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1、管辖范围不同。铁路公安局管辖铁路沿线侵害铁路利益的案件,公安局则管辖发生在辖区内的案件。
2、受地域限制不同,铁路公安局不受地域限制。
3、作用不同,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铁路公安局系原铁道部公安局,又称公安部十局,负责领导全国国有铁路路内的公安业务工作。
4、隶属不同,铁路公安局属于企业公安,主要处理和铁路运输有关的治安和刑事案件。与地方公安相应级别属平行关系,并无隶属。
5、案件移送不同,铁路公安局侦办的案件移交铁路检察院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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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1、工作职责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2、业务划分
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派出所,若干工作队,现役机构等。
3、起源
“公安”起源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公安委员会”——全称是“公共安全委员会” 。
1920年孙科正在广州市政厅长任上,曾奉命草拟市政条例,竟在一夜之间,将市政范围、性质、权责、职权等一一列出,完成了一部《广州市组织条例》!其中“公安”与“公用”两局名称就是孙科发明的,沿用至今。
铁路公安局:
机构沿革:
铁道部公安局组建于1949年,首任局长冯纪。1954年并入公安部交通保卫局。1970年7月,铁道部、交通部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71年8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公安局成立,实编55人。
1975年,重新分设铁道部,也重设铁道部公安局。在各铁路局设置铁路局公安处。1987年2月,各铁路局公安处改名为铁路公安处,在各铁路分局设置铁路公安分处。1990年1月1日起,各铁路公安处升级为铁路公安局。
从2005年1月1日起,铁道建筑公安局和铁路工程公安局分别随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脱离铁道部,移交给国务院国资委。
铁道建筑公安局和铁路工程公安局下属的公安处、公安分处陆续划归改建为各省公安厅重点工程公安局、市公安局重点工程公安分局。
2010年1月1日起,铁路工程公安局、铁道建筑公安局正式进入北京市公安局体制内运行,机构名称为北京市公安局铁路工程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铁道建筑公安局,作为地方公安机关按属地原则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工作。
2009年10月,经中央编办批准,7万余名铁路公安民警通过考核、考试取得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身份。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通过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分为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公安局更名铁路公安局。
2013年3月,铁道部撤销,中国铁路总公司挂牌成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原铁道部公安局更名为铁路公安局。
铁路公安是公安吗
是的。铁路公安直属公安部。
铁路公安机关,是指针对铁路运输安全保卫而设立、运行的公安机关,受公安部垂直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即公安部十局,原名铁道部公安局,负责领导全国国有铁路路内的公安业务工作。
工作机制:
铁路公安局类似各省公安厅级别,由于其职业特殊性,各铁路公安局随各铁路局管辖而设,下设的公安局、处为系统的重要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管理铁路系统基层派出所的治安、保卫等实施警察职能的单位。铁路警察除了负责所在铁路地区内安全工作外,还担当旅客列车上的治安管理,以制止犯罪分子在列车上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等。一些省会城市(重要的交通枢纽)都会设有铁路公安处。
铁路公安局下辖的各业务处室、公安处是正处级单位。各处实际运作单位为各车站派出所,车站派出所之间的辖区划分遵循“各管一段”法则,车站派出所下设警务区,警务区根据各站段铁路线实际业务量而设。警务区为铁路公安最基层单位,作为铁路公安窗口单位,所涉业务是整个铁路公安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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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沿革:
铁道部公安局组建于1949年,1954年并入公安部交通保卫局 。1970年7月,铁道部、交通部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71年8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公安局成立。1975年,重新分设铁道部,也重设铁道部公安局。在各铁路局设置铁路局公安处。
1987年2月,各铁路局公安处改名为铁路公安处,在各铁路分局设置铁路公安分处。1990年1月1日起,各铁路公安处升级为铁路公安局。1990年5月,铁路公安局列入所在省公安厅序列。
从2005年1月1日起,铁道建筑公安局和铁路工程公安局分别随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脱离铁道部,移交给国务院国资委。铁道建筑公安局和铁路工程公安局下属的公安处、公安分处陆续划归改建为各省公安厅重点工程公安局、市公安局重点工程公安分局。
2010年1月1日起,铁路工程公安局、铁道建筑公安局正式进入北京市公安局体制内运行,机构名称为北京市公安局铁路工程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铁道建筑公安局,作为地方公安机关按属地原则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工作。
2009年至2018年,全国近10万铁路警察归属问题处于过渡期,由国务院授权铁路总公司代为管理,党政人事由铁总管理,业务上由公安部指导,即双重管理。
2018年12月28日中央政法委召开行业公安改革会议,明确行业警种归属,铁路公安直属公安部,列为公安部内设机构,不再接受铁路总公司领导,从而结束了铁路公安双重管理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