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旅行社之间的低价恶性竞争论文
一、引言
我国旅行社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初具产业规模形态,尤其是近年来旅行社的数量不断增加,旅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争夺市场份额,把降价作为争夺客源的主要手段甚至是惟一手段。一些旅行社以低价格吸引旅游者和打击竞争对手,竞争对手则以更低价格为手段进行报复,致使旅游市场上的旅行社产品价格越来越低,各家旅行社竞相削价,走进了恶性价格竞争的误区,造成旅行社行业处于无序竞争的恶性循环,不论国内旅游还是国际旅游,恶性价格竞争的现象非常普遍,甚至出现了“零团费”、“负团费”。旅行社在恶性价格竞争的旋涡中利润率越来越低,旅行行业成为了“微利”行业。
恶性价格竞争使得作为主体的旅行社出现了明显的边缘化趋向,作为中介的旅游从业人员权益受损,作为客体的顾客市场满意度低。这种现象无疑极大地束缚着旅行社业的发展,拷问着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侵蚀着顾客的消费信心。因此,旅行社行业的恶性竞争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警醒与反思。
二、旅行社恶性价格竞争原因分析
(一)行业分工体系不完善
世界上旅游发达国家的旅行社业一般采取垂直分工体系,形成了旅游经营
商、旅游批发商和旅游代理商等多层次的渠道模式,各种渠道之间层次分明,职权清晰。我国旅行社行业采用的是以市场分割为特征渠道结构,分工体系相对比较扁平。长期以来,我国旅行社根据市场划分为国际旅行社与国内旅行社两大类,目前尽管根据业务调整为经营处境业务、入境业务与国内业务,但渠道过短,市场不分的机构仍然没有改变。这种分工体系造成的最大的弊端就是大型旅行社规模优势得不到发挥;中小型旅行社缺乏明显的市场定位,发展举步维艰和行业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盛行,市场秩序混乱[2]。旅行社之间由于缺乏明确的行业定位,没有准确的市场细分,在市场竞争中盲目以价格战作为主要竞争手段。导致行业恶性价格竞争盛行,市场秩序混乱。而这种以削价为主的竞争的结果不会刺激产品质量的提高,而是导致质量被忽视,致使参与者大伤元气,非参与者经营更加困难。
(二)行业监管不到位
根据《价格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全有可能对旅行社的产品
价格进行行业监管。但是,多年来旅行社的恶性价格竞争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与规范。从旅游市场的发展现状来看,越是旅游业做得好的市场,恶性价格竞争越激烈。
(三)产品雷同性强
当前旅行社产品的特点是产品重复,相形似性高。我国许多旅行社对产品开发力度不够,缺少精品。很多旅行社路线重复雷同,耳熟能详的旅游线路就那么几条,可供选择的种类少。一家旅行社开发了适销对路的产品,马上引起众多旅行社一哄而上,争相效仿[3]。另外,旅行社产品组装性很强,新产品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而又得不到专利的保护。因此我国旅行社产品差异化不明显,同质化问题十分突出。我国众多的旅行社都是以同样的产品竞争同一消费者群体,形成了市场上以产品价格而不是产品价值作为主要竞争手段的现状。
(四)产品价格的易变性及不可控性强
由于旅游资源季节性、消费者闲暇时间等因素影响,旅游市场表现出明显的淡旺季,作为调控供需平衡的市场手段突出地体现在旅行社竞争中。作为组装性产品,旅行社的产品价格随着旅游淡旺季景点、交通、住宿等要素产品的变动而经常变动,旅行社无法控制要素产品的价格波动因而也无法控制自身的产品成本及产品的价格。
(五)消费者与旅行社之间信息的不对称
旅行社业是典型的信息密集型行业,旅行社掌握着丰富的旅游要素产品信息,与顾客相比占据着明显的信息主导地位[4]。由于成本因素、竞争因素、要素产品因素等各种原因的影响,旅行社往往对其产品没有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说明,比如,旅游大巴是新车还是旧车、酒店是郊区还是市区等等。顾客由于缺少了解旅行社产品的充分信息,旅行社产品作为经验型产品又无法在售前进行比较,质量的评价也只能在消费过程中才能感受出来,因而大多以价格作为最主要的购买决策依据。信息的不对称客观上导致了旅行社的恶性价格竞争。
