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类约束性行为
1、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2、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3、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4、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
5、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6、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
7、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10类禁止性行为
1.拦截列车,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 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
2.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3.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4.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5.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6.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
7.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8.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
9.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
10.以及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
违反者会承担哪些责任
第一类:侵权行为
1、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2、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3、躺卧或踩踏座席
上述三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列车权利人包括所有权人、运营管理人等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第二类:
1、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2、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3、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若发生以上三种行为的,运营管理人员可以禁止行为人进入车站乘车或劝阻,若行为人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可以报送有关部门(如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类:
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被滋扰的乘客可以适度地自行制止,也可以向运营管理人员反映并要求制止,或者及时报警处理,事后亦可诉至法院维权。
第四类:
轨道交通工具属于公共场所,乘客如有违反约束性行为,且不听劝阻拒绝监督的,若是与卫生、噪声有关。可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若是扰乱了公共秩序,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警告、罚款、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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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正式员工待遇如何
待遇一般,2000-3000 不等,扣完保险和公积金剩不了多少,都是劳务派遣的第三方协议,待遇真的是很一般。
如果是正式的话,基本在4000多了,五险一金,待遇也挺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