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强制购物会有什么处罚

旅游团进购物店遇到骗局能投诉旅游社吗

我也遇到过,旅游团带我们去一家珠宝店,说买不买无所谓,不会强制,就请来了一位导购为我们讲解,因为我们每一站都当听听课,讲到一半他们就说他们总部来人调查工作,忽然进来一个老头说是董事长,说了一堆。后面说和我们聊的很好,全场所有商品二折给我们,当时好多人起哄买。那个人忽然又不高兴了,说我们不信任他,然后又开始吹牛了,说信任他的人留下来,然后质问我们留下来的人,相信他的话就拿银行卡刷给他看,当时银行卡都给刷爆了。回到家哪去鉴定这些珠宝是假的,而且他口中说的企业包括名字什么都查不到。十几万啊,一堆几十元钱的假东西几万一件卖给我

旅行社强制购物,会有什么处罚?

(一)对旅行社的处罚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处三十万元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二)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处理;
1、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罚款;
2、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对导游、领队的处罚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2、被吊销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领队证;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对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的处理;
1、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2、要求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带旅游者进入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名单的购物场所;
3、依法移送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

旅游购物退款,旅行社不协助退,该怎么弄

首先,要明确几件事情~

您所谓的“旅游购物退款”方面的问题,您的购物地点,是旅行社指定的(或者行程内的)某一个购物店(比如,某某珠宝店,或者某某名表店等等),这种一般都是可以和旅行社协商,看能否通过旅行社的协调,退货退款。(具体的退货退款政策,还是要遵循您买东西的店铺的政策哦,亲)

您所谓的“旅游购物退款”方面的问题,您的购物地点,是旅游行程过程中的,旅行社安排的某一天市中心或者闹市区的自由活动,会建议您说,您可以逛逛当地某一个shopping mall或者说土特产超市或小商品市场等,这种一般旅行社都比较无能为力,因为商场购物是比较个人和私人的一个行为,和旅游公司无关。如果友好协商,旅行社愿意,那说明他们比较热心。坦白说,您的个人行为,即使他们不愿意帮您,也不触犯法律。

您所谓的“旅游购物退款”方面的问题,您的购物地点,是您自行前往的。坦白说,这个旅行社更加可以把这个认定为个人私人行为。

以上,是我暂时想到的一些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一定的帮助

旅行社安排购物,出现问题不给解决

是旅行社安排的购物行为,出现的问题是可以向旅游局投诉。不知道你是国内还是国际的旅游,所以给你了一份详细的内容,或者告诉我们你在哪个省市!
旅游投诉指南:
旅游一定要选择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旅行社,才能保证你旅游的愉快和安全。
正规旅行社应取得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旅游业务范围是经过严格核准的;中国公民出境游由国家特许经营,必须在营业执照中注明,否则就是假冒。
目前,我国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主要负责组织、接待外国人来华旅游;这其中有一小部分国际旅行社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未经批准而承办出境旅游业务的均属非法。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游客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在旅游目的地的选择上,不要只盯着著名景点和热点地区。出游前多留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选择一些新开发的景区,随团走一些新组合的路线会更有收获。
第二,想要不花冤枉钱,并物有所值,您最好先做到:找正规旅行社,乘“游”字头大巴车,到开放的景点去。
第三,学会签合同,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根据旅游是先交钱、后上路的消费特点,旅游合同自然成为旅游者的护身符。旅游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还要明确游览景点数目、导游服务标准等,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以后的旅行中,双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像改变住宿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等,旅游者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记录下来,以便今后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反之,旅游者的协议变更,如暂时离团、返回等也要事先通报旅行社,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购物慎重,不要花钱买陷阱。购物是旅游的六要素之一,出游购物能带给旅游者更多的乐趣。但是,旅游者购物一定要量体裁衣。特别是旅游区的商品一般比普通商店的定价要高一些,建议旅游者不妨购置一些价值不高,但有特色的纪念品,既可满足购物欲望,又给自己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
第五,如果在旅游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应尽快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否想到拿起自己手中的“武器”去投诉
一般来说,发生旅游纠纷,可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被法院受理的案件,消费者协会、旅游质监部门将不再受理。
游客在旅行过程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立即去当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游客已旅行归来,可到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递交投诉状。
学会“投诉”为“防患于未然”之举,也将更好地提高消费者的法规意识,完善旅游服务质量。
如何写投诉状
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写投诉状应本着真实的原则反映情况,具体的说,一份完整的投诉状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单位(团体)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二、被投诉者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三、投诉的事实与理由。
四、具体的赔偿要求。
五、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门票、机船车票、凭证、发票等。
另外,投诉者应该按照被投诉者的数量提出投诉状副本并依法在投诉过程中提供新证据。
投诉者可以对哪些损害行为进行投诉?
一、 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二、 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
三、 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破损或丢失的;
国家旅游局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7:00
投诉电话:(010)65275315
传 真:(010)65122096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邮 编:10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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