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西安地铁三号线电缆问题的人是谁(西安市地铁三号线电缆)

分类: 城市地铁 时间: 2024-11-02 22:30:56 作者:247268

① 为什么西安质监局处罚奥凯后,省质监还一路绿灯

西安地铁三号线“电缆门”事件并未因为官方的发布会而平息。

公众的疑问依然存在——

为何成立不久的奥凯公司能抢到西安地铁工程的大单?

何奥凯公司在西安市质监局做出4次处罚的情况下,还能通过陕西省质监局审查验收组验收,并且获得陕西省著名商标的称号?

这些问题也进一步引发了公众对奥凯公司背景的猜测。

针对以上的质疑,红星新闻采访了西安市地铁公司、陕西省质监局、陕西省工商局等单位,继续调查追问涉事的奥凯公司和西安地铁“电缆门”事件。



在奥凯公司官网上,有一张内容为奥凯电缆在2015年12月30日被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的证书。此时,距离奥凯电缆正式生产只过了一年零四个月时间。

就在今日,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省工商局全面调查处理西安地铁三号线有关著名商标问题》的通报。通报称,涉事企业2013年年报为补报,2014年、2015年年报正常。省工商局组织对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抽查,均未抽中该企业。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西安市质监局分别于2015年11月9日和2016年1月25日、2月20日、2月22日分别作出了4次行政处罚,但经省信息中心核查,以上处罚信息均于2016年7月28日上传至省公共信用平台,随后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省工商局2015年12月30日认定著名商标时未能采集到相关处罚信息。


通报表示,陕西省工商局根据调查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对在该著名商标认定中,审核、把关不严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责,对商标处处长给予诫勉谈话、副处长及具体经办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将具体经办人调离著名商标审查岗位;根据《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撤销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五胜及图”商标的陕西省著名商标;对《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著名商标审查、认定机制;同时,要从这一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整顿工作作风,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发展。

② 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曾被通报最终仍被使用是怎么回事

3月23日从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西安地铁三号线的“问题电缆”,曾在地铁施工过程中,被查处并且向相关部门通报过,但最终还是使用在地铁工程当中。

西安市质监局局长景六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西安市质监局2015年曾接到群众投诉举报,质疑奥凯电缆问题,接到投诉后,西安市质监局于2015年10月到11月四次前往西安地铁三号线施工工地检查,并对六盘电缆抽样检验。结果显示,六盘电缆中只有三盘合格。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执法人员可以予以查封或者扣押。但当质监局执法人员第五次次来到施工工地,准备查封不合格电缆时,却发现“问题电缆”已不知去向。


③ 举报西安地铁三号线电缆问题的人是谁

是你不能惹的大人物 是你遥不可及的人物

④ 变电所电缆沟花纹钢盖板制作,安装套什么定额

电缆沟的花纹钢板套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分册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章一般铁构件内 制作及安装定额子目,容补充花纹钢板材料费。

定额是指在一定的技术和组织条件下,生产质量合格的单位产品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的数量标准。即在合理的劳动组织和合理地使用材料和机械的条件下,预先规定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消耗的资源数量的标准,它反映一定时期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高低。 对于每一个施工项目,都测算出用工量,包括基本工和其它用工。 再加上这个项目的材料,包括基本用料和其它材料。对于用工的单价,是当地根据当时不同工种的劳动力价值规定的,材料的价值是根据前期的市场价格制定出来的预算价格。

⑤ 西安地铁3号线电缆哪些指标不合格

3月23日从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西安地铁三号线的“问题电缆”,曾在地铁施工过程中,被查处并且向相关部门通报过,但最终还是使用在地铁工程当中。
西安市质监局局长景六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西安市质监局2015年曾接到群众投诉举报,质疑奥凯电缆问题,接到投诉后,西安市质监局于2015年10月到11月四次前往西安地铁三号线施工工地检查,并对六盘电缆抽样检验。结果显示,六盘电缆中只有三盘合格。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执法人员可以予以查封或者扣押。但当质监局执法人员第五次次来到施工工地,准备查封不合格电缆时,却发现“问题电缆”已不知去向。

西安市质监局局长景六刚:“采购方在产品送检期间,他们将问题电缆退回奥凯公司,做了销毁和技术处理,调查中,我们取得了销毁的照片和退货的凭证。”
随后,西安市质监局责令陕西奥凯缆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并且没收违法所得,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通报给相关部门。

景六刚:“向地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了问题电缆的有关情况,向奥凯公司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报了问题电缆的有关情况,我们在陕西省信用信息平台按照其要求的格式,将行政处罚的信息向社会做了公示。”
西安市质监局表示,他们作为产品生产质量监管部门,监管对象是产品生产企业,地铁工程质量并不在其监管范围内,至于已经被查处和通报过的问题电缆,为何最终又使用在地铁三号线工程当中,目前正配合专项调查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