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人类用火与发生火灾的历史十分久远。
在本世纪30年代,我国古人类学家在北京周口店遗址发现用火遗迹后,60年代又在云南省元谋县的元谋人遗址、山西芮城县的西候度遗址等处发现了人类用火的证据,说明200多万年以前人类已经掌握了利用天然火种的能力。距今1.7万年以前,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山顶洞人已经学会了人工取火。到了新石器时代,摩擦生火的方法得到了广泛应用,古籍中记载的燧人氏“钻木取火”就是对这一进步的反映。人类在同大自然的斗争中,逐步认识了火并丰富着用火的经验。例如,用火煮食、取暖、照明、狩猎、驱兽、耕种、制陶、冶炼等等。从普罗米修斯盗天火的传说,到化学家拉瓦锡(A.L.lauvoisier,1743—1794)揭示火的本质;从燧人氏钻木取火到航天技术的空前发展,火与人类结下了不解之缘。火的发现和利用,使人类走向文明和进步,也使人们在认识和利用能源上一次次取得重大突破。然而,福兮祸所伏。火在有益于人类的同时,也常常给人类造成了灾难与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