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出了这么一条草案,拟 规定地铁设立的优先车厢,在高峰时段可以仅供残疾人、未成年人、女性等有需要的人士乘坐,男士或限制乘坐。
当然目前只是一个草案,还没有到达要实施的地步,不过是抛出来征求意见罢了,但其实我们不妨来看看具体的事件,其实深圳17年就已经设置了地铁1、3、4、5号在车头尾部有这么两节车厢,不过其因为只是一项倡导,因此不少人也没有把这两节车厢当回事,依旧是男女都可以进入入座。
当然,其实我们看到的并非是摆在明面上的问题,什么女权、什么平等,这些都毫无意义,其实这样车厢的意义应当在于它是否是为了保护弱者,它应当有限制权,因此政策表明会有工作人员对于恶意或无知而占据这节车厢位置人进行劝阻,这点十分重要,因为有更多更实际的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例如可能会有大妈组团霸座、例如会有不少人在高峰期为了更舒适的环境,选择跑到“女性车厢”来进行避难,这些其实才是真正要解决的问题。
深圳地铁那一片区域是国家提供的
深圳的每一处地方都是有国家的,并不是私人的,所以地铁那一片区域也是国家工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