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不能带什么(北京地铁可以带小猫么)

分类: 北上广深 时间: 2024-11-02 22:30:56 作者:226740

Ⅰ 北京可以带宠物坐地铁吗

肯定是不可以的,而且隐藏起来带进站上车也不保险,因为你不可能把猫带在自己身上,只能装在某个东西里,所以肯定是要过安检,一过安检肯定是要给查出来的。

Ⅱ 北京地铁上能不能带小动物

绝对绝对不可以的!万一小动物乱跑掉下了轨道 那不是非常危险的吗? 而且现在的安检非常严密 所以你千万不要带宠物去坐地铁,公交最好把宠物放在衣兜里

Ⅲ 北京地铁禁带的物品有哪些

北京地铁禁带的物品有:

1、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一)军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二)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三)其他枪支: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等。

(四)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10、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携带、运输的物品。

Ⅳ 北京地铁能带仓鼠吗

北京地铁不能带仓鼠。

《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规定:

第十四条 乘客应自觉维护车站、车厢的环境卫生和乘车秩序:

(一)禁止吸烟(含电子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乱写乱画;

(二)禁止携带活禽、猫、狗(警犬、导盲犬除外)等宠物以及其它可能影响轨道交通运营或其他乘客乘车的动物乘车;

(三)禁止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外放音乐等;

(四)不得一人同时占用多个座位,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的座席;

(五)不得携带容易造成污损、有严重异味或者无包装易碎的物品、未妥善包装的肉制品及其他影响公共卫生的物品;

(六)不得在列车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七)不得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八)不得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

(九)不得在车站、车厢使用折叠自行车、各类滑板车、自动平衡车、滑轮鞋、滑板等,不得携带充气气球进站乘车。

(4)北京地铁可以带小猫么扩展阅读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危害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损坏隧道、轨道、路基、高架、车站、通风亭、冷却塔、变电站、护栏护网等设施;

(二)损坏车辆或者干扰车辆正常运行;

(三)损坏或者干扰机电设备、电缆、通信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

(四)擅自在高架桥梁上钻孔打眼,搭设电线或者其他承力绳索,设置附着物;

(五)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

(六)其他危害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运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信息服务:

(一)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刻表及换乘指示信息;

(二)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提供列车到达、间隔时间,车辆运行状况提示和安全提示等信息;

(三)运用多种信息发布手段及时告知乘客运营计划调整等信息;

(四)通过静态标志标识系统,向乘客提供设施名称及其位置、设施导向、禁止行为和危险警告等信息;

(五)在车站提供问讯服务。

第四十二条 进入轨道交通车站的乘车人员应当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

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制止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Ⅳ 北京猫可以上地铁吗

对不起,目前,北京地铁明令禁止动物乘车。

Ⅵ 因为工作原因,要搬家,但是北京地铁不让带猫,一个在西四环,一个在北6 环,我该怎样把猫搬过去呢

实在不行你就打车吧。现在不是有优步滴滴打车什么的么比出租便宜点,但是直接到没那么麻烦。

Ⅶ 在北京的地铁上能带小猫吗

当然不行了。公交都不行更别说地铁了。

还是打车吧!!

Ⅷ 北京地铁上能不能带小动物

我以前想带小兔子坐地铁,被安检的人员逮了个正着,建议你还是不要带小动物上地铁了,安检很严格的,如果拒不配合安检,还会被拘留呢

Ⅸ 北京地铁不能带什么

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试行)

来源:北京地铁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秩序,为乘客创造安全、便捷、和谐的乘车环境,依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凡进入本市轨道交通各车站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和列车车厢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守则。
第三条 乘客应遵守《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车票使用规则》购票乘车。
第四条 乘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可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安全检查人员可制止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条 乘客禁止携带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具体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参见公安机关公告)。安全检查人员发现携带违禁物品的可按照规定处置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条 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长度不得超过1.8米,宽和高均不得超过0.5米。不得携带妨碍车内及站内通行和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其它物品乘车。
第七条 1.3米以下儿童须在成人陪同下乘车,以确保安全。
第八条 衣冠不整、醉酒肇事等不文明行为者及因疾病、健康状况可能危及其他乘客者不得进站乘车。
第九条 行动不便者、精神病患者等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健康成年人陪同乘车。
第十条 搭乘自动扶梯时,乘客应遵守乘梯安全要求,扶稳扶手带,不得倚靠扶梯侧壁,应靠右站立。
第十一条 乘客应遵守以下乘车规定:
(一)候车时应自觉排队,禁止越过安全线,禁止倚靠屏蔽门;
(二)乘车时应当先下后上,从车门两侧依次登车,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
(三)列车到达终点站,乘客应当全部下车;
(四)列车因故不能继续运行时,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或者换乘其他交通工具。
第十二条 严禁乘客下列行为:
(一)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高度危险活动区域;
(二)在轨道线路上放置、丢弃障碍物;
(三)列车车门或屏蔽门提示警铃鸣响时,禁止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屏蔽门关闭后,禁止扒门;
(四)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五)在车站、车厢或者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设置摊点等影响疏散的行为;
(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
(七)其他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 乘客应自觉为老、幼、病、残、孕、怀抱婴儿者或者其他有需要的人士让座和提供方便。
第十四条 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文明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乱写乱画;禁止携带宠物乘车(警犬、导盲犬除外);禁止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播放音乐等;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的座席。
第十五条 严禁损毁轨道交通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设备。严禁移动、遮盖或污损警示标志、疏散或导向标志、安全标志等。
第十六条 轨道交通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乘客应当保持冷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或按广播提示有序疏散。
第十七条 乘客可配合运营单位通过乘客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服务情况进行公众评价。
第十八条 乘客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服务不满意的情况可向运营单位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或投诉处理。
第十九条 乘客应自觉遵守本守则。违反本守则的,运营单位有权采取制止、劝离或者拒绝提供服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移送交通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本守则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