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守则》),即日起至4月1日公开征求意见。公布这《守则》具有很大的意义,虽然表面上我们觉得是没有任何必要,大题小做,但是我们仔细的想想,就会知道这《守则》的真正意义。虽然移动充电物品带给我们很大的方便,但是我们也要知道它存在的危险。
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都有哪些禁止行为
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官网显示,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下为具体禁止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车站内其他有禁行标志的区域;
(三)攀爬或者跨越列车、围墙、栅栏、闸机、站台门;
(四)强行上、下车,扒门和吊门;
(五)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六)擅自涂写、刻画或者悬挂、张贴物品;
(七)擅自设摊、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卖艺、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营销活动,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八)乞讨、躺卧、收捡废旧物品;
(九)携带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军警犬除外)等动物;
(十)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使用平衡车、滑板、踏板车、溜冰鞋等助力代步工具(残疾人轮椅车、婴童车除外);
(十一)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以及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物品;携带充气气球;
(十二)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十三)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
(十四)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抛掷物品;
(十五)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十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
(十七)影响运营安全和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