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别人说,,跟团去旅游很坑钱的? 是不是啊? 会不会乱收费乱花钱? 安全吗? 这
便宜的团很坑钱,低价拉客,贵些的团没那么多乱收费。
导游强制消费,报团旅游怎么避免被坑?
跟团旅游看上去价格非常实惠。而实际上,跟团旅游的水很深。无论是境内游还是出境游,我们在各类新闻媒体报道中,都会经常看到这种坑人的事件发生。你看到的表面只是低价,而实际上强制购物是通常所使用的欺诈手段。
如果你不按照导游的意愿执行,这一路上会很麻烦,甚至对自身的人身安全都会造成严重威胁。我们以前去X山旅游的时候,就遭遇了这样的场景。被导游带到了一个茶庄。然后每个人必须买茶。有人不同意,结果我们大家都受到了牵连,在那儿滞留了两个小时左右。甚至差一点没赶上回去的车。没办法,很多人只能掏钱买的茶叶。
其实,山上卖的东西很贵,跟山下有着很大的差价。但是人家强迫你购买,不买的话就不让走,真的很麻烦。大家在选择跟团旅游的时候太便宜的团游产品,特别是价格非常离谱的比如,几百块钱就可以去泰国那种。你要具体看一下机票和酒店的住宿费用,跟团费是否能够合得上。便宜的太离谱肯定猫腻很多。
同时我们需要仔细的查看具体的细节。很多景点都会让你购买当地的特色商品。而实际上很多旅游景点销售的商品,很多是存在质量问题的。当一个跟团游下来,似乎你的参观浏览更多的是在店铺里面度过。我们也不要盲目的相信网上的好评。
因为有很多评价都是商家雇人刷起来的。跟团游一定要考虑自身的安全能否得到根本保障,我们在购买机票的时候,也要尽量在航空公司的官网购买。机票代理点退票,改签都是需要支付费用的。相对来说,官网的价格还是很低廉的。
跟团旅游的时候,你都入过哪些坑?
旅游可以让人放松心情,开阔视野,减轻压力,锻炼身体……
但是跟团旅游的时候遇到下面几种情况,可真是够心塞的。
你在跟团旅游的时候遇到过哪些坑呢?
一、饮食太差
出去外面旅个游,感觉就像是出去忆苦思甜了,什么腌萝卜咸菜,带霉点的馒头,一应俱全,你不吃就饿着。
二、住宿太简陋
住个地方吧,选在郊外的郊外,设施还比较差,澡不能洗,厕所不能上。
三、强制购物
玩景点就是走过场吧,等你到了地方,会发现多了好多自费的景点,这些就是导游吃回扣的地方,不消费就不让走,把门一关,你们等着吧,没有两三个小时出不来我们出去光自费的景点差不多花了1000多。
四、低价游
旅行社常常会推出“低价游”,几天下来,实际交给旅行社和导游的钱,可能早就超过了你报团的费用。再精打细算的你,也敌不过旅行社“偷梁换柱”。
如何选择正确的旅行社?
1、一分价钱一分货,不要选择那些过低的团,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团费过低很可能存在一些隐性的消费在里面,报名时一定要记得和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
2、选择报名的旅行社一定要是正规旅行社,有正规办公地址、营业执照等。
跟团旅游,盘点那些你经历的坑。有哪些是一定要警惕的?
跟团旅游有三个坑一定要注意啊,这三个坑分别是提前交团费、强制消费、导游选择!很多人因为没有跟团旅游过,所以在跟团的过程中遇到了非常多的坑,作为一个跟团数次的人,我有必要在这里给大家一些忠告,希望大家在今后选择跟团的时候能够加以警惕,以防自己受骗!
在选择跟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了,不要去那些路边的旅行社随便报一个团队,更不要随随便便就听从对方的要求,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如果是对方让你交钱,而且是在旅游之前交钱,那么你就一定要警惕了,千万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了,因为很有可能对方在拿了你的钱之后就会跑路了哦!
