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旅游费用入什么科目
应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
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1)公司商业旅游费用分录扩展资料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公司组织的旅游费要怎么做会计分录,计提的时候
1,公司组织的旅游可以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其他费/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如果是以公司"工会"的名义组织旅游的,则直接冲减公司计提的"工会经费"就行。
借:管理费用-工会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单位发生的职工旅游费该如何做会计分录?本年福利费已经用了
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
计提福利费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26800
贷:应付福利费 26800
使用福利费时:
借:应付福利费 98000
贷:银行存款 98000
期末继续保持借方余额,下一年度计提后自动冲减。
如果执行新准则,不需要计提,使用时直接计入费用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98000
贷:银行存款 98000
企业外出旅游的费用怎样出会计分录
如果是为职工支付的,可以计入福利费。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公司组织旅游费分录怎么做?
这种费用,公司有工会的可以放在工会经费里支出,没有工会的,就放职工福利费用支出。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旅游费用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4]11号文件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卷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据实列支,但是同样适用不能超过实际发放工资总额的14%的标准。
我们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的费用如何做会计分录?
除了烟酒做招待费,其他都入差旅费,让领导做好签字。
《职工旅游费用应该怎么作会计处理
一般企业在组织职工旅游时,有办公室组织,也有工会组织等情形。组织职工旅游的费用如何税务处理,关键看是哪里组织的、以什么名义组织。若是以企业名义为单位职工搞福利,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的规定,“单位组织职工出去旅游的费用”应属于企业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非现金形式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的劳动报酬,应计入工资总额,计征个税。
若是以工会名义组织单位职工搞活动,发生旅游的费用应使用企业拨缴给工会的工会经费。而不能直接计入工会经费在税前扣除。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只能企业提取并拨缴给工会的费用。税前扣除只能是凭《工会经费拨缴款凭证》。
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项“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规定,单位组织职工出去旅游的费用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畴。
所以,此项费用即不属于工会经费,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而应计入工资总额,需计征个人所得税。
扩展阅读:
其他属于福利费开支范围的传统项目,继续保留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福利费开支有五方面调整:
通知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的规定,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以前的财务规定进行调整: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已经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或提取,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再列作职工福利费管理。
2.其他属于福利费开支范围的传统项目,继续保留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比如: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职工困难补助、福利部门人工费用等。
3.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职工疗养费用、防暑降温费、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调整纳入职工福利费范围。
4.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过去未明确纳入职工福利费范围,《通知》印发后,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作为“各种津贴和补贴”,明确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如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相关支出则调整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5.对于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明确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11号规定:
一些企业和单位通过组织境内外免费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形式奖励营销业绩突出人员的现象比较普遍,要求国家对此类奖励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经研究,现就企业和单位以免费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形式提供个人营销业绩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如下: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5〕94号和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条例》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说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不能在税前扣除。
鉴于上述二点,考察费和商业保险在个人所得税上都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条例》只规定了商业
旅游费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公司支付员工旅游费100%报销作分录
借:营业支出—员工旅游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公司支付员工旅游费70%报销30%员工自负作分录
借:营业支出—员工旅游费
借:其他应收款—垫付员工旅游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注:公司报销员工旅游费不能税前抵扣
公司组织的旅游费要怎么做会计分录,计提
公司组织职工花旅游费由公司全额报销,但是职工旅游费用不得税前抵扣,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调增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职工旅游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