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审批权(地铁归哪个部门管呀!)

分类: 轨道交通 时间: 2024-11-02 22:30:56 作者:165202

① 地铁的审批权是国家发改委,还是已下放到省发改委

是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有官员表示,目前各个地方修建轨道交通、城版际铁路的热情很高权。此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和城际铁路项目的审批权,均为国家发改委所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权下放地方后,城际铁路审批权是否下放还在观望。建议在审批上述两个项目时,国家及地方政策部门,在研究、评估和评审过程中,需要慎重对待。

国家发改委下放地铁审批权限,对地方地铁更好更快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以往,到国家发改委办手续比较复杂,时间比较长,下发到省一级以后,速度可以大大提高。由省一级政府决策是否建地铁,已建地铁是否做局部规划和调整,则更具因地制宜的判断。

② 地铁申建城市需满足什么经济条件

7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高了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其中,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

符合要求的城市也加快申建地铁步伐。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2017年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末,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共计34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并投入运营,开通线路165条,运营线路长度达到5033公里。

在看到地铁对解决城市拥堵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一些问题也不可忽视。《意见》指出,由于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巨大、公益性特征明显,部分城市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不足,对实际需求和自身实力把握不到位,存在规划过度超前、建设规模过于集中、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地方债务负担。

③ 满足怎样的条件地铁修建才能通过审批

经过委审批审核通过就可以。

决策者正在评估中国庞大的地铁建设计划,该计划计划到2020年达到6,000公里,比2015年增加3,000公里。

11月14日,据知情人士透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在更加认真地对待地方地铁项目计划的批准,中部和西部省份省会城市的地方政府官员也告诉《经济观察报》,他们城市的地铁计划,每个城市两个,还没有得到批准。

(3)城市轨道交通审批权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地铁自2013年以来,中国已批准机关发给省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报告只是计划,批准后,一波又一波的地铁建设热潮,纷纷建设地铁,我不觉得建设地铁的城市不是时尚。

跟上时尚,这导致一些城市不切实际,盲目地在地铁项目。这些项目大多位于三线城市,包头的地铁项目是国家发改委收紧地铁审批的导火索。

包头市地铁一期工程于2017年8月被紧急停止,项目需要资金300多一亿元,投资较大,但与包头财政收入能力不匹配,这引起中央高度关注。

中央提出包头投资更多的地方,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福祉更紧迫的任务,这一事件引发了连锁反应,最终导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改文件,收紧地铁审批。

④ 地铁归哪个部门管呀!

目前地铁是由发改委负责决定、交通部负责规划、建设部负责施工、铁道部提供铁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拓展资料:

一、地铁

地铁是铁路运输的一种形式,指在地下运行为主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即“地下铁道”或“地下铁”(Subway、tube、underground)的简称;许多此类系统为了配合修筑的环境,并考量建造及营运成本,可能会在城市中心以外地区转成地面或高架路段。地铁是涵盖了城市地区各种地下与地上的路权专有、高密度、高运量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Metro),中国台湾地铁称之为“捷运”(Rapid transit)。

除了地下铁以外,也包括高架铁路(Elevated railway)或路面上铺设的铁路。因此,地铁是路权专有的、无平交,这也是地铁区别于轻轨交通系统的根本性的标志。世界上最早的(也是第一条)地铁是英国伦敦的大都会地铁,始建于1863年。

二、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是国务院的职能机构。国家发改委的前身是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三、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简称交通运输部,英文:Ministry of Transpo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缩写为MOT。交通运输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一个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是根据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原交通部的基础上组建的,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均在此次“大部制”改革中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

四、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议案,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参考资料:网络 地铁网络 发改委网络 交通部网络 建设部网络 铁道部

⑤ 地铁的审批权是国家发改委,还是已下放到省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有官员表示,目前各个地方修建轨道交通、城际铁路的热情很高。此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和城际铁路项目的审批权,均为国家发改委所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权下放地方后,城际铁路审批权是否下放还在观望。建议在审批上述两个项目时,国家及地方政策部门,在研究、评估和评审过程中,需要慎重对待。

国家发改委下放地铁审批权限,对地方地铁更好更快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以往,到国家发改委办手续比较复杂,时间比较长,下发到省一级以后,速度可以大大提高。由省一级政府决策是否建地铁,已建地铁是否做局部规划和调整,则更具因地制宜的判断。

