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包车几年年检一次
非营运面包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营运面包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中规定:
第十七条 全面落实机动车检验各项工作。各级质监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公安部门进一步扩大新车免检范围、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实行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的异地检验工作。
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