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销员工去旅游的费用也要交税吗

我公司组织全体员工旅游,发票已开(发票开的是旅游费,金额20万),怎样记账?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免纳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具体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每人都有的补贴、补助;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因此,公司组织的人人有份的免费旅游,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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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旅游开什么费用可以报销吗扩展资料: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

1、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

(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结转损益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2、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

(1)如果提取,按以前会计分录做。

(2)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公司报销员工去旅游的费用也要交税吗

公司报销员工去旅游的费用也是要计入工资总额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十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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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旅游开什么费用可以报销吗扩展资料:

一、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二、征收管理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三、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四、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明细查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旅行社开发票给我们公司,发票明细写的是差旅费,这样可以入账吗

可以入帐的,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
你们单位要有差旅费报销制度

国家电网员工出去旅游的费用,飞机票还可以找单位报销吗

不可能!国家电网公司是企业,如果管理如此松弛,那这个企业还能活吗!?如果是出差,费用在规定规定范围内是可以报销的。超出部分也不能报销!

单位给员工报销的旅游费是否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景区门票算发票吗?可以报销吗?

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的门票算发票,可以报销。

没有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的门票不算发票,原则上不能报销,但具体看你单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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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相关部委将从今年9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其间,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门票价格方案。
通知要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不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落实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或采取价格欺诈等形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单位给员工报销的旅游费是否征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文件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为职工报销的旅游费能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不能在税前扣除,那么这个报销的旅游费是不是要计入该职工

问题类型:每日热点问题 问题回复:您好。《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因而旅游费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对个人来说,也必须按照规定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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