⑥ 国家发改委为何收紧地铁项目审核

缘由:2015年中国经济增长压力较大,需要有一批基建项目拉动经济增长,但是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中国经济增长稳中有进,防范风险成为了最主要的任务,因此需要收紧对地铁项目的审核。

(6)城市轨道交通审批权扩展阅读:

地铁是地方基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与公路项目不同,地铁的建设资金一般由市级财政负担。

吴亚平对经济观察网表示,2015年以来地铁建设热很大程度上来源于2015年-2016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长所面临的压力。而在2016年下半年以后,特别是2017年,中国经济已经呈现了稳中向好的态势,在这一背景下,防控风险,特别是债务风险成为了2017年的主题。

2017年以来,特别是2017年下半年,财政、金融体系已经接连出手,抑制地方债务的增加,其中财政部接连出台了50号文、87号文用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以及政府购买服务。

⑦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是什么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是一个学科,类别是大学专业、中专专业,修业年限是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五年连读。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内容运输计划与运输能力、列车运行组织与调车工作、客流预测与分析、车站工作组织、运价与票务管理、轨道系统运营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需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知识,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城市轨道专业技能。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生产、经营与服务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组织、指挥和管理工作,行车调度指挥和客运服务工作等。

(7)城市轨道交通审批权扩展阅读: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设置运营服务专篇,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车站开通运营的出入口数量、站台面积、通道宽度、换乘条件、站厅容纳能力等设施、设备能力与服务需求和安全要求的符合情况;

(二)车辆、通信、信号、供电、自动售检票等设施设备选型与线网中其他线路设施设备的兼容情况;

(三)安全应急设施规划布局、规模等与运营安全的适应性,与主体工程的同步规划和设计情况;

(四)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力衔接配套情况;

(五)其他交通方式的配套衔接情况;

(六)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第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通信、信号、供电、机电、自动售检票、站台门等设施设备和综合监控系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营准入技术条件,并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兼容共享,满足网络化运营需要。

第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择确定运营单位。运营单位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二)具有健全的行车管理、客运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三)具有车辆、通信、信号、供电、机电、轨道、土建结构、运营管理等专业管理人员,以及与运营安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⑧ 地下轨道交通资质属于那个部门审批

⑨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归哪些部门管理,尤其是轻轨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国际峰会於5月13-14日在上海召开,著名交通运输专家--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所长董焰在此次峰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内容如下:

