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轨道交通所有车站进站需要安检,以确保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和杀伤性等危险品不被带入车站,以保障轨道交通区域的公共安全。至2014年6月,宁波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在20个车站均设有执勤室,并在望春桥站和鼓楼站设置了派出所。
地铁车站、车厢内禁止吸烟、饮食、随地吐痰,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设摊经营,张贴涂写,不按规定丢弃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吸烟,拦截列车,强行上下车,擅自派发印刷品等行为。折叠自行车安全包装后方能带入车站,除导盲犬外的动物也被禁止进入轨道交通系统。
若发现无人看管的行李、包裹或其他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请及时通知站务人员。若有物品掉入轨道,请联络站台工作人员,切勿擅自进入轨道自行取回,以免发生危险。轨道交通车站和车厢内均装有摄像装置,用于运营指挥调度和安全监控。
车站内遇到危险物品等特殊情况,或发生紧急事故时,将通过乘客信息资讯系统(PIS)或广播告知乘客。乘客可依照亮起的出入口指示牌上指示的疏散路线离开车站。发生火警时,按动就近的手动报警按钮并尽快通知车站工作人员。在火势尚可自行控制的情况下,按手提灭火器设备的指示使用灭火器。站台、电梯和车厢内设有紧急按钮,紧急情况下请按说明正确使用。若乘客在非紧急情况下擅自使用造成交通秩序混乱,或造成严重后果,将可能被罚款和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列车在隧道内发生事故,列车会驶到就近的车站进行疏散。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隧道区间内疏散乘客时,乘客应该保持镇定,切勿慌张拥挤、擅自打开车门;留意广播,听从工作人员指令打开紧急疏散门。沿紧急疏散踏板进入线路,大件物品或行李应留在车上。
宁波轨道交通的建设进展
2003年 编制完成《宁波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2003年12月 宁波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成立;
2004年12月 编制完成《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5年12月 编制完成《宁波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6年-2015年),建设规划上报国家发改委;
2006年02月《宁波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获得宁波市政府批复(甬政发〔2006年〕15号),标志着宁波中心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正式确定;
2006年02月 宁波市轨道交通筹建办公室成立;
2006年04月和09月 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分别通过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委托组织的专家评审;
2006年11月 宁波市人大通过《关于建设轨道交通的决议》;
2006年12月31日 宁波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筹资责任书,落实了轨道交通建设的资金筹集任务;
2006年底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2007年11月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成立;
2008年08月 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得国家批准(发改投资〔2008年〕2097号),成为第二批10个城市中首个建设规划获国家批准的城市;
2006年初-2008年 组织编制《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2008年08月 《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国家发改委;
2008年11月 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土地预审获得国土资源部一次性通过;
2008年12月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8〕3535号)批复。
2009年06月26日 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开工。
2014年05月30日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正式运营。
2016年03月19日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正式运营。
2015年09月26日宁波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正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