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朋友被地铁站保安打了,去法院告地铁站和这个地铁保安部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首先,那个地铁保安肯定工作是没了。然后还得陪你哥们钱。如果要法院告地铁和地铁保安部的话,必须得快一点。就怕这个保安辞职,以后回家跑路。所以说,你不要拖了,赶紧去法院告。依法处理呗!辞职肯定是得给他开除。然后他肯定得陪你哥们钱。
2. 本人被法院起诉了!还可以乘坐动车及地铁吗
限乘动车、飞机、限制高消费的措施
是在债权明确后,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才会受到的限制
3. 在汉中门地铁站摔伤起诉到哪个法院
提问者可以参照以下规定确定法院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4. 律师因0.3元手续费起诉地铁公司值得吗
总体来说是值得的,因为这不仅是个人的事,也关乎苏州人民的利益。诉讼成功了,许多充值过的人们可以得到赔偿;诉讼失败了,公众可以得到解释,了解到为什么要收这笔费用。
其实这件事之所以引发热议,甚至网友还在为值不值得这个问题而辩论,是因为事件中0.3元的服务费只占充值费用50元的0.6%,谈不上所谓的天价服务费,许多网友也觉得收费合理,律师特意去起诉地铁公司是在是大题小做了。我相信如果充值50元要收取10元乃至20元的费用,那律师起诉地铁公司就应该是正常的事情,也是值得的,绝大部分网友也会支持。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这位律师的行为和精神都很值得我们学习。地铁公司也要改进自身的运营服务,在一些费用的收取方面做到公开透明,给予公众解释,比如说这是运营成本,同时给出法律条款,告诉人们这是法律许可的。因此总的来说,律师的起诉是值得的。
5. 到法院起诉地铁公司要多少钱
你的请求不明确,不好回答,你查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6. 起诉地铁起诉书怎么写
这个涉及到你的具体诉求,起诉书需要按照你的诉求来写
7. 被法院起诉人能做地铁吗
地铁不是高消费,而且要有法院作出决定。
案件要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没有按时履行义务,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8. 律师因0.3元手续费起诉地铁公司,你支持他吗
现在的社会,网络支付系统非常的方便,很多人只要带着手机就可以出门了,吃东西,坐车,逛街,只要是用钱的地方都可以用手机支付。但是手机支付也有让人不高兴的地方,就是如果你的钱在支付系统里面,你想转出来,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这个手续费真的让人很难受,虽然也不算多吧,但是也是自己的钱啊。这一进一出的,就不见了几毛钱甚至几块钱,心里真的会挺不爽的。这种的还算正常,毕竟钱还是我们自己消费的,只是在往外出的时候,收取钱罢了。
说实话,我非常支持这名律师的行为。其实这种事情就相当于:我去你家消费了,你们家明明是支持我这种付款行为的,但是在我要付款的时候告诉我,还要手续费,并且你只能接受这种付款的方式。我想如果充值的不是一台机器,而是营业员在充值的话,估计会吵起来发生争执吧。0.3元虽然不多,但是需要充值的人可不止是一个。想一想这种行为也是够恶心的,这就是变相的霸王条款了吧。你要么就不用,用的话就要给这个手续费。这三家公司,估计在背后骂他们的人肯定也不少吧。虽然网络上对此事的评价各不一样,但是希望这位律师胜诉的人还是非常多的。
9. 江苏一律师因0.3元起诉地铁公司,这是为什么
江苏苏州的一名律师起诉地铁公司,不少人觉得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才能够引起律师的注意。后来才知道他是为了0.3元的手续费,将地铁公司告上了法庭,因为他觉得这严重的违反了他的合法权益。这个事情一出来大家的看法不一,但更多的人表示对这种行为对支持。0.3元的钱看是很少,按照某种程度上,累积之后就比较多。
对于这个行为很多人表示支持,但实际上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事情大家都不会计较,毕竟0..3元并不是一个特别大的数字。即使在生活中觉得不太公平,也就是这么不了了之。别人表示遇到这样的事根本就不会计较,但是如果有一个人站出来为自己讨个说法,还是比较支持,钱不在多,但是我们需要一个合理的说法,能够说服我们。
10. 律师因0.3元手续费起诉地铁公司,你认为有必要吗
有必要。可能很多人觉得毛钱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没人愿意去多此一举,但如果这件事情你不说我也不说,我们都默认了这3毛钱的存在,谁来为我们的权利伸张呢?这本身就不是地铁应该收取的费用,该地铁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律师这样做,是有助于推进地铁运营的良性循环的。
03、律师做得很对,这是我们平时难以注意到的细节但是律师在这方面有着很高的职业敏感度。所以他一开始就会注意到这三毛钱。在大家都不愿意站出来的时候,这位律师很勇敢。因为他这样做,让很多人免于掏这三毛钱的手续费。虽然对大家来说可能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律师的行为是对我们的利益维护,我觉得这样的行为,应该是值得赞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