在这次会议上,我想结合这二年我们所在城市交通以及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研究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谈一些我们的看法和认识,主要有:
1、我国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现状、特点、问题
2、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趋势和新的动向
3、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过程中的政策缺陷
4、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政策导向
一、我国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现状、特点、问题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历史已经不短了。但真正意义的把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做为我国大城市解决交通问题的重要办法和途径,还是近几年的事情,(当然八十年末、九十年代初也曾有过一轮“城市轨道交通热”,但由于各种原因及政府叫停即停滞下来。)随着改革开放20多年业经济的积累,城镇化政策的推行带来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也由于中国要建设世界制造业大国的推进带来的轿车工业的迅猛发展,小轿车进入家庭的速度不断加快,城市交通严重紧张状况由几个大都市紧张向普遍的大城市紧张发展,城市交通堵塞由局部地区和局部时间段上的堵塞向大部分地区和较长时间段上发展,为人们正常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通过痛苦的反思和学习,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是国内外解决城市交通最好的办法和出路,成为政府和人们普遍的认识。因此,新的一轮城市轨道建设热潮正在展开和实施,许多城市纷纷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策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准备工作,认真制定轨道交通发展总体规划,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深入的可行性研究,有些项目开始建设,有些项目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规划、准备建设和已经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已经20多个,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网总里程达到3500多公里,已经建成和正在建设的轨道交通长度约1000多公里,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前景是宏大的建设市场是广阔的。由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国产化政策的实施,还带动了数十种配套技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逐步形成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产业化生产体系。
这一时期,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特点是:
1、政府主导型为主。当前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基本是由政府出面规划负责进行的,在建设中也是由政府组织负责资金的筹措,工程的实施和建成后的运营工作。
2、轨道交通线路基本上是单线路方式,既没有形成网络,也未和现有的城市公交系统,大交通系统形成相互衔接,无缝连接的综合运输体系。
3、轨道交通技术引进多,国产化率低,轨道交通车辆和信号国产化方面没有突破性进展,关键技术和设备需要从国外进口。
4、建设资金上来源政府财政上的多,从市场上融资的少。
而这一时期,对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形成重大影响的一些重大的问题主要有:
1、管理体制问题。当前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由建设部管理,而建设项目的审批在国家发改委,城市内的一些重要交通枢纽又分别由铁道部、城市交通部门管理。对城市轨道的规划、建设、相互衔接,一体化运输带来重大的影响。
2、城市规划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相对滞后。很多城市规划的不断修改从另一方面体现了我们规划的理念、成熟度、长远、宏观发展的预见和判断往往落后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从而对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科学的发展和规划带来不利的影响。
3、城市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垄断意识太强,缺乏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也谈不上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律去发展去建设。这一点在资金筹备上,沿线土地开发上,线路经营管理上表现的尤为突出。
4、缺乏长远的完整的科学的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实施的政策和法律性文件。
二、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趋势和新的动向
进入21世纪,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推进经济社会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快速发展着。在“十五”期间国家就把“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列入国民经济“十五”计划发展纲要,作为拉动国民经济特别是大城市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来推进着。随着城镇化实施、城市化率不断提高,我国城市轨道将在“十一五”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快速、健康地发展着。据有关专家估计,在国家宏观政策引导和扶持下,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投入运营里程将达到1000公里左右,在2010-2020年期间,又将会有1000-2000公里左右的城市轨道交通建成并投入运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才真正开始进入一个蓬勃发展时期。
最近一个时期,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又有一种新的动向:
1、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特别是东部沿海区域城镇化率不断增高,致使城市市区规模越来越大,某些地区城市体制的改变城市规模也越来越大,城市轨道交通需求增大,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的范围,延伸的里程已盖了城市和乡镇的大部分区域,为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城市轨道交通不在单单以发展地铁为主,城市轻轨加入加快了建设速度,科学技术的进步,不同类型的轨道交通也进入了并行发展时期,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并开始注重轨道交通与城市环境的协调发展。
3、在经济特别发达的一些地区,如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经济区,城市轨道交通开始向城际轨道交通领域拓展,这三个地区都在以城市轨道交通的理念编制城际轨道交通发展建设的规划,为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拓展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这些新的动向,表明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总规模还会扩大,发展前景是宏大的,建设市场是广阔的。
三、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过程中的政策缺陷
