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有一部面包车是货运牌照现在想改成私家车需要什么手续
截至2020年3月,货运牌照面包车要改成私家车需要办理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登记,以泉州市为例,办理流程及所需手续材料如下:
一、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二、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3、单位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4、变更使用性质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5、车体广告相关部门出具的资料。
三、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四、到牌证窗口领取证件。
(1)面包车变更邮政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各业务岗位办理登记业务时,对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应当在车辆管理所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有关业务,并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签字或者盖章。
对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业务岗位应当出具退办凭证,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经业务领导批准后交机动车所有人。
2、我是一辆面包车,因要常带货,想改成货车,请问要办什么手续,怎么改,需要多少钱?谢谢!
现在面包车 如果已经上户的 使用性质 是非营运的 车辆类型是小型普通客车的 不能变更为货专车了 车管部门不属办变更 所以运管部门也办不出来营运证 建议你去看一下新的面包车 有好多种都是上户可以直接上成货运的 样子没有太多变化 车辆类型变成货运了 如果卖掉你现在的估计不用补多钱就可以买到
3、面包车改货运车要怎么办理
一、面包车改货运车要怎么办理
1、车辆变更和资格申请包括两方面:
(1)提交申请,到车管所办理非营运改营运手续,当然要检测的。然后换行驶证;
(2)到运管局办理货物运输许可证、资格证。车辆定期进行二级维护;
(3)原来没有商业保险的,最好到保险公司办理商业保险。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二、面包车改货运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使用性质变更的,还应拆除标志灯具、警报器,清除车身外观制式、标志图案等。
4、邮政快递面包车都是合法的吗
邮政的面包车行驶证车辆类型是“厢式小货车”,既然是货车那就不存在改装也没有非法一说。
5、我有一张7座面包车想去车管所变更拉货封闭市的可以变更吗?
我有一张7座面包车想去车管所变更拉货封闭市的可以变更吗?小型面包车不可以申请变更为厢式货车。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第(一)项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第(七)项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第(八)项 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第(九)项 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面包车变更邮政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人只有一种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并处两个以上处罚种类且涉及两个处罚主体的,应当分别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