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管理规定,护照办理有什么规定

分类: 旅游信息 时间: 2024-11-02 22:30:56 作者:408797

国家对持有因私出国护照的人员有哪些规定?

居住国内的公民经批准出境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附发出境登记卡。出境登记卡不得伪造、涂改、冒用、转让,违者依法予以处罚。 

中国公民首次出境,经批准已经领取护照和出境登记卡的,欲改变申请事由或前往国,应办理"变更事项"申请手续,经批准后,由发照机关换发出境登记卡。欲变更前往国,凭签证换发出境登记卡,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领取"定居"事由出境登记卡的公民,无论获得何种事由的签证,均可出境,无须换领出境登记卡。

领取"短期出境"事由出境登记卡的公民,若获取了定居签证,应提交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的同意出国定居的证明,可予以换发出境登记卡,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持用我国公民普通护照人员回国后再出境,不论与前次出境间隔时间长短,出境事由是否改变,以及是否变更前往国,凭有效护照和前往国的有效签证或其他准予入境的许可,即可出境,无需申领出境登记卡。

护照管理规定,护照办理有什么规定

(1)护照管理规定扩展资料:

因公护照颁发范围:

1、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人员。

2、除外商独资企业、私人企业以外的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的人员。

3、参加各种非政府间国际学术组织和国外学术团体举办的学术会议的人员,及参加中外学术团体、教育机构间互访的人员,单位派往国外讲学、任教和工作的人员。

4、民间组织的出国人员。

5、新闻机构出国人员。

6、出国演出或举办展览的人员。

7、出国参加比赛或训练人员。

8、国内远洋公司海员。

9、从事对外经济援助的人员。

10、常驻国外民间机构的人员。

11、到国外进修的中科院和工程院的院士、高等院校的校长、副校长及相当这一级别的人员(其余公派留学人员原则上持用因私护照)。

12、为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并持有《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出国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登记表》(KW121表)的出国进修人员。

13、颁发护照机关认为需持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

山东公安厅民警的护照管理规定

山东公安厅民警是可以办理护照的,只是根据管理规定,比普通公民办理护照在护照申请表上多加一项上级党委的政审和盖章才可以办理护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五条规定:“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六条规定:“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务员出国护照办理有什么规定

公务员出国护照办理规定如下:

1、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人员。

2、除外商独资企业、私人企业以外的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的人员。

3、参加各种非政府间国际学术组织和国外学术团体举办的学术会议的人员,及参加中外学术团体、教育机构间互访的人员,单位派往国外讲学、任教和工作的人员。

4、民间组织的出国人员。

5、新闻机构出国人员。

6、出国演出或举办展览的人员。

7、出国参加比赛或训练人员。

8、国内远洋公司海员。

9、从事对外经济援助的人员。

10、常驻国外民间机构的人员。

11、到国外进修的中科院和工程院的院士、高等院校的校长、副校长及相当这一级别的人员(其余公派留学人员原则上持用因私护照)。

12、为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并持有《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出国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登记表》(KW121表)的出国进修人员。

13、颁发护照机关认为需持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

护照管理规定,护照办理有什么规定

(3)护照管理规定扩展资料

护照有一定的有效期限,过期即为无效护照,丧失法律证明效力。中国因私普通护照有效期一般为5年,可以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5年。从2007年开始一般都是10年了。

一次有效护照的有效期为两年,是发给在一定时期内一次出入中国国境的人员。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和一次有效公务护照满两年后,如有需要,可在国(境)外按规定手续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根据需要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中国的因私普通护照,未满16周岁人员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为10年;《护照法》取消了延期规定,护照到期后直接换证。

护照及证件管理规定是什么时候颁发的

2012年是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2007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6号发布,根据2011年12月20日《公安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护照法律法规

【收费标准】首次办理:200元/本; 换发: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失效重领:22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 被盗、损毁补发: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丢失补发:4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加注:20元/本。

一.法律依据:(采集自中国政府网:
公民申办护照相关法律法规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文化部因公护照管理办法》
《卫生部关于护照签证的管理办法》
《国家医药管理局护照管理规定》

