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北京地铁、城铁时除了枪支子弹、管制刀具、弹药、爆破器材、酒精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以外,主要还有部分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但具有一定的杀伤性和危险性的物品,包括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运营安全的生活、生产用品也纳入轨道交通禁止携带范畴。
其中包括:菜刀、砍刀、美工刀等刀具,锤、斧、锥、铲、锹、镐等工具,矛、剑、戟等,以及其他可造成人身被刺伤、割伤、划伤、砍伤等锐器、钝器。同时对2000毫升(含)以上白酒,5个(含)以上打火机,10盒或200根(含)以上火柴,以及其他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日常用品类,如花露水、洗甲水、发胶、摩丝等也作了禁带规定。
(6)北京地铁拒检扩展阅读
地铁安检程序
1、行李物品检查:旅客进入地铁大厅时首先将行李物品放入X射线安检设备的传送带上,工作人员通过显示器检查。如发现有异物,须由检查人员开包检查。若存在违禁物,安检人员有权利要求旅客转乘其他交通工具或将违禁物遗弃,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违禁物可进行查收,并做好相关记录,拒不服从安检人员情节严重者可转交公安机关。
2、旅客身体检查:旅客通过特设的探测门,进行身体检查。
3、通过检测门发出报警声, 需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再查,将可能发出报警声的钥匙、香烟、打火机等金属物品掏出来,直到检查时不再发出报警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