(六)消费者讨价还价的非理性
尽管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人们的消费水平也得到很大的提高,但是大众的购买能力与国际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消费者购买能力有限,对商品价格必然比较敏感。旅行社根据多数游客喜欢低价团的心理,以零团费甚至负团费的低价格吸引招徕消费者,再加上游客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对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产品安排的合理性难以考虑得很周全,所以他们关心的主要问题就是价格,这也正是恶性价格竞争的症结所在。另外,旅行社产品的价格随着淡旺季也有很大的波动,而消费者讨价还价的根据往往是依据最低的价格,导致旅行社之间为了争夺客源市场只能采取较低的价格从而导致恶性价格竞争。
三、旅行社恶性价格竞争负面影响
(一)损害游客利益
从根本上说,没有一定的价格,旅游服务质量肯定难以得到保证,因为适当的旅游价格是旅游服务质量的基础。恶性价格竞争使得旅行社在降价的同时为保住利润,只能采用“先降价,后降服务”的方法,即降低餐饮标准、减少旅游景点、压缩旅游时间、增加购物次数等经营方式,或靠各种回扣和人头费来充当利润率,甚至部分社还通过克扣旅游保险费来增加收入。而导游和司机为增加回扣把一天中的最佳时间用在了跑购物点上,景点只是走马观花地大致看一遍,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利益,影响了旅游业整体接待质量,使服务大打折扣。
(二)影响旅行社行业的整体效益
经济规律是相互作用的,赔本的买卖没人做。恶性价格竞争既违背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也违背市场经营者与竞争者的基本原则,且严重扰乱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6]。这种互相拼杀的结果,将严重影响旅行社业的声誉及旅行社业的整体效益。
(三)影响我国旅游的国际竞争力
旅游业的发展与其他行业一样,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国内市场化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但目前我国的旅游业并未走出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旅行社之间的竞争不是靠成本和质量,而是通过削价竞争来抢夺市场和吸引消费者。旅行社以降低成本来削价竞争,会造成资金不足,导致旅游产品的开发水平低,旅游线路重复老套,旅游纪念品千篇一律„„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旅游消费水平。总体而言会降低我国旅行社的整体质量,影响到我国旅游业的国家竞争力。
四、旅行社避免恶性价格竞争对策
(一)调整分工体系
旅行社要根据其产品特点建立合适的分工体系。就行业而言,应建立比较长的渠道结构,改变扁平式分工体系。借鉴欧美等国家的旅行社行业分工体系,建立起旅游经营商、旅游批发商和旅游代理商等多层次的垂直分工体系。各层次之间分工明确,定位清晰,大型旅行社实行集团化、中型旅行社进行专业化、小型旅行社通过代理制实现网络化。
(二)加强行业监管
1、用法律规范企业竞争行为
对于恶性价格竞争,首先应依法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可以发挥规范企业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作用。
2、通过旅行社协会加强行业协调与管理
如果旅行社削价,并没有违反有关法规,而同行业认为,削价竞争会导致价格战,损害行业利益,甚至威胁一些旅行社的生存,则可通过行业协会(旅行社协会或旅游协会)进行协调和管理[8]
