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债券,又称柜台记账式债券,包括由财政部指定的可在商业银行柜台进行发行、交易的记账式国债,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开发银行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等。
柜台债券业务,是指我行通过辖内指定营业网点柜台、电子银行等渠道公开双边报价与客户公正进行债券买卖交易,并办理相关业务,完成债券的托管和结算的业务行为。
净价:是指每百元面额的债券的交易价格。
结算价格(全价)=净价+债券应计利息。
债券应计利息:是债券上一付息日到交割日之间按照实际天数及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起息日:柜台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付息日:定期付息的柜台债券,每期付息时的日期。
还本付息日:柜台债券到期后,还本同时支付全部利息(利随本清债券)或最后一期利息(定期付息债券)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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