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logo以地铁隧道为主体造型元素,同时以“hzm”三个字母相融合,代表杭州地铁,视觉主体以m为中心,与国际惯用元素相一致,充分体现了地铁的名称和行业特征,还体现了国际大都市的风范。
左上和右下的尖头,暗喻地铁的双向运营模式,同时给人以顺时针旋转的运动感,充分体现了杭州地铁“安全、快捷、顺畅、方便、舒适”的特点。同时也表现了杭州地铁的奋发向上、与时俱进的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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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标志剽窃案
2009年4月8日,杭州《今日早报》刊出“杭州地铁LOGO设计者被指剽窃”的文章,一时间风生水起,舆论哗然。
文章称:2004年毕业于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的学生刘仙君等4位同学说:这是他们当年的毕业设计作品,王晓林在没有征得他们同意就稍加修改投标,属剽窃行为,并于2009年8月对王晓林起诉至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
在法庭上王晓林出示他当年辅导该小组毕业设计时的工作笔记,上边清晰地记录了整个毕业设计辅导的详细过程,当年该小组做的是“杭州地铁形象设计”虚拟课题,笔记本显示了2004年3月5日王晓林在给刘仙君小组辅导时为他们提供的创意草图,后该组同学根据王晓林的其中一个草图的思路完成了毕业作品。
若干年后,王老师又用他当年的创意思路设计了杭州地铁标志的其中一个方案并中标。有知识产权律师表示,该案表面上看是著作权侵权纠纷,实质上为著作权权属纠纷,认定此类设计作品的权属,设计底稿很关键。
老师在辅导学生过程中,将自己的想法画出来,并提供给学生,这是辅导教师应该做的,但就这一想法一旦形成图形,而且是老师亲笔所画,那就意味着从那一刻起,老师对于这幅图形或者说草图就拥有了著作权。
而学生在老师的方案基础上进行的再设计,所形成的作品,学生仅享有其毕业作品的著作权。而教师之后在其原有思路基础上的新设计作品的著作权理所应当归属教师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