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退团费用,旅行社退团扣费问题

旅游团费交了能不能退

旅游交团费时需签署国家旅游局的范本合同。
旅游合同里对于违约有详细的规定和描述。
旅游者违约:
出发前29-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出发前14-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出发前6-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出发前3-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出发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旅行社违约:
出发前29-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
出发前14-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出发前6-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
出发前3-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
出发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交钱之后可以退,但需要支付违约金。

旅游退团的赔偿问题

您好 这个的一般来说是不能退的 因为旅行团是帮你预定了 司机导游 以及机票 酒店的 如果退的话 你应该至少提前一周说这样才可以通过协商来搭车一致意向 你这是属于违约 所以一般来讲是不会退你的

旅行社退团扣费问题

这种低价的出境团,团费一般都是包不住成本的,需要忽悠你过去消费,他们从中返佣,利润才能出来。说不得取消否则赔偿四千多元,这四千多元可能就是机票成本。
另外,旅行社确实需要人数够了才一次性切机位出来,这部分的损失是确实存在的。
如果想损失少一点的话就找旅游局投诉吧,旅游局一般很护着消费者的~可能会帮你挽回部分损失,不用赔那么多。

旅游退团。损失。

旅游合同上的规则: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的30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出境社支付业务损夫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总团费的15%,你指的其它是什么呢?看合同上面有一个旅游费用合计,按那个数算15%就行。

报名旅游社,因工作原因申请退团,会有什么损失或者费用?谢谢

如果你报名了旅游团,该团已经为你定了票,交纳了保险等相关手续,该损失应由你支付。
除此外,旅行社可以扣除部分的其它支出费用。
剩余的款项旅行团退给你。
如果还没有进行操作,则应扣除最多是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然后退给你剩下的款项。

旅游临时退团扣除的费用应计入什么科目?

旅游是临时退团的费用,我觉得还是应该冲减原来的旅游费的收费也就是充钱收入的明细吧。然后多扣下来的可以做营业外收入。

旅行合同法规定游客出发前多少天可以退团

合同法没有规定出发前多少天可以退团,看合同双方是否有约定违约责任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7)旅游退团费用扩展资料

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是可以违约的:

出发前5天,台湾花莲发生6.5级地震,伊女士母女三人为此取消了台湾行。因旅行社拒绝退还任何费用,伊女士三人将中国职工国际旅行社总社(以下简称职工国旅总社)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款23100元。

9月26日上午,朝阳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伊女士三人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合同并无过错,判令职工国旅总社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16000元退还伊女士三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台湾花莲地震及可能发生的余震构成不可抗力,且伊女士三人的行程时间在原国家旅游局提示有效期内,三原告有权解除合同。

《旅游合同》解除后,职工国旅总社应在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关于机票款,在机票购买前,伊女士已经提出退团的意向,在双方沟通协商过程中,旅行社仍然为伊女士三人预订机票,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对损失的扩大,应对该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关于预付地接社费用,法院认为,伊女士三人对合同解除无过错,职工国旅总社在不足成团最低人数的情况下仍然发团,造成地接社费用上涨,增加的成本不应由伊女士等人承担。

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于2月8日解除,判决职工国旅总社退还伊女士三人旅游费16000元。一审宣判后,对于是否上诉伊女士表示需要考虑,同时她也对判决的结果表示满意;职工国旅总社的代理人明确表示将提出上诉。

报旅游团交了费由于个人原因退团不去,会损失多少?

按实际情况,对于损失的具体数额并没有明文规定,你可以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但旅游团也可以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报了旅行团,签了合约,但有事想退团,可以不?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旅行社如何退团

按国家旅游局要求,正规旅行社都会跟游客签《旅游合同》,退团就拿着合同和交款凭证去旅行社按合同办理退团即可,一般旅行社都会比合同约定的退团条款要求松些,友好协商可多退回些钱来
如果没有签合同,就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了,协商不成要么去旅游局投诉,要么去法院起诉。
建议与旅行社接待人员说明退团原因,许诺下次一定还找他们报名,这样旅行社一般都会尽量替你把损失减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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