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扣留我的护照 合法吗?
肯定违法的
我是个退休教师,单位要扣押我的护照,这正常吗?
单位应该有问题解决问题,扣押护照是不对的。
普通教师因私护照上交
一般公务护照当然需要上交,公务护照,因公护照,外交护照等一般国家都免签,而且不能滥用护照的权利,国际上对于非法滞留等等行为是不能容忍的,我国在建国时的免签国家免签政策执行不久就取消了免签政策,所以不可能不上交
还有一般公务员出国都需要申请,备案,护照在手也没有什么用
因私护照如果是国家备案人员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不可以异地办理
教育部门扣押教师的出入境证合法吗?
对方给予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因私护照或出入境证件,这点比较奇怪;
但是教师属于事业编制,没有公务员那么严格的出入境限制要求,也一般很少有因公护照,如果是因公护照,上面收上去倒是挺常见的。
问一下领导上面把出入境证件收走的意思是什么?
学校要求普通老师上交护照,如不上交,不准出国,请问这合法吗
合法的。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
第十六条 人事司负责局机关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的集中保管工作。
第十七条 集中保管的因私事出国(境)证件包括个人护照、赴港澳通行证和赴台湾通行证等。
第十八条 登记备案人员回国(境)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人事司送交因私出国(境)证件;因故未按时出国(境)的,应向人事司说明情况,取消行程的,应将已申领的出国(境)证件于5个工作日内送交人事司集中保管。
(5)扣老师的护照扩展资料:
申请因私事出国(境)的人员,在办理出国(境)手续时,须向人事司报送以下材料:
(一)个人因私事出国(境)申请,《国家信访局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国家信访局离退休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或《国家信访局非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备案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和《备案表》)和保密承诺书等。
(二)出国(境)探亲的,须提交国(境)外亲属的邀请信(函)及其所在国家(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说明邀请人的身份、住址、职业、联系方式以及与被邀请人的关系等。
(三)出国(境)旅游的,须提供所随旅游团有关材料。所随旅游团应是具有出国(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组织,旅游目的地必须是与我国签定旅游开放合约的国家和地区;自由行的,要提供国(境)外行程安排。
(四)其他原因申请出国(境)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报送的材料必须内容详实、格式规范、字迹清楚,要注明出国(境)具体时间、境外停留时间、所赴国家(地区)、出行目的等。
申请因私事出国(境)人员需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在职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由所在司室、机关纪委和局保密办在本人填写的《审批表》和保密承诺书上签批意见,提前10个工作日交人事司审核,人事司按程序报批。其中,正处级及以下登记备案人员,报分管副局长审批;副司长、副巡视员报分管副局长和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批;正局级信访督查专员、司长、副局级信访督查专员、巡视员,经分管副局长和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二)离退休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由离退办和局保密办签署意见后,由人事司审核,分别报分管副局长和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批。
(三)中管干部申请因私事出国(境),需由国家信访局党组提出意见,报中央组织部审批或备案。
(四)非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由所在司室审批,报人事司备案。情况特殊的,由人事司审核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批。
老师可以扣留学生的护照吗
护照不能留在个人手里?? 公安局敢这么说吗? 不敢相信!!
护照是个人私有财物,只要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局没有任何权力收缴个人护照的,是违法行为。
最近单位要高级职称的教师上交因私护照,合法吗?我可以拒缴吗?
无法律依据。
体制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国有企业都是这么做的。
没有办法反抗。
教育局有权利收老师的护照吗
这个属于土政策。像北上广这些大城市是没有这样的政策的,但是有些地方把教师按照公务员来对待,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