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涧西区的行政区划
解放前属洛阳县谷水乡。1948年4月洛阳解放后,属洛阳县第四区,区直机关先后设在辛店、后营、东马沟、谷水等地。1954年,洛阳工业建设开始,7月19日,洛阳县第四区改为洛阳市第四区,区直机关设在谷水镇。1955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洛阳市委员会决定,原洛阳市第四区改为洛阳市涧西区。1956年3月17日,河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涧西区设市辖区一级政权组织。1957年12月,区直机关由谷水镇迁至西苑路办公。
1953年,原洛阳县第四区辖谷水镇和七里河、王府庄、符家屯、南村、东马沟、西马沟、孙旗屯、浅井头、唐村、尤沟、大朔、马营、王村沟、窑院、枣园、党湾、东陡沟、西陡沟、延秋等19个乡,是个全农业区。1954年,原洛阳市第四区辖谷水、七里河、王府庄、符家屯、孙旗屯、南村、浅井头等7个建厂乡(镇)和王村沟、马营、东陡沟、西陡沟、党湾、窑院、尤沟、东马沟、大朔等9个农业乡,开始由农村向城市转化。1955年,工业区在七里河以西谷水以东基本形成,9个农业乡划归郊区领导,涧西区辖7个建厂乡(镇),后合并为七里河、符家屯、浅井头、南村四乡和谷水一镇。1956年,城市人口大量增加。10月,根据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四乡一镇建制,按人口分布划分为厂西、厂北、武汉路、四川路、青岛路、天津路、长春路、湖北路和洪泽路9个办事处,下辖38个街坊和七里河、西干沟、符家屯、崔家村、王府庄、同乐寨、兴隆寨、寄驾河、南村、二郎庙、谷水、老菜园、小元头、李家村、朱家村、俞家村、唐村17个自然村。人民公社化时期,辖区范围多次变动,办事处也多次分合,机构名称变动频繁。1959年4月,辖秦岭、邙山、涧河、武汉路、青岛路、天津路6个人民公社。8月,改为第一安装公司、冶金安装二处、热电厂、省建三公司、火电一处、有色金属加工厂、矿山机器厂、耐火材料厂、拖拉机厂、轴承厂、湖北路、重庆路12个管理区。1960年3月,组建武汉路、长春路、长安路、天津路4个基层公社和秦岭分社,下辖12个管理区和22个生产大队。1961年后,辖区范围渐趋稳定。1961年6月,辖长安路、长春路、重庆路、天津路、湖北路、武汉路、郑州路7个办事处和谷水、七里河两个人民公社。1965年3月,撤销谷水、七里河人民公社,成立工农人民公社。1968年8月,工农人民公社划归郊区。至此,涧西区不再管理农业,转为完全的城市区。1976年2月,设徐家营办事处。1980年1月,设南昌路办事处。至1985年底,涧西区共辖9个办事处,130个居民委员会。
1999年,涧西区辖11个街道:湖北路街道、长春路街道、天津路街道、长安路街道、重庆路街道、武汉路街道、郑州路街道、珠江路街道、南昌路街道、周山路街道、徐家营街道。 涧西区1986年的城区土地面积为25平方公里,2000年6月26日原郊区工农乡、孙旗屯乡划归涧西区管理,土地面积增至88.8平方公里。1998年8月开始,在洛阳市统一安排下,土地管理部门对涧西辖区土地进行了地籍调查。调查范围:西起解放军外国语学院、东至七里河、南至防洪渠、北至涧河,总面积36.33平方公里。其中,商业金融业用地1.19平方公里;工业仓储用地12.98平方公里;市政用地0.83平方公里;公共建筑用地4.2平方公里;住宅用地11.91平方公里;交通用地4.02平方公里;特殊用地1.02平方公里;水域用地0.91平方公里;农用地1.11平方公里;其他用地0.14平方公里(包括工农乡城区部分)。
工农乡有4个农业耕种村(尤东村、尤西村、西马沟村和王湾村)。耕地面积195公顷,园地面积4公顷,林地面积66.7公顷。 地表水
涧西辖区内有洛河、涧河、王祥河3条河流经过。其中洛河为黄河的主要支流之一,位于涧西区的南部,流经涧西区河段长约6公里。洛河多年平均流量为66.6立方米/秒,最大流量7230立方米/秒。涧河流经涧西区的北部和东部,从西北部的王湾村进入涧西谷水镇向东流,至东涧沟折向南流,经兴隆寨村后注入洛河,涧河流经涧西境内长度约10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约为1.3亿立方米。境内还有王祥河,传为晋王祥卧冰处,又名孝水,流经涧西区工农乡尤沟西村北部至西马沟村南,向北流入涧河,长度约5公里。
地下水
涧西地下水资源较为丰富,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涧西设有2座优质地下水水厂,地下水井有102眼,一座设在南昌路南头的洛河边,一座设在中国一拖后面的涧河边,日供水能力为72万立方米,可满足涧西市民的生活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