再者,在跟团之前最后是要和对方签订一个协议,千万不要上当受骗!在旅游的过程中,如果是没有一个协议作为规定,那么你就会被你们的导游强迫消费,他们会各种给你下套,让你们在景区买东西,如果是不买东西的话,这些导游很有可能就会给你穿小鞋,让你各种不好受,所以一定要加以警惕!
最后呢,在选择导游的时候也要注意了,毕竟导游这个行伍之中也是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是有的,如果是你遇到了一个黑心的导游,那么你就完蛋了,因为他会各种让你难堪,遇到这样的导游真的就是活受罪,所以一定要注意,最好是问问自己身边的朋友,听从他们的一些建议,选择一个可靠的导游!
我出去旅游被坑了,怎么投诉!
旅游投诉受理程序
一、递交投诉状。 投诉者应当向旅游质监所递交投诉状,投诉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旅行社的名称、导游姓名;
2、请求人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及团队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3、赔偿请求和根据的事实、理由与证据;
4、旅游合同及有关费用凭证。
二、受理投诉。质监所接到投诉状,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决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接到投诉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质监所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将《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送达被投诉旅行社。被投诉旅行社在接到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作出情况说明的书面答复,质监所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查。在此期间,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解决纠纷,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和解情况报送质监所。协商成功,游客接受旅行社的处理方案,质监所结案。
四、核实案情。对协商不成的案件,质监所向双方展开调查,核实案情,召集当事人双方进行质证、调解。调解成功,双方接受质监所的协调方案,质监所结案。
五、处理决定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处理投诉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在15日内通知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并载明投诉者或被投诉者如若不服处理决定,在接到《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15日内可以向处理机构的上一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投诉、受理时效
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请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为9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受侵害事实发生或应当知道受侵害时计算。受理投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90天内处理终结。有特殊原因的,经上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延长30日。
跟过这么多的旅行团,其中被坑的最惨的是哪一次?
说起跟团旅行,真的有好有坏,要是加入的是一个靠谱的团真的是一次非常愉快的旅游。但是要是跟的团是不好的旅行团,那么那一次的旅行就真的是非常的糟糕了。接下来我来给大家讲讲我曾经有过的一次非常糟糕的跟团经历,几乎是让我差点不敢再跟团去旅行了
那一次的旅行还是跟爸妈一起去的,因为他们真的很喜欢去报旅行团,他们觉得报旅行团简单又方便。一开始这个团还是一个非常正常的团,导游带我们到处走。只不过去的地方都没有什么好玩的,不过我就是以为可能他们第一天的安排就是这样的吧 。但是没想到第二天那些景点还是很无趣,而且又不好看。所以这个旅行全程都没有有意思的地方,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有的就仅仅只是失望而已。但是让我绝望的还在后面。
我们报的是三天的旅行团,到了第三天导游就已经不带我们去看景点了,而是带我们去那种特产超市买东西。但是我们没有必要买那么多特产,导游却一直把我们拖在那里不让走。最后我和我爸妈买了很多可以在我们自己家买得到的芒果,还有一些味道特别普通的糖还有一些款七八糟的东西。而且价钱还是翻倍的,这个旅行真是花钱买了气受。
所以我觉得在报团旅行的时候也要慎重,找旅行社也要找那种靠谱的,不然很容易就进了差劲的旅行团。
请问旅游中被坑了怎么维权
旅游途中遭遇各种“坑”如何维权
本报百名律师进社区活动昨为居民旅游维权支招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 (记者宋芳科都一鸣)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相信不少市民都选择外出走走看看。这一路上有旅途的风景,也有放松的心情。不过也有一些市民旅游归来后向我们投诉旅游途中遭遇的一些烦心事。5月7日西部商报百名律师进社区第十九期活动如约在何家庄社区和居民见面,甘肃文广律师事务所张乃权、肖文广两位律师现场为市民解疑释惑,其中旅游归来“后遗症”也不少,我们归纳了一下请律师解答。
