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礼中,婚礼原本被称为“昏礼”。从古代“昏礼”的叫法,可以看出是与当时黄昏举行婚礼有关。
《礼记》中解释“昏礼”的意义时说:“合两姓之好”,两姓的结合,也是阴阳的结合。黄昏时,太阳刚落下去,月亮快要升起来,是属于阴阳往来的时刻;选择黄昏时两姓结合,即取其阴阳往来之义。
这是黄昏举行婚礼的表面解释,探究其由来,可以有下面几种说法:
晚上抢婚的说法。
在古代部落之间,出于同族内部不通婚的考虑,主要通过从别的部落抢夺妇女来繁衍人口。为了增加抢夺妇女的成功率,就选择了晚上行动,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晚上抢婚的习俗。
这种说法,可以在《易经》中找到一丝痕迹。在《易经》的爻辞中,多次出现了“匪寇婚媾”一词,将“寇”与“婚”并提,从中可以看到“掠夺婚”的影子。
黄昏约会发展为黄昏举行婚礼的说法。
在《诗经》中,有“昏以为期,明星煌煌”的诗句,说的是青年男女相约在黄昏时分相见的恋爱场景。由黄昏时约会的合二人之好,发展为黄昏时举行婚礼的合二姓之好,可以视为“恋爱婚”的由来。
由“走访婚”发展而来的说法。
走访婚是母系氏族社会中族外婚的遗留产物,是族外群婚走向一夫一妻对偶婚的过渡状态,也符合周礼中所说的“同姓不婚”原则。因为是母系社会,所以在婚姻关系中女性是主体,所以男性要到女方家里去。白天去肯定不合适,一方面白天要从事劳动,另一方面,不愿意让别人知道女性的丈夫是谁,所以就选择晚上去。
走访婚的婚姻状况,就形成了“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现象,这种形象在先秦时期一些传说中也可以找到印证。比如殷商的始祖契,他的母亲简狄是吞了“玄鸟”的卵而怀孕生下了契;周人的祖先后稷,他的母亲姜嫄,是踩上了天帝脚印而怀孕生下了弃,也就是后稷。
走访婚中,男性夜间去女方家的婚姻状态,后来就演变为男方在黄昏时到女方家迎亲的婚姻礼仪。虽然母系氏族社会形态已经消失,走访婚也不复存在,但这种婚俗遗风,以黄昏迎亲的礼仪形式得以保留。
关于为什么在黄昏时举行婚礼,在以上三种说法中,大多数人认同走访婚的说法。
古代为什么选在在黄昏时举办婚礼
“婚者,谓黄昏时行礼,故曰婚”。晚上举行婚礼是中华民族的一种婚礼习俗。古时候的婚礼是:晨迎昏行,早上男方去女方家迎娶新娘,黄昏举行婚礼仪式。“婚”字,拆开为“女”“昏”,其中“昏”即黄昏时刻古人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会在黄昏行娶妻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