二、 办理护照的手续(这里指因私护照)

申请人办理护照的手续需提交以下文件即可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得到护照。(详情请参阅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须知):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当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申请表;

2、填好申请表,到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一般局级以上单位)加盖红章及负责人的签名。孩子的申请表只需父母签字即可。申请表要求一式两份;

3、根据出国目的的不同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a. 国家认可的有境外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的全额旅行发票(以旅游为出国目的。即通常所说的旅行社可以帮助办理护照,但申请表格仍须自己拿回单位盖章)。

b. 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以自费留学为出国目的)。

c.免交境外邀请材料(如以访友为出国目的。如果有国外的朋友,只需要在申请表上填写过国外朋友的姓名,何时抵达该国等信息即可,无需提交任何额外证明材料,推荐采用这种方式办理)。

4、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符合要求的照片(48*33mm)一张/每人,出入境管理中心要求在指定地点拍摄护照照片,当时可以取。贴在申请表上。

6、资料递交7-15个工作日后领取护照。 注意保存好凭证。
你是那里的户口就要回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去办理。

护照办理有什么规定?

护照实在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局进行办理,跟公安局没有关系的。
第一次办理护照需要的条件:
户口本原价、身份证原件、专门的户照办理的免冠照片(在出入境那个地方有专门拍照的,或者在可以拍护照照片的照相馆有照片和回执一起的) 带着资料去出入境管理局,拿申请表,按照模板填写资料就行了。
后续的办理流程在出入境管理局里面都有人引导,一般都是填单子,拍照,交钱,拿回执,等审核通过就行了,一般2个礼拜能办下来。我之前办理手续费是200RMB

高管护照管理办法

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为此,居民出国旅游,需要申请办理护照。
具体程序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
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备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海淀受理点:海淀区阜成路67号
朝阳受理点: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二层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至16:30
第二部分 填写申请表
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定要认真细致,逐项如实填写。在填写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者蓝黑墨水,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具体项目的填写要求是:
第一页:
“申请人姓名”,填写本人姓名;
“受理日期”等项目无需填写;
第二页:
“姓名”,填写本人现用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字,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民族”,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公民身份证号”,逐格填写;
“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
“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户口所在地”,填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户口所属派出所”,按户口簿上派出所的印章名称填写;
“政治面貌”,可以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或者民主党派的名称;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工作单位”,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填写原单位;
“联系电话”,填写可以直接联系的电话;
“家庭住址”,填写现住址;
“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按实际情况填写;
“前往国家或者地区”,填写此次拟前往的第一个国家或者地区;
“属第( )次申请因私出国(境)”,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国(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被批准的情况;
“出境事由”,选择“旅游”一项;
“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第三页:
“境外邀请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人的关系”,填写“自费出国旅游”;
“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境外人员的单位和地址用中文填写;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页:
“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填写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境)。意见内容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和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境)等。负责出具意见的人员必须签名、加盖公章、注明准确的联系电话和日期。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办证说明编辑
关于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需要说明的是:
(一)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出境,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上述人员已经离开原单位。但是档案仍在原单位的,应由原单位出具意见。)
(三)14周岁以上(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出具意见,免交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亲属的,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者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
(四)上述(一)(二)(三)类人员以外的申请人,档案存放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可由“中心”出具意见;档案存放在北京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分别由“中心”和区(县)人事局或者劳动局出具意见。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仅限为中心存档的本系统内部流动人员出具意见。
(五)在外地工作的北京市居民符合上述(一)(二)类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六)其他人员由北京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

上海出入境菅理局关于更换护照的规定

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出入境证件,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提交规定的相应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在出入境部门内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出入境证件,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七周岁(含)以上申请人办理普通护照的须当场采集个人签名。

护照管理规定,护照办理有什么规定

(8)护照管理规定扩展资料

办事的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2、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3、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青岛市政府关于公务员护照的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当事人的护照。案件当事人拒不交出护照的,前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可以提请护照签发机关宣布案件当事人的护照作废。
但是,如果你是国有企业的涉密人员,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你出国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要求你上交因私护照是对你私自出境的一种预防手段,在国企、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是很正常的行政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