。 3、由旅游局制定游戏规则实施间接调控与管理
如果旅行社的恶性价格竞争行为导致了服务质量的下降和旅游者投诉增多,确实损害了旅游消费者权益,那么旅游局可以通过制定出境游合同范本,规范旅行经营行为、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严格执行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制度等手段发挥其管理职能,间接地影响旅行社的价格行为。
(三)发展特色旅游产品,走创新之路
目前,旅行社价格竞争主要表现在常规线路的竞争上,而特色旅游产品却以其特有的优势和特色,满足了游客个性化的需求,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在传统的常规线路上,各旅行社势均力敌,只能用恶性价格竞争来取得客源。特色旅游产品是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之上,满足游客的特殊化需求。只要产品开发的有特色,有吸引力,就有绝对的竞争优势。
旅行社低价竞争的现状
一、低价竞争损害旅游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第一、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较为严重的损害 1、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游客强迫参加自费项目1)自费项目没有体现游客自愿的原则。当游客不愿意参加自费项目,或者参加自费项目没有达到导游(领队)的期望,地接导游轻则给游客脸色看,不为游客提供讲解服务,重则以拒绝提供服务,如不为游客提供住房等为要挟,迫使游客就范。(2)旅行社设定自费项目“最低”标准。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就与游客约定,游客在旅游行程中“必须”或者“至少”参加某些自费项目,并且设定在旅游目的地(特别是境外)自费项目的最低标准,如果游客拒绝缴纳自费项目的费用,旅行社也就拒绝游客参团。(3)导游(领队)不履行保护游客权益的义务。当旅游目的地导游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时,许多组团旅行社导游(领队)不仅不据理力争,行使导游(领队)维护游客权益的职责,反而与旅游目的地导游联手,做游客的思想动员工作,促成游客参加自费项目。(4)自费项目服务价格不透明。旅行社向游客推荐自费项目,往往采取套餐形式,而且导游(领队)也不事先向游客作出明确的解释,游客无从得知每一项目服务的具体价格,导致游客丧失知情权。(5)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成为获得服务的前提。当旅游团部分游客不参加自费项目时,导游对参加自费项目的游客关爱有加,而对其他没有参加自费项目的游客较为冷漠,不能及时妥善安置未参加自费项目的游客,给游客带来许多不快。 2、游客普遍质疑旅游商场商品价格和质量。(1)旅游商场的销售不规范。一些商场经营人员知道国人热衷于金银首饰、天然珠宝、名牌产品,总是向游客口头推荐所谓的24K金、天然钻石、国际品牌等,而向游客出具的发票则是含糊不清,或者是使用外语、或者是使用编号。等到游客觉得商品有质量问题时才发现,由于发票并没有注明商品真正的规格和品质,游客事实上无法追究商家的责任。(2)购物次数过多、时间过长。旅行社安排游客购物,本来是为了方便游客购买当地有特色和纪念意义的商品,但现在旅行社安排商场的目的,很大程度上已经转变成为旅行社补充团费不足和获利的重要途径。在旅游行程中,许多旅行社为游客每天安排两次购物,且在商场的时间在一个小时以上,而在景点的逗留时间也许只有半小时,旅游购物也已严重异化。(3)旅游商品价格偏高。尽管按照我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商品明码标价,商品价格由商场和游客自行商定,旅游商场向游客销售商品行为本身没有过错。但由于旅行社、导游(领队)将从游客购物获得较为丰厚的回报,旅游商品价格被人为抬高,有时甚至高得离谱。(4)导游(领队)从中积极引导甚至误导。