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已经出了三次征地公告还不拆迁,政府回复市里还没批下来,这是什么意思
所以说拆迁这种事,拆迁人员没有上门谈都不算拆迁,就像钱没有真正的到你口袋都不算是你的钱一样。
Ⅱ 征收土地的返还地有百份之几的规定吗对返还地有此如给办什么证三通一平啊什么的有什么规章制度的
征地返还地,就是所说的留用地,一般都是按照总征地面积的10%安排的,集体土地征收的,都是办集体土地证。
三通一平,就是同水同电同路,加土地平整。
规章制度是你们地区政府出具的征地补偿标准,这个可以到国土部门查询一下。
如果实际应用的土地不是征收范围的话,大家可以拒绝。另外征收土地需要有至少是省级政府的批文。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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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Ⅲ 我们这里修高铁,需要同时修公路征地,请问高铁修好之后开公路征用的地还归还我们户主吗谢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征用土地应当返还,建议你去土地局或者村委会咨询土地征用期限。
Ⅳ 原有争论的土地被征用后几年还没解决,那征地款还在吗
其实土地被征用的话那么肯定还在的呀,因为这是有问题的土地,虽然说已经被用了。你还是可以找到征地款的,去你们大队问一下吧。
Ⅳ 我们这里征地做二级路一年了还不给钱怎么办
找村委会帮助处理。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Ⅵ 征收土地和征用土地有什么区别
二者之间的具体区别是:
(1)征收土地是以转移土地所有权为条件,即集体所有变成国有;征用土地是以暂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仍然为集体所有。
(2)补偿的项目不一致。征收土地除土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外,还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3)审批权限不一样。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征用土地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4)土地用途的性质不一样。征收土地主要是将被征土地变为施工建设用地,可以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而土地征用主要是将土地用于临时性的施工建设场地、地质勘探、抢险救灾、建设施工材料堆场等,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并在使用期满后要恢复土地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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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 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并给予补偿,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集体的一种行为。
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土地改革时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所征收土地,不给代价;土地除归公有外,其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所规定征收的范围是: (1) 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2) 工商业者在农村的土地;(3) 某些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200%的部分。
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Ⅶ 征地拆迁通知书2020年2月份下发的,到现在还没有拆,这是怎么回事呢
只是通知书,告诉你这块地要拆了,真到拆可能要几年后都有可能的,如果有一家或几家没谈好拆迁赔偿问题,拆迁可能终止,不拆都可能的
Ⅷ 地铁建造在地下通过还需要征地吗
基本上不需要征地了,车站等路面地方还是需要征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