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列黑名单的人能坐火车,但只能坐二等以下座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中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6)铁路征信体系扩展阅读
特定严重失信人将限制乘坐火车:
为加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做出规定。
《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限制乘坐火车范围包括两类:
一是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
二是其他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包括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
铁路乘车诚信管理系统可以查询个人吗
这就是查个人的,你有诚信不符的记录就会被录入系统查询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