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专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属理条例》,《条例》对不少争议已久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但是,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持伪造证件乘车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的,因“逃票行为”的主观恶意较大,除了按照前述规定承担补足票款的民事责任外,还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专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属理条例》,《条例》对不少争议已久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但是,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持伪造证件乘车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的,因“逃票行为”的主观恶意较大,除了按照前述规定承担补足票款的民事责任外,还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