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介绍

日本签证都有些什么种类?求大神介绍!

帮大家介绍下入境日本常用的十种签证类型。

1、留学签证
留学是年轻人赴日的最主要手段之一,而且从2015年1月1日起,留学签证将不再局限于高中、大学等高年龄留学生,包括小学、中学在内的适龄青少年一样可以申请留学签证赴日。

2、技能签证
技能签证获批的原因是你拥有某些“技能”,比如厨师、雕刻师、木匠等等可以完成普通人无法完成的工作的人群。此类签证需要有正规企业(比如雇佣厨师的料理店,雇佣木匠的建筑类会社等等)对你进行雇佣才能赴日,对身在国内的朋友来说,如果不通过中介等手段,获得雇用机会的可能性非常低。

3、研修·技能实习
日本法务省对该签证资格的描述是“通过在日本本土企业的实习、培训等手段,习得特定的工作技巧和工作方法”——和我们国内大学3年级学生参加的企业、工作现场实习类似。

4、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该签证类型是由原来的“技术签证”和“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统合而来。在2015年4月1日之前,日本理科毕业的留学生获得相应的工作岗位后可申请“技术签证”,比如最典型的IT类技术人才可申请技术签证。而日本大学文科毕业的留学生,获得相应的文职类工作,比如秘书、翻译、国际贸易等等。2015年4月1日之后,两者合并统称为“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

5、日本人配偶签证
该签证指的是和日本国籍持有者结婚后可以申请的签证类型。自由程度相当高的签证。没有职业种类限制,没有工作时间限制,没有任何限制——除了不违法之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权利方面,除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拥有和日本人完全相同社会权利。不过一旦离婚,该资格即被取消……

6、家族滞在签证
这个签证的名字有点怪怪的,不过它就是这个名字“家族滞在签证”。持有合法居留日本的签证持有者的子女、夫妻可申请此签证。和留学签证所持“资格外活动许可”类似,家族滞在签证获批的原因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使夫妻、子女团聚的,而非为了让你从事其他活动。相对容易申请,即能和家人团聚,又可以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打一些零工贴补家用,非常人性化的一种签证类型。

7、定住者签证
有人经常把定住者和永住者签证搞混淆,虽然两种签证非常相似,但本质上还是不同的。“定住签证”持有者多见于日本在华残留孤儿的中国籍亲属,以及和日本人再婚后,与前夫/前妻所生的子女等。每3年需要到入国管理局更新一次签证期限,而且定住者签证持有者的依附人一旦丧失在留资格,定住者也将一同丧失在留资格—。没有就职种类限制,没有工作时间限制……除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有和日本人完全相同的社会权利。

8、高级人才
为了更多的吸引外国高级人才留在日本,日本政府对该签证类型的优遇程度极高,比如博士学历持有者,并且进行某项专门研究年数超过10年,同时又是日本科研机构聘请的管理级研究者申请该签证,将会获批“无限期居留资格”。该签证类型是2015年创立的新种类签证,可以简单的认为,该签证类型将过去的研究、教育、教授、高级人才等等高学历者赴日签证进行整合优化后的签证类型。就像该签证资格的名字一样,首先,你得是“学霸”级别的人才,或者在某些科技领域有过人的研究水准等等,总之,该签证类型并不是给普通人准备的。日本政府对该签证类型的优遇程度极高。

9、永住者
该签证资格相当于美国的“绿卡”级别签证,从它的名字你也能很清楚的知道它代表的含义。除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拥有和日本人完全相同的社会权利和国民级待遇。无论申请住房贷款还是任何信用机构的服务,都可以获得最大限度的优惠。

10、日本观光旅游签证
此类签证的发给对象是以观光旅游为目的申请人。因此,除观光旅游以外的短期访问目的都不属于此范围。此签证类型分为:三个月个人单次旅游签证、三年多次往返签证、五年多次往返签证。

办理签证时,自我介绍一般要说多少?

