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的历史沿革
黄帝时“划野分州,祁为湘上游”。舜帝时,祁阳为“荆州南境”。
祁阳二中
春秋战国时,祁阳为楚国之南疆。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置郡县,祁阳属长沙郡。
西汉时,分长沙郡南部,置桂阳、零陵二郡,祁阳属零陵郡泉陵侯国。
东汉时,除泉陵侯国为县,祁阳属泉陵县隶属未变。
三国东吴孙亮太平二年(257年),分泉陵县,置祁阳县和永昌县,仍属零陵郡。
西晋怀帝永嘉元年(307年)由荆州改属湘州零陵郡。
隋开皇九年(589年),祁阳、永昌并入零陵县,隶属湘州永州总管府,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湘州永州总管府为零陵郡,祁阳属零陵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析零陵县复置祁阳县,并将永昌县并入祁阳,将县治由金兰桥(今祁东)迁至老山湾(今茅竹镇老山湾村)。唐贞观元年(627年),撤祁阳县并入零陵县。唐贞观四年(630年),祁阳县被恢复,隶属江南西道永州。
祁阳师范学校
五代时,隶属江南西道永州零陵郡。
宋朝时,祁阳隶属荆湖南路永州零陵郡。
元朝属湖南道宣慰司永州路。
明朝隶属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永州府。 [1] 明景泰三年(1452年)迁县治于檀山湾(今址)。
顺治四年(1647年)属湖广布政使司,康熙三年(1664年)属湖南布政使司。
民国三年(1914年),改衡永郴桂道为衡阳道,祁阳隶属衡阳道。民国九年(1920年),衡阳道被撤销,祁阳直属省辖。民国二十六年12月(1937年),设立行政督察区,祁阳属湖南省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九年4月(1940年),改九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10个,祁阳属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永州专区专员公署,永州专区与零陵专区名称并存,祁阳县隶属永州专区专员公署。
1950年5月,永州专区名称停止使用,统称零陵专区。
1952年11月,改隶湘南行政公署。
1954年7月,改属衡阳地区专员公署。
1983年7月,重新隶属零陵地区专员公署。
1995年11月,撤零陵地区专员公署设立永州市,祁阳县隶属永州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