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过安检喝水(做地铁过安检的那个机如果把食物或水放进去过一边食物和水会不会有辐射或会不会对人体有害)

分类: 城市轨道 时间: 2024-11-02 22:30:56 作者:170768

『壹』 地铁站安检有权力强制乘客喝水吗

无权拒绝。除非你不坐,否则就要安检。否则会触犯危害公共安全。

地铁安检员职责:
1.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地铁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地铁各级领导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或 地铁规章制度的现象应与拒绝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按规定着装上岗,佩戴标示要规范,自觉维护安检人员岗位形象.
4.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协助其他安检员做好安检工作.
5. 熟练掌握各种安检设备的操作及识别方法.
6. 按照“逢包必检”的安检要求,负责宣传引导乘客进入安检区域.
7. 对可疑物品惊醒针对性探测,确定可以物性质,及时移交现场民警处理并做好记录.
8. 对无异常的行李包过,疏导乘客尽快离开安检点,以便乘客通行.
9. 文明值岗,态度和蔼,遇事讲究方式方法,做到以理服人.
10. 上下班途中或在站等车时,不应互相嬉笑打闹,在站内休息期间不应在座椅上躺卧, 着安检服乘车时应主动礼让乘客,自觉维护地铁安检形象.

『贰』 地铁安检要求乘客将携带的水试喝的做法合理吗

我是这样看的,有些危险液体外观也可以像水一样,而安检让人当面试喝一定程度上能够证明液体的安全性。但仅限一定程度了

『叁』 做地铁过安检的那个机,如果把食物或水放进去过一边,食物和水会不会有辐射,或会不会对人体有害。

地铁安检用的是X射线,而且用的是很弱的放射源,X射线是波长介于紫外线和γ射线内之间的电磁容波,既然是电磁波,那么你平时打电话上网也会产生电磁波,微波炉也用电磁波加热,你发现对食物有什么不良影响了吗?其实电磁波的确有可能对食物等物体有影响,因为组成电磁波的光子有可能会使电子能级越迁,但是这种事情概率是很小的,而且就算发生,对整个物体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定量解释影响可能几万亿分之一都不到。

『肆』 坐地铁安检的时候手上拿的水为什么要喝一口

证明水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在日本和韩国过火车和地铁的时候是不用安检的,大家看到这里是不是都特别的好奇,这是为什么?有的韩国网友特别自豪的说,韩国犯罪的人很少,民族单一,所以是没有必要增加安检的。也有的欧洲网友认为,中国人口太多了,使用安检人员可以给人提供一些就业需求,提高就业率,从而带动经济发展。小编觉得这些人的说法也太奇葩了一些,增加安检是非常必要的,最起码会保证大多数人的安全,你们觉得呢。

虽然欧洲一些国家从来不安检,但是经常会发生一些事故,相信大家也有一些了解。比如说2017年9月的伦敦地铁事件,2017年4月3日圣彼得堡地铁事件,等等。一些国家由于没有安检,所以很多人都会逃票,甚至在一些站台,还能看到他们“跳山羊”的身影。虽然说增加安检人员,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人工的支出,这也是一项很大的负担,但是却保证了大多数人的安全。

『伍』 地铁站安检有权力强制乘客喝水吗

我与提问者一样,对地铁的安检强行要携带水的乘客喝水的做法很反感,不知道安检人员凭哪条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进过机闸门的乘客必须对携带的水杯或瓶装水开瓶喝下才能对人及其行李放行。

『陆』 地铁安检机,过过的水,立刻饮用有没有危害

安检机X光辐射对饮用水不会造成放射污染,不会在物体上造成辐射残留。

『柒』 进地铁安检时为什么要先喝一口水

简单说,这么做的原因是为了乘客的安全着想。

地铁中,含有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液体都不能带入。乘客现场喝一口能判明性质的液体是可以进入的,让你喝一口的意思就是在判明你带的液体是否属于危险品。

其实大多数的地铁安检口都配液体检测机,但是直接打开喝一口是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因为在上下班的高峰期,往往人流量非常的大,不可能将乘客随身带的水一瓶接一瓶的检测一下,而“打开喝一口”就成了快速而有效的方法了。

这样的安检可能会让少数的没带任何违禁品的人群感觉到不必要的麻烦,但是也只是仅限于的确是没带违禁品的乘客,对于那些有特殊想法的有心人还是能取得有效的预防作用。

(7)武汉地铁过安检喝水扩展阅读:

各地均对地铁不准携带的物品目录作出了详细规定,以上海市为例: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汽油、煤油、喷雾剂、酒精、松香、油漆、双氧水、液化石油气、溶剂油、雷管、炸药、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乘坐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地铁、轻轨、磁悬浮列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运营。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者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应当拒绝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坚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三、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主动配合接受安全检查。发现他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当积极劝阻,经劝阻不听的,应当立即向公共交通运营单位或者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