一、 核心问题: 出国目的问题&身份问题一般说是学生的都不会有大问题,对你学的专业多了解下二、 资金证明问题资金证明问题主要会集中在那些自费的学生身上。因为是自费留学,所以一方面需要你通过资金证明来证明在现金上你是有能力支付你未来几年学习的资金的。另一方面通过学生或学生家长的工作来解释我家的钱来源合理,不是借来的,同时也不是非法所得。并且在未来也会有一个很稳定的经济后盾。同时也可以通过其他辅助性的材料来告诉签证官,我并不是把我家里所有的钱都花光了,我家里还有其他的财产。 【不要有移民倾向】比如:问你读书后要干嘛,千万别说要留在外国工作,要么说回国工作,要么说有进一步深造安排。三、归国计划去留学一般都是学生,签证官认为既然是学生就应该有一定的英语基础,虽然过去还得学语言,但是一点英文都不会而且签证的时候吞吞吐吐看起来很紧张肯定是不行的。不过,如果实在不会英语,他们也能听懂中文的。看看是否幸运喽~英语好多人面对外国人说不出,是因为经常不说,不知道该那么说,可以自己看看雅思的口语题和答案,对你有启发,祝你好运

请介绍一下绿卡的类型

“绿卡”实际上是一种大众称谓,我国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的规定,是参考了国际上的“绿卡”制度。永久居留资格是一国政府依据本国的法律规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在本国永久居留,而不受居留期限限制的一种资格,现在通称叫“绿卡”。这个规定跟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基本上是一致的。
1.从学生身份到获得绿卡

对于大多数赴美留学的人员,为了获得绿卡,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学
结束后,先寻求一份工作,以雇主出面将F一1学生身份转为H一1B受
雇身份,再经过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待劳工证批准后,再以第
二类职业优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移民申请批准后,再申请
绿卡。

以其某一专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明,他申请移民美国符合美国的
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卫生保健方面的利益。个别具有特殊能力
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不必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部分持F一1学生签证的人士,无论他现在是在作助教工作,或是作博
士后研究,可以此方式申请移民。

2.J类签证的申请绿卡

凡持J一1签证的赴美访问学者,在美国完成了预定的学习研究计划后
,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居住及工作两年后,才可以在美国申请永久居
留身份,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该类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权的途径。

但该类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移民:

(1)“特别杰出的人士”可以通过第一优先类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
民申请;

(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学历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途
径,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3)向移民局申请免除返国居住两年的限制。

当然,也可以回国住满两年以后,再以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3.L类签证申请绿卡

在美持有L—I签证人士,可按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向移民局提
出移民申请,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
需时间也要快得多。

L一1签证是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
员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为公
司里的L—l签证人员,包括为外国母公司的经理人员申请绿卡。母子
公司的关系不需要预先存在一段时间,如一家美国公司已营业了一年
,现在被一家中国公司全部收购或部分收购(部分收购需达到“有效
控制”),这家被收购的美国公司可立即为中国这家公司的经理人申
办绿卡,申请人是否具有L一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国的时间并不重
要。

美国子公司经营额的多少会对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有一些影响,经营额
如超过50或100万美元,获准的机率就高。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
证明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美国分公司还
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包括营业额、利润、纳税、员
工人数等。

具备了以上条件的L一1签证人士,均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
权,通常,移民局会在二、三个月批准其申请。

4、特殊能力人士申请绿卡

对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学历的人士,无论持有何种非移
民签证,大都能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请移民。只要
具有硕士以上的学历,并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证,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
民申请。

这些人如通过专业移民律师,援引“国家利益和推荐信,论文是特殊
能力的硬指标,推荐信的写作技巧也是成功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在研
究中取得了具体成功,但还未来得及发表成果的人,靠推荐信的作用
。对于某些在校的高学位学生来说,也可利用这一程序,提前申请绿
卡。