购物产品有瑕疵退货费用商家承担
市民金先生:我在云南的一个景区购买了一把3000余元的饰品刀,当时是邮购回来的。可是我签收后打开一看,这把刀刀锋生锈。对此我联系景区要求退货,对方表示退货可以,但是中间的邮递费用要我来承担,我想他们有错在先,为什么让我来承担邮费。所以我想问一下律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旅游购物合同纠纷,维权的正常途径是向旅游局举报,为了便于旅游局立案受理,旅游购物人有责任、有义务向旅游局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购物发票、物品照片甚至大额购物应该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书面鉴定结论,以便在提起诉讼时有充分的合法证据,就金先生遭遇的情况来说,由于商品有瑕疵导致的退货,邮递费用应该由商家来承担。
景区被蛇咬管理不善或担责
市民景先生:去年我去广西一家景区游玩时被一条毒蛇咬伤,对此我要求景区给予赔偿。但是对方表示景区本来是自然保护区,有野生蛇类很正常,所以游客自身应该小心。我想问律师遇到这样的问题,景区到底该不该赔偿。
律师解答景区应当是旅客游玩的安全场所,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自然保护区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悬崖峭壁、野生动物、游客众多容易发生踩踏事故,这些都是景区管理者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应当在有危险的地方悬挂警示牌,以提醒游客远离风险。不要误进有警示牌的危险区,擅自进入可能自己要承担责任,对于没有警示牌的地方被毒蛇咬伤,景区因没有提供安全旅游场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买赝品维权步骤要看清
市民林先生:我去年参团旅游,被导游带到一家和田玉专卖店购物。在店员的推销下,我脑子一热购买了一个上万元的和田玉器。拿回家后我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就找了专业的人士来鉴定,结果被鉴定为假的。现在我找旅行社他们说购物是我自愿,去找那家商店也不知道在哪里?现在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拿着你的鉴定报告、购买发票、旅游合同到旅游局举报景区购物中存在的欺诈行为,找不到商店可以委托有调查权利的人如律师等,前往景区当地工商局,通过工商调查就能获知商店的基本情况,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掌握这些基本证据有利于维权活动的有效开展。
旅途车被偷是否赔偿须看合同
市民石先生:我报团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自驾游,行程费用包括食宿和全程导游。在我们的行程进行到第三天时,我的车辆被盗目前尚未破案。对此旅行社让我找宾馆,宾馆又说他们报案了。那么我到底该找谁维护权益?
律师解答首先旅游合同有没有车辆保管条款,这是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基础,有约定按约定的条件旅行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约定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宾馆有负责旅客的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责任,可以向宾馆进行索赔。具体方式为: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品质打折扣不能拿不可抗力当幌子
市民陈女士:去年我们组团去湖南游玩,在旅游合同上明明写着全程入住四星及四星以上宾馆。可是到了景区后我们入住的却是农家乐,而且饭菜质量也不好,吃了两天我一直拉肚子。但是对方表示进入景区都是这样的宾馆,属于不可抗力。我想问律师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首先,旅游过程中随意改变约定的住宿条件,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预防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出现不可抗力合同当事人可以免责。游客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将农家乐、饮食拍成照片,然后找导游要求调换宾馆,调换不成向旅游局投诉并要求减免旅游费用。
帮游客看孩子导游一定要尽心
市民薛女士:我是去年国庆节跟团出去的,在河南一家景区我去洗手间,临时将7岁的儿子交给导游照看。可等出来就听到有人大喊不好了,原来我儿子在水边嬉戏时坠入湖中。现在虽然一年过去了,但我儿子因为呼吸道呛水导致肺炎一直都不好。我想问一下景区和导游该承担哪些责任,毕竟当初我是让导游照看我的孩子,导游也答应了。
律师解答这个问题从诉讼角度来讲,有两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从法律规定的程序上来讲,《民事诉讼法》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一年,超过诉讼时效的有可能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提醒当事人在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时,不要忘记诉讼时效。如果是十八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景区导游在接受口头委托合同后,就自动产生提供安全旅游的的义务,那么景区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