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轨道交通撞人(淮安地铁)

分类: 轨道交通 时间: 2024-11-02 22:30:56 作者:161689

⑴ 上班时间撞伤别人,公司和个人应该如何赔偿

1.如果个人是因执行工作任务撞伤别人的,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个人自身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司有权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向个人追偿。

3.如果个人并非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使别人受伤,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⑵ 电动车和电动车撞起来了,是我撞到人家车后面现在我自己伤了,请问这工伤需要什么手续,工伤该怎么赔偿啊

这种情况首先要报警!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所以要看看交警责任判定什么情况,您是追尾,应该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所以几乎不可能认定为工伤!

⑶ 工人上班干活途中骑车撞伤人,老板有责任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工人在上班干活途中骑车伤人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老板是有责任赔偿受害人的相关损失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⑷ 我是行人受伤者,被车撞伤人后车逃逸了要它怎么办

及时拨打122报警,交警可以调监控查找肇事者,你如果是上下班途中,逃逸的车属于全责,你无责,属于工伤,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后,你在找肇事方赔偿民事,这个就可以双向赔偿,保存好治疗费法凭证等证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⑸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撞倒行人,老板要负责任吗

根据2010年12月20日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可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于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是需要取得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因此,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便于将来行使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
此外,工伤职工因交通事故造成自身人身损害后果的,同时享有向第三人提起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当上述两种权利并存时,员工就有必要知晓哪些项目可以同时主张,哪些项目不能提出双重要求。
2010年6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颁布了《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该解答于2010年7月1日起适用。从该规定可知,劳动者人身权受到第三人侵害的同时又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同时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与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仲裁,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履行相应赔偿义务后,可就劳动者已实际获得的重复的赔偿部分取得追偿权。
该规定对两种请求权相同并重复的项目,采取“就高原则”,换言之,针对重复项目按照各自的计算标准得出的数据,应以较高数据为准。主要重复项目对照如下:工伤中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侵权中的误工费);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和生活护理费(侵权中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外省市就医食宿费(侵权中的交通费、外省市就医住宿费和伙食费);康复治疗费(侵权中的康复费、康复护理费、适当的整容费、后续治疗费等);辅助器具费(侵权中的残疾辅助器具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侵权中的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补助金(侵权中的丧葬费)等费用。
在两种请求权基础上,受伤员工可以同时享有的项目包括:工伤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侵权中的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侵权中的死亡赔偿金)。
另外,受伤员工还可以针对工伤中的专属项目,如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提出相应的主张;对于侵权中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陪护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等项目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要求侵权人予以赔偿。

⑹ 地铁撞人撞物预防预警机制有那些

地铁撞人撞物预防预警机制有:地铁线路上不允许行人,不允许摆放任何物体,地铁采取全封闭运行,而且一般都在地下运行,没有道口!

⑺ 上班期间骑电动车把人给撞伤了,公司有没有责任

上班期间骑电动车把人给撞伤了,公司没有责任。
职工在下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撞伤他人的,这是由于职工的个人违章行为引起的,应该由职工个人自行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并按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赔偿。职工所在单位在此期间没有过错,在法律中也没有规定单位要对职工下班后撞伤人的事故的要承担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⑻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所以,职工在上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还得看职工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上海交通事故律师http://www.peichang.cn/szjtsgls3.html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虽然没有写明上下途中“时间和必经路线”,但是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一般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并非要求职工下班后必须直接回家的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本案中的王某是绕道去朋友住处,能否认定为工伤就值得商榷了。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⑼ 淮安地铁

地铁是不可能的,本次全国规划增加地铁中没有淮安,
另外,淮安作为一个地级市,交通太不发达了,连去自己省会的火车都没有,确实悲哀点。
所以,未来规划中,有南京到淮安的火车/高铁,时间待定,这个是淮安目前迫切需要的,如果这能建立起来,淮安的经济发展至少将快一倍以上,成为苏北真正的经济中心。

⑽ 员工开车撞了人,付主要责任,谁来赔偿

公司不承担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三个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3)本人受到伤害的。你的情况不符合上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