取得绿卡,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就自动成为一位美国纳税居民,得
向美国政府申报全部收入。必须在每年4月15日前递交美国的“1040
税收申报表”,不执行美国的税法被视为犯罪行为。若被证实触犯了
税务法律,绿卡就会被吊销。

外国人取得永久居留权以后,是否维护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在法律
上并无定期检查的规定。近年不少港、台的华人申请移民到美国,但
是当取得绿卡,成为永久居民后,便纷纷欲返回原居地工作或发展。

一般情况下,永久居民(持绿卡者)只要离境时间不超过一年,便可凭
其绿卡重新入境,但若离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绿卡便不足以保证他能
重新入境,绿卡在入境时有可能被没收。持绿卡者在出境前若估计离
境时间超过一年者,应先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回美证。回美证自离境时
起有效期可达两年,如两年内当事人仍然没回美,则只有向美国驻海
外领事馆申请“特别移民”签证,获准后方能返美。

移民局会考虑下列因素,以决定申请人是否真正希望保留美国永久居
民身份,包括:离境时间之长短、离境的目的与动机、是否继续以居
民身份申报税、保持与美国关系的证明文件(如房地产证明书、银行
帐房、信用卡、有效驾照等等)、申请人亲属及家庭成员所在地、申
请人的工作性质及工作所在地等。

有意成为美国公民的绿卡持有人必须明白,回美证虽能保留其绿卡,
却不能缩短用来申请入籍所需的时间,包括法律上要求的居住时间和
实际上居留时间。同时在申请人入籍时,申请人在最近5年中最少要
有一半时间居住在美国。

为要保全永主居留权,须以客观的行动加以佐证,下列具体行动可供
参考:

(1)在美国境内购置房地产;

(2)在美国申请银行户头;

(3)保持美国驾驶执照、信用卡;

(4)家人或亲属尽可能定居在美国;

(5)想办法在美国找一个职位;

(6)要以永久居民身份报税,证明自己是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
国社会尽义务。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根据自己在海外待留多
少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上报的税金。美国税务法规定,美国的永久
居民如果在海外工作,其年收入7万美元可以免税。在海外工作的美
国永久居民,应该填写1040表格,同时还应该填写1116表格,以计算
多少收入可以免税;

(7)在美国建立尽可能多的关系,多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联盟、会社
等;

(8)经常回美国,即使是短期停留。

对于移居美国的外国公民,在未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之前,即入境
后的5年之内如果要回国,或到其他国家旅游观光的话,因期限长短
不同,有4种不同的证件可供出入美国国境使用。

(1)出入境加注。新移民领到永久居留身份证明以前,可凭原持护照
上的加注印章作临时出入境的签证。此种印章是在移民入境时,口岸
移民官员作为入境查验,而加盖的入境许可证章,允许持证人在半年
或一年之内凭此证明进出美国。

(2)永久居留身份证明即绿卡。如果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即能返回,
可凭此种证明出入境。

(3)再入境许可证。外籍侨民如欲离开美国在一年以上,应该在离境3
个月前,向移民局申请“再入境许可证”,即回美证,此种证件有效
期一般为两年,如需要延期,可以再延一年。—持有再入境许可证明
的人,在国外旅游或经商后,意图再返回美国时,不必申请签证。申
请再入境许可证时,申请人前往当地移民局索取一份I一131表格,或
电话向移民局索取,请移民局将I一131表格寄给申请人。I一131表格
是专门用来申请再入境许可证的表格。

上要认真写明自己的外籍永久居留登记证(绿卡)上的号,预计在何时
,何地离开美国和前往的国家以及要离开美国多长时间。将填妥的I
一131表格缴移民局,并附上2张彩色照片。最好在预定离境至少1个
月前提申请,因为一般要等几个月才会批准,不过申请人不必等到回
美证拿到手才离开美国。申请入可在申请书上说明,前往国家的使馆
领取回美证。

