合同全是利好百合网的。”王先生则与百合网交涉退还未约见的名额的金额,遭到百合网的拒绝。
李女士等人认为既然购买了百合网的会员,就应当按照当初构想的对象条件介绍,如无法达到要求应该在购买之前提出,而不是一味强调资源多。目前,李女士等人还在维权要求退款,但一提及退款大部分红娘就称自己“正在休假”,纠纷之下,投诉者们向1231工商等相关部门上交了投诉。
律师意见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马锦林告诉本刊,若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对相关的服务标准(推荐的对象须满足的条件)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而百合网未能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为其筛选、推荐对象,则构成违约,李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等。
而若双方未能事先就服务标准进行明确约定,则一般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漏洞填补规则进行确定,即合同签订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对于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对于婚恋平台的服务标准如何确定,目前当然不存在此类行业标准,此类标准的衡量也有着较强的个人主观性,但从民法的公平原则出发,结合交易习惯以及合同订立的目的,百合网平台收取了李女士三万余元的服务费用,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自然也应当基本与该笔服务费用的价款相当。
对此,百合网平台可以对其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开展的工作进行一定论证,若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成本基本能与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对等,则其主张扣除已服务过的项目费用也是合理的。当然,若百合网事前曾对李女士作出相关的服务标准承诺,李女士也可以通过搜集相关证据来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根据消费者反映,他们与百合网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存在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对于经营者责任约定不明等情形,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以格式条款的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其内容可认定为无效。
专家点评
百合网和珍爱网、世纪佳缘等婚恋平台与社交交友平台不同,主打严肃婚恋,消费者选择该类型网站意味着他们婚恋目的明确,直奔主题,希望能从中获得适当的婚恋资源,并非认识几个朋友那么简单,而陌生男女的相亲约会具有不可控性,高额的会员费能否给消费者带去相应的对象呢?百合网无法确保推荐的对象符合“硬性条件”,那又如何去评判这类定制服务是否到位呢?
本刊采访了广州青年文化宫青年婚恋服务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展鸿,他分析认为:“现在很多实例证明,婚姻并不是人生必经的阶段,而是一种可以选择的生活方式。如果有更好的生活方式,婚姻可能就不是首选,但存在来自社会或家庭的期盼,导致了他们是在一种矛盾的心理环境下去接触婚姻。
‘能让我更好的生活我就选择你,如果你让我感到有负担或压力的话,我就不选择你’这是一种普遍现状,由于对生活的恐惧,人们存在着择偶过度索求的反应。
我们会发现在婚介所和婚介平台认识人的时候,往往像‘审犯人’一样的:什么工作、工资多少……先问条件,看跟自己匹不‘匹配’。我不喜欢用匹配这个词,这个词带有一定的贬义,人不是货品,怎么能挑的?两个人不深入接触,一开始就在对条件,哪会产生爱慕,最多的就是嫌弃。但用户消费了钱,当然是会根据条件来挑选,这违背了爱情的本意。
假如一个没有交钱的非会员和你见面了,实际上交不交钱和做你对象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仅仅因为对方没有交钱而投诉,是找平衡呢还是找对象呢?但用户消费了钱,想要的服务是推荐,这又违背了爱情的本意。
这些情况催生了一种不理性的消费模式,但消费者的需求能够催生大量的资本的产生,这也是商人所面对的一个诱惑。
很多人误以为花钱找对象可以提升层次,事实上,找对象要看对方生活习惯跟你的生活习惯是不是能够同步或和相互包容,社会上大量案例表明,不同‘层次’的人因为生活习性相容过得很好,反之同一层次的人也常闹矛盾,如果你是那种要求过高,那超出理性的范畴了。
如果不要求推荐的话,仅是要求想多认识些朋友,是很难踩到地雷的。每个人都应该有这样的能力、觉悟以及善用社会渠道的方法去认识更多的朋友,如果他们在青春期就有人去引导他去实践,掌握交友学习的方法,那就不会有这么多迷茫的人。如今,社会在这方面的文化和教育存在缺失,理应从小就接受父母、家庭、学校、社会关于婚恋观正确的教育。
但很多人就第一次见面,就想全方位了解透,我认为相亲的时候就只能看到两样东西,一是对方外貌,二是对方说话听不听得明白,剩下的是要在生活实践中去发掘去了解的。”
物化男女非正常价值观,网络婚介法律应尽快出台
笔者认为,如今婚恋平台就像是升级版的婚姻介绍所,依旧是以“个人条件”作为婚恋的筹码,并对这些筹码作相应的估值,身高、体重、样貌、学历、工作以及感情经历等都被明码标价。作为婚恋平台,有责任及义务引导正面的交友价值观,物化个人条件有悖于精神文明建设。与此同时,老牌婚恋平台的信誉度并不高,老问题反复被投诉,随着00后迈进成年门槛,老牌婚恋平台以推荐相亲为主的商业模式似乎已跟不上年轻人的步伐。
目前,我国关于网络婚介的法律尚未出台,笔者呼吁有关监管平台尽早完善相关法律,以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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