由于游客的购物多少与导游(领队)的利益直接相关,一些导游(领队)对于为游客提供购物特别热情周到,还不时以商品款式新、价格优、国内不易购买等理由,向游客推荐旅游商品,怂恿游客购买。(5)旅行社与个别地区的旅游商场联手欺骗游客。某些旅行社安排的少数商场销售的商品均为假货,商场的管理人员均声称和游客有“老乡”关系,在解除了游客的心理防线后,借机大肆向游客推销假冒商品。 3、旅游收费存在歧视现象。在部分出境游线路中,即使是同样的条件、同样的线路,由于参团的游客年龄、职业的不同,旅行社向这类游客的收费差别很大。(1)老年人参加旅游团,必须交纳额外团款,否则旅行社就拒绝其参团,理由是老年人的购物能力差。如果旅行社不向老年人收取额外团款,旅行社不仅无利可图,而且要亏本。(2)未成年人参加旅游团,必须交纳和成年人等额团款,但旅行社不为他们提供床位,必须和父亲或者母亲同住一床,理由也是未成年人消费能力不足。(3)教师身份的游客在旅游团中达到一定比例,也必须额外交纳团款,原因是教师过于精明,在旅行社指定商场不愿意购物,旅行社面临亏本局面。(4)假如游客需要暂时离开旅游团,还必须向旅行社交纳“离团费”,旅行社的理由是,游客不参加团队活动,就不会在旅行社指定的商场购物,也不能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自费项目,旅行社就失去了获取利润的机会,游客必须对此予以补偿。第二、旅行社市场竞争力受损严重 1、旅游线路设计不合情理旅行社为游客提供满意的服务,一方面来源于旅行社提供服务的本身,另一方面,也取决于旅行社设计的旅游线路必须合理。由于旅行社采取低价竞争,直接导致的后果是,旅行社在设计线路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降低服务成本,而不是以游客的满意度为中心。(1)未将旅游目的地精华景点安排在旅游行程之内。游客参加旅游团的目的之一,就是从游览旅游目的地精华项目的同时,体验文化,陶冶情操,而旅行社为了降低成本,所安排的许多景点均为免费对公众开放的景点,而将重要的旅游景点剔除在外,这在国内某些旅游热点城市、甚至是某些欧洲线路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如法国的凡尔赛宫、巴黎圣母院、意大利的比萨斜塔等经典且包含丰富文化内涵的景点都在自费项目之列。面对如此情况,游客的选择颇为艰难:如果希望游览这些景点,就必须额外再支付门票、交通费等相关费用,游客似乎并不愿意额外掏钱;如果游客游览这些项目,又似乎有些可惜,毕竟已经来到了旅游目的地,景点近在咫尺,既然已经支付了大笔旅游费用,总希望能够看到这些经典景点。参加还是不参加自费项目让游客左右为难。 (2)行程安排不科学,游客疲惫不堪。旅游行程安排不科学,还体现在游客在景点逗留时间过短,而在购物商场逗留时间过长,游客不由得发出是“导游”还是“导购”的感慨;正常的白天游览景点被安排在晚上,游客无法如意欣赏景点;虽然合同约定了住宿标准,但住宿通常被安排在郊外,和游客的期望也有较大的距离;游客起早贪黑,紧赶慢赶,身心疲惫,游客期望通过旅游放松心情彻底落空。如此设计的线路和服务,即使游客有所抱怨,旅行社堂而皇之的理由是,旅游行程事先得到了游客的认可,旅行社完全按照合同为游客提供服务,没有违反合同合同约定行为,反而显得游客过于挑剔。即使旅行社的解释成立,但有一点旅行社无法回避,旅行社业务员在组团过程中,事先并没有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明明白白地将旅游行程中的各个服务要素和环节仔细告知游客,导致游客事后投诉。毕竟旅游服务是跨地区甚至是跨境服务,地域和经济差异很大,旅游目的地的服务设施和档次也是各有所长。业务员对旅游目的地的介绍也是青蜓点水,敷衍了事,游客在出团前心中无数,归根到底是旅行社诚信意识的缺失和服务意识不强造成的。 2、游客对服务满意度下降游客对旅行社服务满意度的下降,是旅行社低价竞争的必然结果。有些旅游投诉尽管没有原则问题,但旅行社的服务与游客的期望相去甚远,引起游客的不满,进而影响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评价。http://www.96118.org.cn/NewsDetail.aspx?type=8&gid=10
旅行社的竞争策略有哪些?
传统旅行社除了降价就是做关系了,没什么特别竞争策略
大旅行社缺乏竞争优势表现在哪里?