从八十年代我国开始注重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走了一条起起伏伏的不平坦道路,经历了几次大起大落的坎坷历程。回顾这二十多年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历程。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原因致使我国城市交通的建设变得复杂,难以把握、影响了一些大城市的城市交通建设的速度,不能与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同步,严重制约了城市的经济建设前进的步伐。除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巨大资金需求和技术上的一些困难,以及城市经济、环境的不足对发展的影响外,由于认识上的差异,近二十多年来政府及相关部门为发展轨道交通制定的政策也存在不足和一些缺陷,从而在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发展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近二十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围绕城市交通发展相继颁布了相应的发展政策、建设规划政策、产业性及标准化政策等,主要的有:
1985年颁布的公交发展政策,提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目前以公共汽车,无轨电车为主,发展出租汽车,特大城市应逐步发展快速有轨电车、高架地下铁道……”
“七五”计划期间出台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技术标准政策,规定了建设前期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提出了具有使用性的综合技术标准的基本准则,拟定了规范化的指导性意见。
在90年代提出了轨道交通建设政策,规定“轨道交通线路近期高峰小时单向客流量达到1万人次时,可建设轻轨交通,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在主要客运通道上单方高峰小时达3.5万人以上允许建设地下铁道,远期单方向高峰小时要达5万人以上。”
1995、1996、1999年又相继出台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宏观调控政策,发展政策及国产化政策。
2003年9月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有关文件,强调严格控制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申报立项条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300万人以上,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以上”才可以申报建设地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6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150万人以上,规划线路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1万人以上”,才可以申报建设城市轻轨。
这些政策对指导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范建设程序,立项条件,建设的技术标准,推行国产化政策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指导了这一时期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工作。
在回过头来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过程,总结取得的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教训时,我们时时感觉到,受不同经济发展时期的限制,我们的政策总有那么一些不足和缺陷,对这一时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产生一定的影响,总结、分析起来,主要有这样几点:
1、未能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同步,理顺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体制,存在着体制上的缺陷。
城市交通、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从建设和管理上涉及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以及规划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等,政出多门,政策上很难协调统一。最近几年,一些大城市改革城市交通管理体制,建立“一城一交”的管理体制,推动了城市交通管理体制的改革进程,但从中央层面上,还很难统由一个部门来统一管理。
2、担心“盲目建设”“过热”动轧一刀切,存在着制度上的缺陷
在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确实有一些城市不顾自身财力和需求,追求建设高标准、高新技术的轨道交通方式来做为自己的政绩工程,造成了建设项目的混乱、膨胀;有的项目需求不足、资金缺乏、运营亏损、债务负担严重,这样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一个加强管理,严格准入制度,严格监督的问题,但往往不分是否真正有需求,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处理,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对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紧急全面叫停,导致很多已具备了条件、急需上马建设的项目不该停的也停了下来,好多年末能恢复,失去了一次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机会,至今回顾起来,令人可惜。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存在的“过热”问题,要全面分析,正确对待,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来解决、处理这个问题。
3、未能从城市实际状况,交通需求,经济实力全面考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条件,存在着准入政策上的缺陷。
城市轨道交通确实是投资大,运行费用高,公益性强,社会效益好。但由于是城市公共基础性建设,运行价格制定因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利益而比较低廉。把利益让给了广大群众。因此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应从城市规划布局,居民出行方式的需求和具备的经济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考虑。而不应仅仅制定相当高的经济条件提高了准入的门槛,把一些需要建设城市轨道交通,而经济条件不完全达标的城市拒之门外,使城市交通成了少数“大富豪的俱乐部”。现在的主要看经济实力的建设条件存在着准入政策上的缺陷。
4、国产化政策缺少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撑,存在着配套政策上的缺陷。
国家有关部门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基础设施、设备、通讯信号系统、供电系统,运载工具等一直坚持国产化的政策,制定了一系列国产化标准,并规定设备国产化予达不到70%, 不予审批。这一政策制定是非常正确,非常必要的。坚持这个政策,对我国制造工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施国产化政策的同时,对待人才引进问题,关键技术的引进开发问题,研究开发资金投入问题,老厂设备技术更新改造问题,产品初期末达到规模化价格补偿问题,等等都需要资金的投入,都需要配套政策的支撑,否则,国产化只能是一句空话,停留在文件中,而不能在实际中得到真正的落实,因此,应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制定相应的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否则,就实际存在着配套政策上的缺陷。
上面仅从四个大的方面讲了现行政策存在的缺陷也即是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这完全是个人观点,有不正确的地方欢迎指正。
四、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政策导向
结合我国轨道交通发展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为准确把握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机遇,使城市交通发展能适应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引导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健康有序的发展,本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确定适合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政策。
