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了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时需要人防监理。
国家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行行业资质管理。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全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也可通过考察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和监理业绩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6)地铁人防监理规划扩展阅读
申请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申请书一式六份;
(二)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监理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营业执照;
(三)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
(四)监理业绩;
(五)业务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