自1978年以来,我国旅游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作为旅游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旅行社也从发展初期的寡占行业发展成为现在的垄断竞争行业,行业规模已经基本形成。然而,正如许多学者和业内人士所注意的那样,与我国旅行社市场结构变迁过程相伴而生的是我国旅行社业的发展渐入困境,现行旅行社经营体系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与此同时,《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最终达成和我国政府对加入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在内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坚定态度,决定了我国旅行社业终将夸直接面对由外国旅行社的进入而对我国旅行社的发展所形成的挑战。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旅行社行业特征和现行经营体系的系统分析,提出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目标模式,以使我国的旅行社行业未雨绸缪,更为有效地迎接挑战和参与国际竞争。 我国旅行社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并在行业法规、行业制度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形成了自身的特征:从我国旅行社业的类别结构*来看,三类社占压倒优势;从我国旅行社业的规模结构来看,小规模旅行社占绝对多数;从地理分布情况来看,我国旅行社在全国的分布基本合理;行业利润逐年下降,我国旅行社业正逐步成为一个低利润行业。我国旅行社业现行经营体系是行业政策法规、传统经济体制和现行市场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这一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就我国旅行社业发展的实践和趋势而言,其最大弊端是造成下述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和不断恶化: (1)大型旅行社没有实现规模经济,其规模优势得不到发挥。 大型旅行社在经营中具有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采购、旅游市场拓展、旅游接待以及资金、信息、人才和抵御风险等多方面的优势,因此易于实现规模效益,而在我国旅行社行业中,大旅行社的规模效益并不明显,优势也远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我国旅游业近几年一直保持着较好的发展势头,市场持续扩大,旅游收入尤其是国际旅游收入增长很快。而在此情况下,一些大型旅行社的业务发展缓慢,在竞争中面对众多新的商业机会,自身却处于保市场或无奈于市场份额下滑的困境之中。②大旅行社未能在旅游市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即未能平抑市场的过度竞争,未能起到引导和稳定市场的作用,致使市场的混乱无序成为困扰我国旅行社业发展和造成旅行社资源浪费的顽症,大社自身也未能避免这种市场混乱所带来的负面效应。③在旅行社的内部管理方面,一个突出现象是一些大社内部普遍实行部门承包或变相部门承包,强化部门权益,使得部分大型旅行社实际上成为一些业务上相对独立的小旅行社的集合体,在这种格局下,大旅行社当然发挥不了应有的优势,难以形成规模经济。 (2)中小旅行社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发展可谓举步艰难。 就目前我国中小旅行社的总体情况而言,其特点集中表现为有限的接待数量和低下的利润水平。在接待数量方面,近年来我国许多小旅行社处于发展无望而又能勉强支撑的境地。自1995年1月国家旅游局在旅行社行业实施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以来,很多小型旅行社不堪重负,纷纷退出行业。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了众多小型旅行社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状况,另一方面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业主对行业和自身未来发展的理性预期。在利润率方面,我国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为主的众多中小旅行社多为二类社和三类社。根据国家旅游局提供的资料,1994年这两种类型旅行社的平均利润率不足8%,1995年约为5.4%,而为数众多的三类旅行社1995年的平均利润率更是下降到4.24%。这些资料反映的还只是税前利润,如果再扣除所得税,则这些旅行社所剩净利润更是微乎其微了。有限的接待量和低利润率现象的并存充分说明了当前中小旅行社经营的艰难局面。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而从旅行社自身因素来看,绝大多数中小旅行社人、财、物力有限,而其经营活动却涉及从产品设计开发到旅游接待的各个环节。这种经营的多环节必然造成每一经营深度的不足。浅层次的产品开发直接影响其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促销的乏力使得很多国内游客对旅行社的服务缺乏了解,对利用旅行社能获得的价格实惠及其它便利半信半疑,最终使得国内旅游者对旅行社的利用率偏低,市场范围狭小;接待的不周更是造成或强化了社会公众对旅行社的不良印象,减少了回头客和其它顾客来源。旅行社在这种恶性循环中求生存,必然举步艰难。 (3)旅行社业恶性价格竞争盛行,市场秩序混乱。 国家旅游主管部门1985年对旅行社类 nwes80455644
"如何避免旅行社之间的恶意竞争"
中国旅行社竞争力分析
详细说明: 中国旅行社业的国际竞争力分析-- 国际竞争力是一国特定产业通过在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而反映出的生产力。它衡量着在自由、公正的市场条件下一国产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程度。旅行社业在开放后所面对的竞争即为国际竞争。因此,正确分析、评估我国旅行社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用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分析我国旅行社业的国际竞争力
