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白塔镇路口闯红灯拍吗

分类: 高铁铁路 时间: 2024-11-18 03:02:15 作者:585449

现在所有红绿灯路口都会按照规定,安装监控摄像头对违规闯红灯的行为进行拍照。交警会根据违章照片对闯红灯者进行处罚。

2015年机动车闯红灯由罚款200改为罚款200记3分改为记6分
1.遇红灯过线即停车
问:红灯亮时,车来不及刹住,车头冲出停止线,这算不算闯红灯?
答: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了,交管部门不会对其进行处罚,但如果过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会被处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为:车辆驶过停止线,随后两张是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
只有当这3张照片齐备时,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在新规中扣6分。
2.交警指挥下闯红灯
问:虽然信号灯是红灯,但执勤交警示意可以通行,这样是否算闯红灯?
答:当信号灯与交警手势发生冲突时,机动车驾驶人要服从交警的现场指挥。如果因交警现场指挥“被闯红灯”,驾驶人可以到事发地交警大队开具调流证明,免于处罚。
当事人若对处罚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
3.遇红灯车身全越线停车
问:如果没来得及刹车,导致车身全部越过停止线,这算闯红灯吗?
答:如果车辆全身越过停止线后没再继续移动,这样并不算闯红灯。但这种情况是越线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4条第5项,“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扣2分。”
4.越线停车后又倒车
问:遇红灯越线停车后,企图通过倒车来躲避处罚,这能被处罚吗?
答:机动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如果违规倒车,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5.跟大车后“误闯”红灯
问:有时因为前方的大车挡住了视线,便跟着大车驶过路口,这算闯红灯吗?
答:驾驶人要保持足够的望范围,要以能看到前方的信号灯、保证安全刹车距离为标准。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跟在大型车辆后面被拍,都是因为过路口抢信号。这种行为只能按闯红灯予以处罚。
6.闯黄灯经过路口
问:驾驶人在信号灯变黄时经过路口,算闯红灯吗?
答:交警部门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路口黄灯闪烁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如果黄灯已经亮起,还继续抢行通过,那么这样被拍也算闯红灯。收起

白塔镇的村落介绍

白塔村
位于博山区北部。南距博山城五公里。地处凤凰山之东南麓。东临孝妇河,南靠东河,西依张(店)博(山)铁路。张(店)博(山)公路从村中南北穿过。现为白塔镇驻地。 设一村民委员会。共255户,817人。耕地608亩,主产小麦、玉米。建国前绝大部分民房均为破陋草房,现村民居住条件有了大的变化,95%以上的民户均新建了瓦房。
工副业:原有砖厂一座,小型机械修理厂一个。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建了汽车修理厂、水泥制品厂、钢材变型厂、饭店、商店等,年产值119.2万元。1984年又根据中发(84) 一号文件精神,在张店新建了“博山海味餐馆” , 并于当年国庆节正式营业。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人均收入为233元,至1983年,提高到612元,较前增加了1.6倍。
清乾隆十九年(1754年)《白氏世谱》载:“我白氏……宣和七年(1125年)辽亡金兴,干戈扰攘,避乱于青郡之右刘家坞。后迁居白滩庄。元泰定四年 (1327年) 立下祖坟”。又据清同治九年《梁氏家谱》载:“始祖松,于洪武年间由山西洪洞县迁居白塔店。”据此,元泰定四年(1327年)之前,已有此村。明嘉靖二十五年《淄川县志》、清康熙九年(1670年)《颜神镇志》,均载村名为“白塔店”。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淄川县志》载村名为“白塔”。
据该村75岁老人高明宝讲:明代以前,有白姓在村东沙滩上开店,故名“白滩店”。后因店房倒塌,行人称此为“白塌店”。后演变为“白塔店”。以后又简称“白塔”。 西阿 位于白塔镇政府驻地白塔西北二公里。地处凤凰山之阴,地势低洼。设一村民委员会。共175户,643人。耕地747亩,主产小麦、玉米,其次是花生、地瓜。村西北建小塘一个, 容水量一万立方。 工副业有水泥制品厂、建筑队,年产值16.6万元。
《般阳胡氏族谱》载:“我始祖讳克忠公。自洪武二年由直隶枣强迁居于淄邑明水店。长门次支居西阿。”据此,胡氏当于明永乐年间(1403—1424)在此定居。
据该村60岁村民穆少颜讲:因村处凤凰山之阴,地势低凹,遂以地形命名为“凤凰窝”。又因村处大海眼之西,改名为“西窝”。因“窝”与“阿”谐音,后又演变为“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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