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关于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务是如何规定的(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A. 关于上海地铁吃凤爪的女的作业

凤爪女”又在车厢吃麻辣烫,上海地铁称无法可依、不能处罚
被称为“2016年第一个网红”的“凤爪女”再次受到关注,不过,这次她吃的是麻辣烫。
2月2日下午,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时,“凤爪女”王某强调,自己吃的东西没有气味污染空气,不影响其他人,不觉得自己的行为不文明,而是恶意拍照她的人扰乱了她的生活,也误导了其他人。
王某的这种行为究竟能不能处罚?上海轨交管理部门回应澎湃新闻称,乘客守则的确规定“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但该守则不具有法律约束性,因而也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但希望广大乘客仍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遵守公序良俗。
对此,有网友表示,“既然舆论和媒体如此关注了,地铁部门就应该认真调查,即便根据乘客守则不能处罚,应该找到这名女乘客,批评教育总是可以的吧。”
另一方面,将“禁止饮食”纳入《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对严重违反者给予法律处罚的呼声也再次响起。
“凤爪女”:吃麻辣烫没有气味污染空气
2月1日,一个微信公众号公布了网友拍下的照片:“凤爪女”王某坐在地铁靠门的座位上,一个黑色的琴盒就斜靠在身旁,她端着一份裹着塑料袋的麻辣烫,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全然不顾周围乘客,似乎也并没有人注意到有人在对着她拍照。拍照的网友则表示,地铁车厢里味道很浓,“我就是顺着味道,看到了这个人,有点眼熟,好像是那个吃凤爪的。”
就在1月初,王某因为一段网上热传的视频而“走红”:她在上海地铁车厢内吃泡椒凤爪,扔得满地都是骨头,遭到指责后舌战众乘客,还拿出手机与视频发布者对拍,因此被称为“凤爪女”。对此,她表示,当天因工作忙来不及吃饭需要吃点零食补充,并坚称“没有乱扔垃圾,没有妨碍他人,没有影响公共环境”。
2月2日下午,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王某对此次在地铁上吃麻辣烫,仍以“没有违反法律,违背道德”为自己辩解,强调自己吃的东西没有产生噪音,也没有气味污染空气,不影响其他人,不影响公共环境。
她还称,自己不会在意别人的眼光,不会因为其他人“恶意拍摄”和曝光而改变自己。在地铁吃东西是因为当天“肚子疼”,需要吃些东西“补充自己”。
“事实上,并没有多少人关注我是否在地铁上吃东西。”王某称,她不觉得自己的行为不文明,而是恶意拍照她的人扰乱了她的生活,也误导了其他人。
央媒发声批评“凤爪女”
真的没人关注她在地铁上吃东西?
在“凤爪女改吃麻辣烫”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后,王某的不文明行为再次成为热门话题,众多网友调侃其在地铁吃鸡爪、麻辣烫,下次“会将火锅搬到地铁上”。也有更多网友指责其行为不文明行为,应该受到处罚。
有网友表示,曾在地铁车厢遭遇吃瓜子、吃水果的乘客,“她们随意将果壳、果皮乱扔,车厢内环境全给糟蹋了,同车厢乘客跟着遭罪。”网友“思科606”称,每次碰到这样不文明的乘客,他都会果断制止。
网友“彬彬是大baby”表示,“看她还这么嚣张么,太没有素质了,做什么太理所当然了,太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我们应该去抵制这种不文明行为。”她呼吁,地铁部门既然有相关规定,就应该制定配套的处罚细则,对这些不文明行为乘客进行处罚。
甚至连央媒都对此事发声。
1月6日,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号发文批评“凤爪女”事件称:“缺乏公德是城市暗疮,要治。
文章称,不能排除地铁上吃凤爪事件是炒作,或是故意消费大众情绪的商业营销,但是它能够引起广泛热议,就在于挑起了“城市的文明神经”。公众的立场颇为一致,对地铁上乱扔东西深恶痛绝,对当事人被指正后仍不思悔改觉得不可思议。从这种价值共识,可得出两个结论:一是绝大多数人三观正,有清晰的是非判断;二是看到公共场合有违公德,只要更多人拿出勇气,挑战公序良俗就可能被鄙夷和制止。
同样在1月6日,检察日报刊文评“凤爪女”事件,称“女乘客已找到,该上海地铁执法了”。文中称,按照《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地铁上不允许吃东西。明文规定,可这位“凤爪女”坚称没问题。要说她不懂法吧,她又对记者信誓旦旦说,网络曝光侵犯她的个人隐私,还是挺有法律意识的。可偏偏这个法律意识,就像手电筒一样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既然面对批评不认错,那么就需要上海地铁管理方出面了。
然而,截至目前,并未有上海地铁对“凤爪女”王某当面批评教育的消息公布。反而是个别企业炒作王某,邀其参加公司年会或集体活动。有网友对此直言,个别无底线的企业炒作无底线的市民,性质恶劣如同屡被曝光的“邀请日本AV演员参加公司年会”事件。
轨交:乘客守则不具有法律约束性
在地铁上吃泡椒凤爪、吃麻辣烫,究竟能不能处罚?
2月2日,上海轨交管理部门回应澎湃新闻称,车厢内禁止饮食写入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但没有写入“管理条例”,暂时无法进行处罚。
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十一条规定,乘客“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守则”作为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也与新版“条例”同步施行。不过,上述乘客守则不具有法律约束性,因而也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不同于轨交管理条例。
现行《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1日修订通过,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了12种在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的行为,包括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纸屑等杂物;携带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除外)等宠物;擅自涂写、刻画或者张贴;乞讨、躺卧、收捡废旧物品等,但并没有“禁止饮食”的相关条款。
上海地铁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乘客守则中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并没有给出具体的罚则,但希望广大乘客仍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遵守公序良俗。
网友:不能处罚她批评教育总可以吧
王某在地铁上吃了泡椒凤爪,又吃麻辣烫,地铁管理部门还管不了,这引发了网友热议。
多名网友表示,轨道交通管理部门既然出台了乘客守则,就应该全力宣传、倡导和维护。网友“彬彬是大baby”认为,对这种不文明行为就应该“狠狠地罚”。也有网友认为,“既然舆论和媒体如此关注了,地铁部门就应该认真调查,即便根据乘客守则不能处罚,应该找到这名女乘客,批评教育总是可以的吧。”