影响旅行社业国际竞争力的直接因素有两个:一是成本;二是产品的差异性。而决定或影响成本和产品差异性的因素又是多种多样的,他们构成了影响旅行社竞争力的间接因素。这些间接因素的范围很广。著名的产业国际竞争力专家、美国哈佛大学的波特教授对之进行了科学的归纳。他认为, 一国的产业是否具有竞争力是由以下因素决定的:(1)要素条件。产业发展所必须的要素包括人力资源、物质资源、知识资源和资本资源等。要素有一般性要素和专业性要素之分。其中,具有专业性的、高级的要素,如专门人才、专业技术和设施等更能为产业创造持久的竞争优势。(2)需求条件(国内需求)。 国内需求对产业竞争力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国内买主的结构和买主的性质实现的。如一国的买方需求领先于他国,就能促使国内企业开发出高质量、新颖的产品来满足这些需求,促使产业升级,在国际上领先。此外,老练、挑剔的买主也会给国内企业施加压力,促使他们在产品质量和服务等方面建立起更高的标准。(3)支持产业和相关产业。 支持产业是指为某一产业提供要素和服务的若干产业。相关产业是指具有互补性的产业。支持产业和相关产业的作用在于可能促进产业创新,并给产业施加竞争压力。( 4)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企业对之的合理选择有利于整个竞争力的提高。(5)政府行为。政府可以通过补贴、投资、教育、调控资本市场、制定质量标准和竞争条件等手段对企业及产业施加影响。(6)机遇。机遇指那些超出企业控制范围的突发事件,如需求改变,技术创新,汇率变化等等,亦会对产业竞争力产生影响。以上6 种决定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互相作用,波特将其表示为著名的“产业国际竞争力国家菱图”(National Diamond),用“国家菱图”来分析我国的旅行社业,便可以清楚地看到现阶段我国旅行社业国际竞争力的构建因素、制约因素和实际情况。
1.旅行社业竞争力的构建因素 我国是旅游资源大国,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为旅行社业的发展提供了天然的优势,20多年来中国旅游业的高速发展也促进了旅行社的成长和成熟。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时期旅行社业发展要求,制定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及管理制度,对旅行社业的结构调整、行为规范、产业升级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的种种机遇,正面的如信息技术的进步,反面的如东南亚金融危机造成的震荡,客观上都为旅行社业国际竞争力的增长带来了契机。
2.旅行社业国际竞争力的制约因素 首先,我国旅行社业的专门要素还比较缺乏,主要表现在高层次旅行社管理、旅游产品开发人才的缺乏和对先进技术应用的滞后两个方面。其次,我国国内旅游虽需求总量较大,但需求水平远远低于国际水平。旅游者人均消费低,对旅游活动质量的追求不强烈,只抱“到此一游”心态者甚众,从而未能对旅行社形成强大的创新压力。第三,支持产业,如教育、信息、通迅技术、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救援等还不够发达,制约了旅行社经营水平的提高和新产品的推出。第四,许多旅行社战略目标不清,缺乏架构完善、阶段目标明确的发展规划,导致经营中的短期行为严重;旅行社之间的竞争虽激烈,但以无序竞争为表现形式,竞争的焦点集中在价格上,不当竞争现象普遍存在。这明显不利于我国旅行社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综上所述,我国旅行社的总体国际竞争力还较弱,要使我国旅行社业在国际竞争中形成优势尚需付出艰苦的努力。
(二)我国旅行社业国际竞争力的实证分析
我国以及世界一些主要旅游国的旅行社业生产力及规模经济状况表国 别 统计时间 旅行社数量 营业额中 国 1997 4986家 233.65亿元美 国1996 旅行代理商42000家法 国 1993 3805家 77亿英镑西班牙 1993 4831家 67.87亿英镑意大利 1993 5436家 59.75亿里拉英 国 1995 旅行商271家,零售网 9.5亿贡镑点6890个国 别 旅行社规模经济状况中 国 国际、中国、青年三大旅行集团约占总市场的27%美 国 最大的25家旅行商占有72%总市场法 国 最大的17家旅行社拥有零售点2512个,点总数66%西班牙意大利 旅行社规模较小,71.5%的旅行社只雇拥1~5人英 国 15家最大的旅行社占有总市场的80%。
一个国家的旅行社业结构是否合理、优化,直接关系到旅行社国际竞争力的强弱。上述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旅行社业竞争力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规模小 我国旅行社的总数并不少,然而旅行社的单位经营规模却远远低于欧美国家。具体表现在:(1 )旅行社拥有的零售网点少;(2)旅行社的营业额少。
2.规模经济弱,集中程度低 英、美、法等国旅行社业务的大部分份额都为少数旅行社占有。美国运通公司(Amex)的旅游业务量竟达我国旅游社业务总量的3倍。这些资本雄厚、 网络发达的大旅行社往往代表着整个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我国除国际、中国、青年三大旅行社外,其它旅行社的集团优势还不十分显著,经济规模还有待培育。
另外,其它资料表明,我国旅行社的业务范围过窄,多为经营团队旅游、观光旅游,未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国际旅行社的自组能力差,其国际业务多为接待外国旅行社发来的团队。
总之,通过上述比较,不难发现我国旅行社业的国际竞争力远低于多数旅游发达国家。当然,国际竞争力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我国旅行社业正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加快集团化建设的步伐,聚集冲击国际市场的力量,向旅游强国目标发起猛攻
为什么旅行社的竞争力越来越猛
蛋糕就那么点大,想吃的人却很多,自然就竞争厉害
旅行社之间互相竞争的焦点是什么
旅游行业是服务行业,竞争的焦点就是服务。
未来旅行社的核心竞争资源是什么?
