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怎么办理护照
非上海户籍可以在上海办理护照。
所需资料如下:
1、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2、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1)护照办理上海扩展资料:
护照办理注意事项
1、全部相应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必须是B5或者A4纸规格;
2、因为需要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所以客人应注意本人的服饰与仪表;
3、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上海办护照的地址以及办理时间
上海办护照的地址以及办理时间如下:
一、上海市崇明县出入境管理局
1、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鳌山路633号
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 8:30—16:30
3、交通如下:
东门路新崇南路 - 公交站437米
途经公交车: 南海二线 南海线
崇明东门路(招呼站) - 公交站442米
途经公交车: 南江专线
招呼站 - 公交站452米
途经公交车: 南隆专线
东门路新崇南路(招呼站) - 公交站468米
途经公交车: 南堡专线 南裕专线
招呼站 - 公交站482米
途经公交车: 崇明乡村2路 南堡二线 南堡支线南东专线 南风线 南红专线 南建专线 南隆专线南同专线 南新专线 南跃线
二、奉贤区出入境管理所
1、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29弄1号B4楼
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 8:30—16:30
3、交通
望园南路百秀路 - 公交站129米
途经公交车: 奉贤8路
望园南路百秀路132米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
望园路百秀路 - 公交站144米
途经公交车: 奉贤8路
百秀路望园南路 - 公交站213米
途经公交车: 奉贤4路
百秀路望园南路(奉贤行政中心) - 公交站227米
途经公交车: 奉贤3路
三、浦东新区(惠南)出入境管理所
1、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
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3、交通
沪南公路观海路 - 公交站31.2公里
途经公交车: 惠南3路 两滨专线
四、青浦区出入境管理局
1、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
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周六 8:30—11:30 13:30—16:30
3、交通
石青专线
外青松公路界泾港路(供电局)
青浦5路
体育场路外青松公路
五、松江区出入境管理局
1、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
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周六 9:00—16:30
3、交通
乐都西路仓汇路 - 公交站29.3公里
途经公交车: 松江14路内圈 松江14路外圈松江2路内圈 松江2路外圈
办理材料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交本人户口簿。
办理流程
1、首次申领护照的,申请人须亲自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2、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普通护照,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3、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护照的,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4、7周岁(含)以上申请人须当场采集个人签名。
办理地点
本市居民及符合条件的外省市居民可选择就近区县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接待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审批期限
1.受理期限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程序的,当场受理。
2.办理期限本市居民: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外省市居民: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收费标准普通护照200元/本。加项、合订、加注、延期:20元/项。
注:其它政策若是有变化,请以具体办理窗口及官方的公告为主执行。
上海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上海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必备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填写完整且贴有正面免冠照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监护人陪同,另需
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3)国家工作人员或现役军人
需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4)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
需军官证、士兵证或武警警官证等证明
温馨提示:
为节省您的时间,请登录“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点击“网上办证”预约申请办事
参考资料
请详见 中国上海一网办通——办事指南
上海哪里办护照
上海可以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护照,具体地址在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办理流程:
上海市民可在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领取护照申请表或者在上海市政府网站直接下载表格打印,填写此表后携带本人二寸彩照、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原本和复印件前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递交申请,申请通过后,10个工作日后就可以领取。
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均为每本160元;普通护照加注每项20元。《护照法》颁布实施后已取消对护照延期,护照到期必须重新申办。
(4)护照办理上海扩展资料
护照办理须知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
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因私 普通护照在国外失窃,如需申请补发新照,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失窃经过的书面报告和足以证明其确实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关证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上海办护照的地址在哪里?