1.综合发展政策
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政策的制定不能只着眼于解决城市交通问题,要统筹兼顾,把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促进城市合理布局、强化城市(区域)间协调发展、实现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制定轨道交通发展政策的首要选择:
城市合理布局。建设完善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以解决日趋紧张的城市交通状况,同时注重轨道交通建设对城市发展的引导作用。轨道交通可以增加土地使用效益,带来沿线土地高强度的开发,成为城市或地区土地的开发轴或发展轴,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对轨道交通周边地区的用地性质及规划要作出相应的调整,为促进城市合理布局的形成创造条件;
区域间协调发展。为了有效引导城市合理布局的形成,必须改变城市间旅客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在空间和时间上的约束,选择速度快、容量大、占地少、无污染的城际间快速铁路运输和城市轨道交通作骨干,以拉大城市发展的框架,扩大城市规模,最终促进区域城市带的形成,进而带动城市区域经济的发展。因此,应对城市轨道交通和其它交通发展以及区域之间的快速轨道交通(城际间的轨道交通)进行综合规划建设,并实现有机的衔接配合,加强轨道交通综合性枢纽的规划建设,加快大城市(区域)间文化和技术的交流,保障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不同时期轨道交通的建设规模和服务水平。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一般投资都很高昂,即使是经济发达国家,在策划建设地铁或轻轨项目时,也是保持极其审慎的态度。一个城市适不适合建设轨道交通或者在什么时期建设轨道交通不仅需要必要的科学分析论证,还需要结合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并将其作为建设轨道交通的基本前提条件,对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经济、环境等诸多方面进行详尽的战略性评估,实现轨道交通建设在社会、经济、环境上的可持续发展。
2.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公交优先发展政策
针对我国大城市不同的发展时期,应制定不同的公交优先交通政策。根据国、内外的经验,结合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对轨道交通系统及常规公共交通系统在城市交通发展的不同阶段中承担的作用进行合理的定位,进而制定适合城市发展的公交优先的管理措施及发展政策。
在现阶段,我国城市交通仍是以常规公交为主,因而近期城市交通的发展仍以优先发展常规公共交通为主,同时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的投入和规划建设,实现轨道交通与常规公共交通的并重发展;
远期对轨道交通实施投资倾斜,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步伐,尤其是大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逐步确立轨道交通在公共交通中的骨干地位,最终改善公共交通系统的综合服务水平,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城市交通体系。
3.国产化和标准化政策
轨道交通是涉及土建、机械、电气、电子及通讯业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其技术装备的水平反映了国家的工业基础水平。我国对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装备的国产化十分重视,并已制定了相关的国产化政策。为了促进我国轨道交通技术装备的全面国产化,其相关的国产化和标准化政策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组织领导,通过引进技术、吸收消化、合作研制、集中力量自我开发等手段发展我国轨道交通设备产业,对相关产业予以扶持和政策倾斜,逐步实现生产当地化,设备国产化(90%以上),从而降低轨道交通建设投资,为今后轨道交通运营维修、降低成本创造条件;
尽快制定各种轨道交通方式标准模式的政策法规,以控制轨道交通品牌繁多的发展局面。同时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轨道交通技术标准,建立和健全各项配套技术工业的标准化、国产化生产体系。
4.轨道交通市场化政策
政府主管部门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对轨道交通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为企业提供服务;
轨道交通企业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依靠现代管理手段和技术装备提供优质的服务;
引入竞争机制,在同一规划和管理下,积极吸引社会参与,实行招标、有偿转让和专营权等制度,建立完善的市场经营机制;
在保障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出行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促进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良性发展的价格与价值补贴政策。
5.经济政策与体制创新
健全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融资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经济政策、优惠条件、扶持政策等,对轨道交通项目的引进外资,应制定专项引资政策。
建立与政策配套的投融资体制。实施发行“城市基础设施长期债券”政策;系统地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基金”;制定合理的票制票价,建立可行的投资-回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规范投融资标准,在用地、税收、政府贴息和担保等方面建立系统化和长期有效的政策法规。
6.城市布局及用地调整政策
为适应今后城市的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策制定上要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对城市布局的宏观引导作用,促进城市合理布局;对于用地规划,应赋予轨道交通建设一定的优先权,同时要对轨道线周边用地性质进行适当的调整,实现土地使用与轨道交通建设“捆绑式”的综合性开发利用。
7.城市轨道交通一体化政策。
根据未来区域和城市交通发展趋势,对城市交通和对外交通进行综合交通运输规划,重点将城市轨道交通与外快速轨道交通及对外交通枢纽有机地衔接起来、实现轨道交通(内、外)的集约化、交通枢纽及场站布局的合理化、旅客运输高效化。以城市轨道网为基础骨架,并通过对外快速轨道网向外辐射,建设成现代化的一体化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体系。

⑩ 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国际和国内政策

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权下放之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审批都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版会执行。而国家发权改委规定,申报发展地铁的城市,城区人口应在300万人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然后审批权下放后,基本上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是由“市长”决定,促使了当下地铁建设的高潮。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3年底,我国拥有地铁的城市增长至19个,运营里程达到了2366公里。据媒体报道,2014年3月28日,兰州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全线开工建设;乌鲁木齐地铁1号线计划于4月底全面开工建设;长春地铁2号线5月全面开工;重庆2014年新开工轨道交通大学城---璧山段;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将于2014年底全线开工;宁波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开工在即;郑州市2014年开工的地铁项目最多,分别是郑州地铁1号线二期工程、郑州地铁2、3号线一期工程和郑州地铁5号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