(4)特殊移民签证

这是永久居民返回美国时,证明永久居留权最有力的文件。要取得该
签证,申请人应向美国领事官证明,他已取得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
到海外只做短暂的逗留。

申请特殊移民签证,应索取OF一230表格,证明文件是绿卡或已失效
的再入境许可证。美国领事官若认为申请人确无放弃在美国永久居留
的意思,则发给特殊移民签证。

谁能帮我写一份签证自我介绍啊

姓名: 性别抄:
籍贯: 省 市 婚否: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电话:

手机: 家庭地址: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关系 姓名 出生日期 出生地 现住地址
父亲

母亲

配偶

子/女

子/女

申请人工作单位:中文
英文: 职业及职务:

单位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是否曾申请过赴此地签证: 是/否 申请时间、地点及类别:
上次赴此国的日期及停留时间:
你曾去过的国家或地区:

本人声明:本人保证以上资料完全真实,若有虚假,本人将承担由此所引此的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澳洲132类型签证的基本介绍有哪些?

2012年7月1日起,澳洲移民局正式实施新的商业移民政策, 新政策下政府彻底改革了现有的商业技术签证项目,将其重新命名为“商业创新与投资”项目,并对其指导纲要进行修改。新的“商业创新与投资签证”将会和现有的技术移民甄选方案一并整合为“技术人才甄选项目”。
此新政策下,“商业奇才(永居型)签证”-132大类(Business Talent Permanent visa subclass 132)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意向表达(Express of Interest),但不计入打分系统。132大类分为两个子类:“显著商业背景类”(Significant Business History Stream,简称132A)和“风险投资企业家类”(Venture Capital Entrepreneur Stream,简称132B)。值得一提的是,132B类要求企业家必须通过澳大利亚风险投资协会有限公司的一个成员在风险投资基金处至少筹集一百万澳币。该资金将为企业家提供早期启动资金或产品的商业化资金或经营发展及扩张的资金。

谁能介绍一下什么是签证审计?

签证审计

一、概念:457类别签证的目的在于,澳洲政府为了吸引更多海外专业技术人才和商业来澳就业以及便于海外商贸、企业界人士来澳开展商务活动,是一种长期商务签证,也叫多次往返的长期工作签证。

二、适合对象:
(1)企业主、企业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投资者等商业人士;
(2)有一技之长的专业技术人员;
(3)海外商贸、企业界人士开展商务考察。
三、签证类别:
(1)申请人以个人名义,凭自己的资金、企业、工作背景提出申请,即提名自己赴澳;(此为457投资类签证)
(2)申请人用自己国内的单位或海外公司的雇用,即雇主提名赴澳。(此为457劳务类签证)
备注:如果申请人是商业人士,那么具备的经商背景和赴澳后从事的商业活动应该有相应关系。如果申请人是专业技术人才,也可以选择457投资类签证。商业活动的类别包括,购买澳洲已有生意股份,选择生意种类注册公司,加盟、直营或经济贸易、财务审计等等。
四、签证基本要求:
(1)申请人的职业为澳洲职业清单中的类别;
(2)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12个月中有6个月的相关工作经历;
(3)申请人满足体检要求。
五、457投资类签证和457劳务类签证比较:
1、457投资类签证:
(1)可以携带亲属,对家属的学习、工作没有任何限制,未成年子女免费上公立学校;
(2)无性别、年龄限制,无英语要求;
(3)办理周期短,仅需3—4个月;
(4)免面试,有州政府担保,不必通过技术移民打分测试系统,签证成功率极高;
(5)持此签证期间,在澳洲工作2年,累计住满2年,即可申请绿卡,申请人全家获得永久居留权;
(6)持此签证期间,可以无限制多次往返澳洲;所以主申请人可以不用放弃国内生意;
(7)若申请人自身不愿意申请永居,可以每隔4年自行决定申请续签。
备注:457投资类签证的最大特点,就是为获得澳洲绿卡提供了有效的前奏。事实上,457投资类签证是移民澳洲最佳、最直接、最快速的通道,成功率可以达到95%以上。
2、457劳务类签证:
(1)不可以携带配偶或子女;
(2)年龄在50岁以下,无性别要求,无英语要求;
(3)办理周期短,免面试,仅需3—4个月;
(4)在办理签证前,必须先在澳洲找到工作,即有雇主提名;或者用自己国内的单位提名;
(5)申请人的职业须在澳洲职业清单中,同时必须是其中的紧缺职业;
(6)可以无限制多次往返澳洲;
(7)如果个人工作表现非常优秀,签证到期后由雇主决定是否提供担保,从而申请永居;若更换了雇主,则需要申请新的工作签证;
(8)签证期限为3个月至4年不等,到期后根据雇主要求,确定是否可以延长工作期限;
总结:不论457投资类签证或457劳务类签证,澳洲移民局都要考虑商业人士自己的企业,或澳洲、国内雇主提名的企业,是否有实际的经营, 如果仅有一张执照的“皮包公司”是不行的。所以,澳洲移民局更加欢迎中小企业主、高级管理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来澳洲开展商业活动,开发商机。因此,457投资类签证的获签率要远远高于457劳务类签证。
总结:如果申请人无法通过技术移民打分要求,而且全家总资产不足,可以选择457投资类签证;如果申请人全家资产充足,符合要求,可以选择澳洲商业移民。