还有评论文章称,尽管不能排除地铁上吃凤爪事件是炒作,或是故意消费大众情绪的商业营销,但是它能够引起广泛热议,就在于挑起了“城市的文明神经”。公众的立场颇为一致,对地铁上乱扔东西深恶痛绝,对当事人被指正后仍不思悔改觉得不可思议,“从这种价值共识,可得出两个结论:一是绝大多数人三观正,有清晰的是非判断;二是看到公共场合有违公德,只要更多人拿出勇气,挑战公序良俗就可能被鄙夷和制止。”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胡守钧也表示,不文明行为就应该制止,既然《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有相应规定,地铁执法部门就应该按照规定执行,而不应该选择性执行,更不应该视而不见。
《检察日报》上述评论文章还认为,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对公众有一个交代,“毕竟舆论关注这个事儿,也希望有个结果;也是对当事人的一个交代,通过制度惩罚明确告诉她这是错误的;还是对相关法律制度的一个交代,制度规定只有执行了才有权威,制度不会自动起作用,关键在于执行。”

B.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规范

根据《宪法》第100条规定属地方性法规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经2002年5月21日上版海市十一届人权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2013年11月21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修订)
附: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C. 《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关于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务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市交通局应当制定本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服务规范。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保障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安全、正点地运送乘客。
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醒目处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刻、列车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列车因故延误十五分钟以上,或者需要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的,应当及时向乘客告示。

D. 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与旧版有什么区别

“从3月25日起实施的新交规作出新规,在规定时段内公交车专用道,将允许其他车辆在双休日和公民放假节日全天驶入,你们做好准备了吗?”日前,宝山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警官来到巴士五公司公交118路车队,为驾驶员讲解安全驾驶的相关课程,宣传即将颁布实施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更加注重“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落实,不仅明确了公交专用道的使用规定,倡导绿色交通理念,对于促进动、静态交通平衡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公交优先”须落到实处

“又慢又不准时”是不少市民对于公交车的看法。不过,今年春节之后即将开通试运营的延安路中运量公交系统有望打破这一既定印象——西起沪青平公路申昆路,东至延安东路外滩,延安路中运量公交系统的重点在于“系统”——通过实现公交路权专用改善和提高公交服务水平,以增强地面公交吸引力。

