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
中国大陆采用无竞争条件下的官办官营模式,线路为政府所有,一家单位独版立经营,或两家以上的权单位按行政区域划分经营范围(例如北京市地铁线路由北京地铁和京港地铁分线路管理运营)。
中国香港采用官办半民营模式,线路为政府所有,交由政府股份占主导地位的上市公司经营。香港地铁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它的第一大股东为香港政府。虽是市场化运作,但是香港政府为地铁公司提供担保,从多个方面干涉地铁公司的经营。
大陆所有城市轨道交通集团背后的经营者其实都是政府,但是是由各个城市的政府主管,财政及运营情况上报国家,但是在经营上都是各管各的,不能算是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