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动车禁带物品有以下几类:
1. 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如:易燃易爆物品:氢气、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油纸、两公斤以上的白酒、发胶等 )
3.动物级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发现旅客违章携带物品,如何处理?
(1)在乘车站禁止进站上车;
(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3)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