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0日晚,北京市石景山发生了一起恶性绑架杀人案,4名少年明知自己未成年不会判死刑,绑架并杀害了16岁同学,向受害人家属勒索150万元赎金。警方接到受害人家属后展开侦查,最后于4月22日晚将犯罪嫌疑人任某、南某、杨某抓获,后将参与犯罪的于某抓获。经审讯,4人向警方交代其将受害人小雨(男,16岁)绑架并杀害的犯罪事实。
4月20日上午,任某等人多次给小雨家人打电话勒索150万元赎金,小雨家人立即向警方报案。经过调查分析,警方成功锁定4名犯罪嫌疑人并于4月22日晚将任某、南某、杨某、于某相继抓获。经询问,4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04年11月11日,北京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由于此案的涉案人员是4名未满18周岁的少年,依据几人的犯罪事实及作案过程,以犯绑架罪判处被告人任某和南某(两人均17岁)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杨某(16岁)有期徒刑15年;以犯包庇罪判处被告人于某(15岁)有期徒刑两年。
此案的审判结果,正如4名犯罪嫌疑人所想的那般,因为涉案人员未满18周岁,不适用极刑,犯案后被从轻发落,逃脱了法律的死刑惩罚。甚至4位少年在听到判决后竟相视而笑,令人不寒而栗!
在这起案件中,4名犯罪嫌疑人知法犯法,在了解法律的前提下预谋作案,不仅实施绑架勒索,还将受害人残忍杀害,简直是罪大恶极!近年来,青少年作案的数量及手段超乎了我们的想象,社会应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及心理教育,培育青少年积极健康的人格,形成良好的价值观减少犯罪!
北京西站“干尸案”,19岁白富美遭虐杀,凶手恶贯满盈,后来怎样
一直以来,人们都比较相信因果规律,即做善事就有善意的回报,做坏事就会遭到惩戒的报应。但所谓“大千世界,各有不同”,人性的善恶本质,注定不可能让这人世间的所有事情都能圆满,让每个人都能整齐划一的遵守相同理念。
总有人会怀有侥幸心理,以为自己是最幸运那一个,也总有人做了坏事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
比如21年前,发生在北京西站的“干尸案”,一名19岁的白富美女孩遭恶徒残忍杀害,但由于警方掌握的线索太少,至今真凶仍逍遥法外。
那么,这起案件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警方又为何会证据不足呢?
2006年的某一天,一名北恒大厦的仓库管理员,前往地下二层仓库打扫卫生,整理货物的时候,竟然看到里面有一具干尸,顿时吓得他魂飞魄散,急忙连滚带爬的跑了出来,随后才惊魂未定的打电话报警。
接到报案后,警方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过仔细现场勘察,初步断定被害者遇难时间发生在1999年,也就是说被害者的尸体已经藏在仓库里整整七年了,看来凶手应该非常熟悉周围的环境,竟然知道有这么一个隐蔽的地点。
虽然这起案件,真凶没有绳之以法,没有遭到报应还活得好好的,但也是暂时的,不是不报,时辰未到而已,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真凶活在世上每天也正在遭受良心的谴责。
正如《涅木经》所言:因果规律的业报形式有三种,一是现报,就是在今世就有善恶之报,遭受苦乐的报应。二是生报,就是前生作孽,今生报,或者是今生作孽下世报,这种报应也是存在的。
三是速报,就是报应非常快,哪天做了坏事或者好事,立即在当天就会有福报或者恶报。俗话说:“举头三尺有神明”,在平时的生活里,还是多做一些真正行善积德的事情,冥冥之中自然会有善良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