据悉,延安路中运量公交工程设置路中式公交专用道,时速有望提升五成,达到每小时18—19公里,发车间隔缩短到3—5分钟,打通一条东西向公共交通客流大动脉。

上海试运行中运量公交车这一全新系统,可谓“大手笔”:选址于交通繁忙的延安路,“奢侈”地改建出一条专用道,高架下方的站点打破原有公交站模式,不少车站还配备了人行天桥和电梯。

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公共交通品质好,选乘集约化出行的市民就多,道路得以更畅通;反之私家车大量开上马路,拥堵加剧。从国际经验看,上海这样的超大型城市,为公共交通提供道路优先使用权,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是促进城市集约化出行、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的必由之路。

下转◆7版(上接第1版)目前上海公交专用道长度已达325公里,“十三五”期间还将新增200公里公交专用道,各区还将结合区域内公共交通运行情况,发展郊区中心城镇公交专用运行网络,在轨道交通未覆盖区域,为地面公交的运行效率提供保障。如奉贤、松江等区正大力发展BRT、有轨电车等不同形式的公交专用道。

优化服务方能把更多市民的出行从私家车吸引到公交车上。今年,上海将结合公交专用道建设,优化公交线网,提高公交运营效率;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加强公交线网与轨道交通的衔接配套;公交线网优化过程中继续采取网上公示线网优化方案征询市民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听取市民出行需求的工作机制。

目前,在距轨道交通站点100米范围内的213条公交始发线路末班车与轨道交通衔接,26条公交线路配套轨道交通1、2、8号线每周五、周六以及节假日前一天夜间延长末班车运营时间以确保市民夜间换乘出行——公交与轨交“两网融合”的服务模式将进一步推进。

车牌调控坚持交通需求管理

市民纪先生原打算去年购买新车,然而车牌屡拍不中,跟物业公司申请车位也被劝阻,最终决定“有了停车地方再买车”。近年来,上海小客车保有量快速增加,使用强度居高不下,加剧了道路交通拥堵,也带来日趋严重的停车难题。

据介绍,上海在停车供给上将形成“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为补”的停车供给结构,严格监督落实配建停车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及周边公共停车设施、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等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重点针对住宅小区夜间停车需求和医院、公共服务机构、商业街区等临时停车需求,适度发挥时段性道路停车作用。同时,严格控制中心城拥堵区域道路停车场设置范围和规模,加大对违法道路停车的执法力度。此外还将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修订完善本市公共停车设施收费管理规定,利用市场化手段有效调控出行停车需求。

“也许一些地方的确可以扩建停车设施,但我们真的有必要人人开车吗?”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无限扩建停车设施,会引发更多人不必要购买和使用私家车,私人交通必须综合考虑多方因素适度发展。此次《条例》保留了机动车号牌额度总量调控制度,继续坚持交通需求管理。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冯健理透露,目前仍在对外牌限行效果进行评估,今年4月可能对其进一步调整。

在呼吁公交出行的同时,《条例》也对充分利用道路资源进行了规定。原本全年早晚高峰都禁止其他车辆借用的公交专用道,将在双休日和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全天允许其他车辆驶入。

“快”“慢”交通营造秩序之美

快捷、准时——轨道交通在市民出行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重,但高峰拥挤、“最后一公里”等问题也随之而来。据冯健理介绍,目前上海新一轮轨交216公里建设已全面启动,今年年底前8号线三期、9号线三期东延伸和17号线共55公里新线投入运营。通过增购车辆、优化运行等措施,今年将增能5%定为目标,至2018年中心城区线路高峰运行间隔将普遍缩短至3分钟以内,部分骨干线路达到2分半以内。此外,今年还将进一步扩大周末延时的线路范围,并通过一至两年的努力,将延时服务逐步覆盖到工作日。

每天下班之后,市民罗先生会乘坐8站地铁,到提篮桥站下车,再骑一辆共享单车花15分钟回家。蓬勃兴起的共享单车为解决“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但路网不畅、机非抢行等问题仍困扰着不少渴望绿色慢行的市民。此次《条例》将慢行交通法定化,明确应当改善慢行交通环境,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间,凸显了慢行交通在综合交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例如规定完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过街通道,优化交叉路口设计;完善系统、连续的非机动车道网络;加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非机动车道、步行通道的建设和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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