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审批程序
1、申请:购房人欲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首先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房管局6楼)领取并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及提供相关证件。
2、核查: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负责对购房人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的内容进行核查。
3、审批:经过核查,如果申购人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方能批准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4、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填发的《经济适用住房交易联系单》作为交易确权的依据。
附: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购房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2、购房人必须交缴住房公积金。
3、购房人必须是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4、购房人的家庭必须是中低收入家庭。
第一批经济适用房是在海阳蔬菜批发市场南边,2000多一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