员工软实力是制胜关键游客之所以选择旅行社,无非是基于两大原因:价格和价值。由于旅行社可以带来客流量,所以在吃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都会享受最优惠的价格,差价大部分让给游客,少部分作为旅行社利润,这就是旅行社正常的盈利模式。旅行社价格的优势使得游客砍价比价成为常态,也造成行业内激烈的价格竞争,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而增加旅行社收入唯一的手段只剩下自费和购物,于是导游只能沦落为导购。在这种恶性循环中旅行社和游客都只注重直观价格却忽视了服务价值。信息的不透明使游客在价格和价值两者之间多会选择前者,这就让旅行社想尽一切办法满足游客的价格需求,而最终不得不以牺牲价值为代价。所以,参加廉价团你只能住在最偏远的郊区,无论到哪个国家都只能吃千篇一律的中式团队餐,你要为自费和购物再花很多钱,你的行程会疲于奔命,早出晚归,这都是为了完成自费和购物,也是为了避免让你有时间去逛百货商场。参加廉价团,你看到的欧洲、日本、韩国、东南亚都不是它的本来面貌。假如你选择了廉价团,请一定要忍受这一切,不要去问导游百货商场在哪儿。互联网将彻底改变这一切。互联网带来的流量已经远远大于传统旅行社,互联网也使信息越来越透明。互联网的特性决定了在线旅游必须实现标准化,尽管这对旅游产品来说难度较大,标准化的旅游产品通过大流量的网络实现线上销售成为必然趋势,传统旅行社要想生存,必须更新观念,一方面做好旅游电商,一方面转向高附加值的定制产品。高素质的导游领队,产品策划师可能是将来旅行社的核心资源。向游客提供无法模仿的价值产品市场,目前获利较稳定的就是奖励旅游团。针对此业务领域,有业者建议采用预算的方式来议价包装产品,而不是用标准的方式。“议价策略”就是让客户给一笔预算,做出物超所值的高品质产品。试想,如果采取标团方式,一定没有高品质,而面对越来越成熟的旅游消费群体,除了价格,更重要并且能持续发挥作用的是“价值”,使被奖励者有种被宠坏的感觉。 唯有做的有价值,别人才无法模仿;于是懂得将企业主想要跟员工讲的话,借由领队以及导游的肢体语言以及服务,让企业员工能够感受到雇主的用心。也因为奖励旅游必须是永续经营的理念才能做得长久(尤其是以直客为主的旅行社);建议初期要深入耕耘,只要3年内无怨无悔的付出,此后消费者自然就会跟着你。在经营策略上,不去跟大型旅行社争食,宁可做关键的少数,比的是专精、比的是细腻,重点在精致以及专业;就像打架一样,用针会使对手流血,用巴掌反而不一定会让人受伤。我们相信旅程的核心价值在于让参加旅游的客人感到快乐与惊喜。
旅行社面临的挑战有哪些?
1、旅游业也存在“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问题,是一个对化石燃料等能源有着高依赖度的产业。2、盲目开发、过度开发造成生态失衡、环境磁坏,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3、旅游地文化受到威胁。旅游业的过度发展也会对旅游地传统文化带来威胁和冲击,如传统习俗的商业化使之歪曲和不可持续。
旅行社的竞争说到底是什么的竞争
都是人才的竞争,例如:管理者、导游、市场人员等等,他们做的好,自然产品质量服务就好,自然客户的满意度就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