求英文自我介绍,出国办签证面试需要的

办理哪个国家的?什么签证?旅签还是商签还是?
每个大使馆是不一样的,例如,德国的话,没有人会要求什么自我介绍,就是看看你的材料,问下去做什么,接待人是谁就没有了。

日本签证都有什么类型啊?求介绍!

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白底);具体要求1、头像居于正中,人像清晰,层次分明。2、用分辨率高内的相纸的打容印。3、照片为彩色,背景为白色。4、尺寸:2寸。5、照片为申请人近期(六个月以内)所拍,能如实地反映申请人的近期面貌。6、正面照片,正对照相机,眼睛直视镜头。7、拍摄整个头部和肩膀的顶部。脸部需占整张照片的70%至80%。8、必须能清楚地看到双眼,双眼睁开。头发不能遮住眼睛。二、关于眼镜可以带眼镜,但必须能特别清楚地看到双眼。注意:镜片不能是彩色的;镜框不能遮住眼睛的任何一部分;镜片不能反光

L-1签证的介绍

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主要是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和投资。美国作为世界经济第一强国,每年都吸引着大批移民和访问者。L-1签证适合于中国各类企业到美国经商(跨国公司),需派遣或调动企业的经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到美国工作的情况。L-1A签证在申请时为非移民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发有关条文的规定,L-1签证的持有人以及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澳洲132类型签证的基本介绍有哪些(签证类型介绍)

L-1签证的简介

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主要是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和投资。美国作为世界经济第一强国,每年都吸引着大批移民和访问者。作为一个移民组成的国家,美国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中,接纳移民的能力和对移民的仁厚有目共睹。
L-1签证适合于中国各类企业到美国经商(跨国公司),需派遣或调动企业的经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到美国工作的情况。中国企业需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被派遣到美国的工作人员可以用L-1A和L-1B两种签证,前者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L-1A持有人以及直系亲属,法律允许这类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随行。L-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
L-1A跨国公司经理签证是近年来接受最多的签证之一,申请人的主要条件是必须是中国企业的领导人或相当于经理级的行政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公司某部门的经理,如财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等等)。只要这些人员在申请L-1签证之时,已在中国公司内部担任以上职位一年以上,而公司又有意开始在美国做生意,即可开始办理L-1的申请。
L-1A签证在申请时为非移民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发有关条文的规定,L-1签证的持有人以及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L-1申请人是接受中国总公司的调遣,前往美国分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总公司需要从设立分公司开始。在美国的分公司成立一年之后,上述两种公司人员均可依法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人们通常所讲的"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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