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地铁线路的命名
地铁线路的命名是按照城市规划建设按顺序命名,但是实际修建并不一定按规划进行的,所以产生了搂主所说的现象。
『贰』 谁知道北京地铁的命名原则
你说的是线路抄命名规则还是车站命名规则?
线路的话基本是按照规划顺序的数字命名的,郊区的则按通往的郊区命名,亦庄线、大兴线(现在并入4号线)、房山线、昌平线。但是通往顺义的是15号线,通往通州的是八通线。
车站基本是按所在地方的地名命名的,但是也有按照当地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命名的,像人民大学等。
感觉北京的地铁命名不是很规范。
『叁』 深圳一地铁站命名华为,这么命名的原因是什么
在有关新闻媒体的报道下,深圳地铁十号线然后其中有一站的站台名称被命名为华为站。一件事情引发了社会上很大的关注。直接有特别多的人特意坐车去那个站台打卡拍照,不过也有很多人发表出了。质疑,询问是否可以用企业的名称来作为公共交通站点的命名,这种做法是否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面对网友们的众多讨论,深圳规化局也在随后回应了网友地铁站被命名为华为这一事件。在8月24日的下午,我们收到了来自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解释,因为有考虑到华为公司的片区占地已经达到了100多万平方公里已经在当地演化成为了具有地名意义的片区名称,并且在坂田已经建成了很多年,而这种具有意义的骗局名称类似于华侨城等等。所以才在该站地保留了命名。并且记者朋友还了解到,华为站的命名并不是最近才新增的,早在2016年发布对于的深圳市轨道三期相关路线的命名规范方案中,华为站的名称就已经进行过了公式。
在此次事件出来以后有居住在的深圳市的网友表示,在深圳市用大型企业命名相应公共交通站台的名字还是比较常见的。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打脸方式。
『肆』 地铁站能否使用人名命名呢
不能用人名命名吧。每个站都是跟他那个地方是有关系的,这样大家才能够知道那个站是在哪里呀。用人名命名还是很不科学的
『伍』 深圳是如何回应地铁站命名华为的
我们都知道城市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交通的建设与规划,就在8月18日深圳地铁10号线开通,其中有一站被命名为“华为”的简短新闻,没想到发布之后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和热议。很多网友到华为站拍照留念,甚至有一些网红跑到了现场开起了直播,然而有不少网友质疑是否可以用企业名称作为公共交通站点的站名。
一、地铁命名的规定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规定中提到,轨道交通站点专名用词,不应使用商业设施、企业、商业住宅区名称。与此同时,《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也规定,不以企业、商业设施名称为道路、桥梁、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华为”这个站名明显就不符合规定,那么为什么当时会被批准呢?
『陆』 如何看待地铁站命名华为这件事呢
一个地铁站点取名一般是为了方便使用,取名华为站就是因为站点临近华为公司,就近取名也不无不可,但是站点命名规则一般都是按照站点附近地标建筑或者人们熟知的地点来取名,而华为作为中国知名的企业,正常来说不该出现在社会公共交通领域被用作站名,有种利用了社会资源为企业进行宣传的感觉。
最主要的是华为公司在站点附近占地非常大,也成立了非常久,从各种意义上来讲作为一个地标的话,大家都能够接受,站点的命名也是为了方便民众使用,把这个站点命名为华为站也没什么问题,指向性非常明显,不会因为站点名称而给民众带来不便。
『柒』 《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一直以来对于交通建设都十分的重视,尤其是一线城市的地铁建设。就在月18日深圳地铁10号线开通,其中有一站被命名为“华为”,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和热议。有不少网友质疑是否可以用企业名称作为公共交通站点的站名呢?
一、地铁命名的规定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规定中提到,轨道交通站点专名用词,不应使用商业设施、企业、商业住宅区名称。与此同时,《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也规定,不以企业、商业设施名称为道路、桥梁、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华为”这个站名明显就不符合规定,那么为什么当时会被批准呢?
