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清铁路指沙俄修筑的从俄国赤塔经中国满洲里、哈尔滨、绥芬河到达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的铁路中在中国境内的一段铁路,简称“东清路”,民国以后改称“中国东北铁路”(简称中东铁路或中东路)。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清政府特使李鸿章赴俄祝贺沙皇加冕典礼,与沙俄签订了《中俄御敌相互援助条约》(简称《中俄密约》),在这个《条约》中规定了有关东清铁路的建设事宜。
东清铁路从1897年8月破土动工,以哈尔滨为中心,分东、西、南部三线,由六处同时开始相向施工。1903年7月14日,东清铁路全线通车营业。
同时修筑的从哈尔滨直达旅顺的支线铁路(“中东铁路南满支线”)习惯上也认为是东清铁路的一部分。1905年日俄战争结束时长春以南路段改属日本,称为南满铁路。俄国东省铁路公司还取得铁路两侧数十公里宽地带的行政管理权、司法管理权和驻军的特权,形成比一般租界规模大得多的“国中之国”。沿线兴起一批大小城镇,特别是东省铁路公司的管理中心,铁路枢纽哈尔滨。
1930年代,日本占领东北以后,苏联将中东铁路卖给了日本。1945年,苏联一度又拥有这条铁路。抗日战争胜利后,东清铁路被中国收回,和旧南满铁路合并为中国长春铁路,简称中长铁路。今天,这条铁路称为滨洲铁路和滨绥铁路,都属于哈尔滨铁路局管理。
中东铁路事件的事件结果
到1929年11月底,东北军在各条战线上的人员伤亡已经累计近万,损失了大量的装备和物资。另一方面,中东路事件爆发后,日本方面对东北军的调动百般阻挠,不准中国武装部队经由其控制的南满铁路北运。驻扎在辽宁的日本关东军也不断组织演习、抢修工事,准备借中苏交战之机挑起事端。
面对苏军的大举进攻,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曾通告《非战公约》签字国,请求列强调停。12月3日,英、美、法三国照会中苏两国,要求苏、中停止战争。但苏联拒绝第三国参与调停,建议苏、中两国协商解决。鉴于东北军的败局已经很难挽回,张学良于是接受苏联的建议,决定停战议和,和平解决中东铁路冲突。经过谈判,12月3日东北方面谈判代表蔡运升与苏联代表斯曼诺夫斯基在双城子签订了《停战议定书》。6日,东北政委会决定承认《停战议定书》,并派蔡运升为正式会议代表于12月16日与苏方代表斯曼诺夫斯基、梅里尼可夫在伯力外交公署开始中苏预备会议谈判。22日,蔡运升与梅里尼可夫在伯力签订《中苏伯力会议草约》,规定两国立即息争,中东铁路恢复中苏合办,苏军尽速退出满洲里,彼此释放所俘军民,重设领事馆。议定书恢复了苏联在1929年7月10日以前在中东铁路的一切权益,中东路事件基本得到解决。12月底,苏军开始撤军,但继续占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交汇处面积达 360平方公里的抚远三角洲(黑瞎子岛)等中国领土。中国方面则释放了冲突发生以来逮捕的苏方人员。1930年初,苏方释放了冲突中被俘的中国官兵。
中东铁路事件最终以中国军队的惨败收场,为了安抚在这次冲突中损兵折将、实力大伤的东北地方势力,表彰其积极坚定的反共立场,蒋介石将中华民国首批青天白日勋章授予参与指挥了这场中苏战争的张学良,王树常,胡毓坤,于学忠,邹作华,沈鸿烈等东北军将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