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网友大力支持,认为处罚非常到位和及时,毕竟杜蕾斯的某些广告词着实过分;但也有另外一部分网友持相反意见,毕竟杜蕾斯买的就是安全套,不这么宣传该怎么搞呢,况且连广告词都管的过于严苛,那还谈什么青少年教育。
其实,留心的人只要去查一查杜蕾斯的母公司上海曼伦的违规处罚记录,大概就知道杜蕾斯并不是第一次因为广告词挨罚了。
而此次处罚,虽然是10月份才到来,说的却是今年7月份的事情,并且也没有说明具体是因为哪一句广告词被罚,让人感觉到了一丝“营销”的味道。
“社会风尚”可以作为违法处罚的理由吗?答案是肯定的。公序,一般指社会一般利益;良俗,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道德风尚。
《广告法》第五条规定:
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同时《民法总则》第八条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但是如何界定,还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