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咨询电话:289519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二、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蒙自路701号;咨询电话:2303624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8:30-17:00。
三、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番禺路865号;咨询电话:2303722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四、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淞沪路605号;咨询电话:2217024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8:30-17:00。
五、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申北路3号;咨询电话:240639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在上海怎么办理护照
我来回答你,我也是江苏的,当初也是异地户口~办理护照的话要回户籍当地所在地办理的,例如你户口在江苏南京,你就要到你落户的南京那个派出所办个户籍证明,然后到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护照好办的~
+++++华++++++丽+++++++++++的++++++++++分+++++++++++隔++++++++++线+++++
给你个参考
办理护照的一般程序为: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 领取护照。
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
办理护照具体程序为
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 (一般程序是):
(1)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①户口簿;
②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③工作证(退休证);
④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
⑤介绍信。
(2)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 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②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 查询;
⑤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⑦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姓名”一栏,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记载相一致,必须用标准 汉字的正楷书写,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 “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汉语姓名的普通话读音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书写 时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连在一起写;复 姓连 写,但也必须和名字分为两部分书写;少数民族语姓名,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 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
“身份证号码”一栏,应根据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填写,不得填 写临时身份证内的号码。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不填写此栏或填写”无”。
“出生日期”一栏,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一致。
“出生地”一栏,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出生于中国的,填写出生地的省或 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澳门,台湾;出生于国外的,填写出生国的中文名称。
“籍贯”一栏,必须与户口簿的记载一致。
“民族”一栏,必须与户口簿上记载一致。
“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未婚”,“离婚”和“丧偶”四种情况之一。
“文化程度”一栏,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填写。
“政治面目”一栏,须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群众”,“团员”,“中共党员”或“某民主党派”等。
“工作单位”一栏,须填写本人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全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填写“ 退休”,“退职”,“退学”,“待业”等。
“职务”一栏,须填写本人现在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或本人所从事的职业。
“职称”一栏,应按照有关部门实际评定的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没有经过评定职 称的,可不填写。
“地址”及“电话”二栏,无论是工作单位的地址电话,还是家庭住址的地址电话,都必须填写详细地址,包括区,县,乡镇,街巷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等。 “本人简历”一栏,须填写从上小学开始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名称和本人职务等,要连续填写到填表日期止,中间不得有时间间隔或中断。
“出境事由”一栏,根据本人要求出境的实际理由和邀请信的邀请内容填写“探亲”, “访友”,“旅游”,“定居”,“留学”,“研修”等。
“单程或双程”一栏,除出国出境“定居”者应填写“单程”外,其他出国事由者,均应填写“双程”。
“偕行不满16岁的儿童”一栏,如大人和儿童共同申领一本护照的,须填写此栏。 分别申领护照者,则无需填写。
“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情况”一栏,须填写担保人的姓名,年龄,国 籍或籍贯,与本人关系等。
“自费留学就读学校”一栏,填写前往国家留学就读的学校的名称(全名)。
“留学生类别”一栏,应根据本人出国学习的性质填写,出国读语言的填“就读”,读专科学校的填“专科”,读大学或接受大学以上教育的填“留学”。
“所读专业”,“所读学位”,“学年”,“开学日期”几栏,申请人应根据国外(境外) 校方所发的“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填写。
“国内外主要亲友”一栏,国内亲属主要指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国外的亲友主要是联 系密切的,且须填写其在国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备注”一栏,须填写本人申领护照的理由或凭据,如出国工作的填“工作聘书”或“ 合同书”;出国留学就读的填“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出国探亲定居的填“邀请信”等 。
(3)递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 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②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由在申请表格上盖章的单位在盖章的同时开 具),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请人前往XX国家(或地 区)探亲访友,定居,留学等;
③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此外至少另外准备2~3张同样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 本人姓名;
④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
⑤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待业证”、“离退休证”、“辞、退职证明”、“职称证”等。
⑥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及 国外(境外)邀请信,担保书,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工作证及学生证或待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 如因特殊原因申领加急护照,必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特别说明。
⑦等候护照: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 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⑧领取护照:
当公安机关受理本人的申领护照材料后,须经过审核和制作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 的时间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 和出境登记卡。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接到公安部门,关于领取护照的通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管理 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签名。如申请人遇到此类情况,可根据此规定办理。
上海护照办理地点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上海首次或过期申请护照方法》是上海市处理护照的制度,上海首次或过期申请护照由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受理。申请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市居民、定居国外且在国内无户籍的中国公民(即华侨)及驻地的现役军人均可办理。
(7)护照办理上海扩展资料:
一、办理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亲自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监护人为户主的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且应当签署同意申请人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7周岁以上申请人须当场采集个人签名。
二、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网上预约”(预约地址详见“电子政务平台”)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本市居民办证时限可缩至7个工作日。
上海办理护照需要多久?
上海办理护照时间分以下三种情况:
1、护照的首次申领、过期申请、换发、补发、加注业务的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
2、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首次申领、过期申请、换发、补发业务的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
3、单独签注业务的办证时限为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8)护照办理上海扩展资料:
办理护照的材料与流程
1、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2、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
3、拍好护照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
4、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5、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6、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参考资料: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官网-常见问题
上海出国护照在哪里办理
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2018年9月1日起,中国全国异地可换补护照。
需要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国家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区(县)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县级以上金融、保险、证券系统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等登记备案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
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9)护照办理上海扩展资料:
护照种类
各国颁发的护照种类不尽相同。中国的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又分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
1、外交护照主要发给副部长、副省长等以上的中国政府官员,党、政、军等重要代表团正、 副团长以及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外交信使等。
2、公务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有关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3、因公普通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出国从事经济、贸易、文化、体育、卫生、科学技术交流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公派留学、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及公派出国从事劳务的人员等。
4、因私普通护照发给定居、探亲、访友、继承遗产、自费留学、就业、旅游和其它因私人事务出国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