『捌』 地铁站如何取名是个文化问题
甚至有网友跟帖恶搞,把已有的地铁站名按照那个模式生生地“拉长”,以图让人会心一笑。 地铁属于公共交通,其车站的命名,无疑应该优先使用那些知名度、文化含量都比较高的地名。不独地铁,凡公共交通的站名命名都该如此。广州有不少公共汽车的起始站,用楼盘来命名,我就不大能接受。因为“××花园”之类的名字仅仅是一个单一或者说干瘪的符号,没有任何“历史文化”内涵可言,不常坐那趟车的人往往就会连一点儿方位感都产生不了。而那些“花园”的所在,此前未必是不毛之地。“花园”遍布全城,何以那些才受到青睐?唯一让人联想的,就是人家出钱了,买断了。前几年国内有个大城市,不是如果不交钱,正规出版的地图上都不标注你吗?后者诚然走了极端,但前者那种命名方式,也有商榷的必要。当然,还有没有商榷的余地是另外一回事。 我们知道,地名的命名、更名以及演变,都是社会的产物,具有约定俗成的性质,因而也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地名中潜藏着的文化信息,与一个地方的历史息息相关。比如深圳市“上步”、“草埔”这一类的老地名,就和古越语有关。学术界甚至早就诞生了地名学这一学科,通过对地名产生情况、词语特征、名地关系和沿革演变的探讨,从而弄清地名的起源、发展和分布的一般性规律。公共交通的站名与到达地地名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一种直接“利用”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丝毫没有“创新”的必要。这样确定出来的名字,不仅能够明白地指示方位,而且也等于保留了传统文化的一个因子。近年来,老地名的消失,一如老建筑的消失一样,已经引起了有识之士的极大关注。今年的广州市政协大会上,保护老地名就是个热点话题。前几天,深圳市政府批准了《深圳市地名总体规划》,30年来更首次将挖掘保护老地名提到法规层面。 网友非议的“京溪南方医院站”这个站名,由“京溪”这个村子与“南方医院”这所医院叠加构成,对比其他的站名,画蛇添足是无疑的,问题在于谁是蛇足。我个人的倾向是,应该舍“南方医院”而取“京溪”。诚然,作为一个村名,“京溪”没有毛泽东视察过的“棠下”那么知名,但是,清末即诞生了的“京溪”同样浓缩着广州的历史文化。而“南方医院”只是一个实体,必欲达到服务公众的目的,完全可以在即将到达京溪之前,像现在的做法那样,播报一大串去哪里哪里的乘客请下车。现在有的地铁广播里,休说那么大的医院了,即便是律师事务所之类的小“作坊”,不是也可耳闻吗?不是什么难事嘛。倘若“京溪南方医院”还有变更的余地,那么,得寸进尺地说,三号线的“汉溪长隆”也该忍痛割爱,割掉“长隆”二字,维护老地名的“纯洁”。 广州的地铁线还将继续延伸,地面上的公交线路也是如此,这就意味着还将面临大量的取名问题,还真不能等闲视之。我们不是建设文化强省吗?这个取名的问题归根到底正是个文化问题。
『玖』 对于地铁站命名华为深圳是如何回应的
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深圳轨道交通三期规划报国家批准时,其工程站名为“华为站”,按照地名管理相关国家、省法律法规,并未禁止用企业名称命名轨道站点名称。
8月18日深圳地铁10号线开通,其中有一站被命名为“华为”,引发公众关注,不少人前往该站打卡拍照。不过,有人质疑,是否可以用企业名称作为公共交通站点名。8月24日下午,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名规划处给出答复。
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深圳轨道交通三期规划报国家批准时,其工程站名为“华为站”,按照地名管理相关国家、省法律法规,并未禁止用企业名称命名轨道站点名称。
此后,深圳市颁布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深规土[2018]997号)从严规定了一般不得以企业名命名轨道站名。
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考虑到华为公司片区占地1平方多公里,在坂田建成多年,已演化成为具有地名意义的区片名称,类似于华侨城、南油等,所以保留了该命名。
(9)地铁站命名扩展阅读
各地规定
目前,国家层面并没有针对轨道交通站点命名的规定,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地方法规,各地规定不一。
《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规定,轨道交通线路专名应简洁、明了、易记,方便出行和运营管理,优先使用老地名命名。
《南宁市公共交通停靠站点命名规则》提到,公共交通停靠站点的命名一般以标准地名、道路名称、旅游景点、标志性建筑物或者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公共设施名称命名,未提及是否可以用企业命名。
《上海市市政交通设施命名规则》规定,轨道交通站、客运枢纽、机场等交通设施名称,应当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理或者经济特征,应当与城市规划所确定的使用功能相适应,也未提及是否可以用企业命名。
『拾』 深圳地铁站命名“华为”,是否合规
合规。8月24日下午,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深圳轨道交通三期规划报国家批准时,其工程站名为“华为站”,按照地名管理相关国家、省法律法规,并未禁止用企业名称命名轨道站点名称。此后,深圳市颁布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深规土[2018]997号)从严规定了一般不得以企业名命名轨道站名。
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考虑到华为公司片区占地1平方多公里,在坂田建成多年,已演化成为具有地名意义的区片名称,类似于华侨城、南油等,所以保留了该命名。
(10)地铁站命名扩展阅读
各地对公共设施命名规定不同
目前,国家层面并没有针对轨道交通站点命名的规定,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地方法规,各地规定不一。
《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规定,轨道交通线路专名应简洁、明了、易记,方便出行和运营管理,优先使用老地名命名。
《南宁市公共交通停靠站点命名规则》提到,公共交通停靠站点的命名一般以标准地名、道路名称、旅游景点、标志性建筑物或者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公共设施名称命名,未提及是否可以用企业命名。
《上海市市政交通设施命名规则》规定,轨道交通站、客运枢纽、机场等交通设施名称,应当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理或者经济特征,应当与城市规划所确定的使用功能相适应,也未提及是否可以用企业命名。
《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地名管理应当尊重当地历史和现状,突出历史文化特色。成都的规定提到,禁止以国内外企业名、产品名和商标名为道路、桥梁、隧道、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