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
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车上遇座霸”视频热传,
在济南开往北京的高铁上,
一名男子在女乘客上车前,
先坐在了属于女乘客的座位上,
并拒绝与乘务人员的沟通,
称“无法起身,不能归还座位”。
事件发酵之后,
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此外,
孙先生也叙述了当时事情的经过,
称自己因为上车较早,坐错了座位:
我昨天去济南站坐高铁,早上七点多发车,然后上了车之后,由于车上的人比较少,我就坐下来了,就在我座位的旁边(左边06F号座位),我的座位也是靠窗的,座位号是05车05A号,后来在济南西站又上来了一位女士,她(女士)上来之后我已睡了一会儿了。
我迷迷糊糊地跟她说,我和你换座吧,然后她就没同意。后来她就找了列车长,列车长一过来之后就完全向着她,我就有点不理解,所以就态度不太好,后来又叫来了乘警,经过商量,乘警说让我坐在那个位置上(女士的座位)。
同时,
微博网友“大爱缘-李庆亮”称,
孙先生还委托他在微博上表达歉意:
遇到“座霸”怎么办?
有记者就“占座”一事咨询了12306热线。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在高铁上遇见占座现象,可以及时找列车长、乘务员反映,将占座乘客劝离。不过,倘若占座乘客不配合,也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据了解,今年3月,中国民航局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将“强占座位、行李架”等扰乱客舱秩序的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12306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尚无具体针对列车“占座”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7年制定《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有7种行为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将被铁路部门记录,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主要包括:
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
倒卖车票、制贩假票;
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
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
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假如只是占座,没有发生严重危害性行为,比如人身伤害,我们也无法采取强制措施。”该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此外据媒体报道,针对发生在21日的“座霸”事件,济南铁路局济南客运段党委宣传部回应称,将对男子占座一事发布统一声明。
高铁座霸男子被指论文抄袭吗
8月21日,在山东济南G334列车上,有网友称一男子上车强占一女士靠窗座位。双方协商不成,女士叫来乘务长调解,不料男子仍不愿起身,耍起无赖说自己站不起来。车上乘客称,女子上车发现座位被占,询问得知男子与邻座不认识,非要“霸占”自己的座位。
孙某在《工业经济论坛》2017年第6期发表论文,内容为研究中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现状和对策。在中国知网中以该主题进行搜索共有9条结果。最早的一篇论文为2014年3月发表。网友比对两篇论文主体部分存在高度相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