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爱岗敬业。通俗地说就是“干一行爱一行”,它是人类社会所有职业道德的一条核心规范。它要求从业者既要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又要以恭敬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爱岗敬业是职责,也是成才的内在要求。所谓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为做好本职工作尽心竭力。爱岗是对人们工作态度的一种普遍要求,即要求职业工作者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种职业劳动,努力培养热爱自己所从事工作的幸福感、荣誉感。所谓敬业,就是用一种恭敬严肃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职业。任何时候用人单位只会倾向于选择那些既有真才实学又踏踏实实工作,持良好态度工作的人。
2、
诚实守信。诚实就是实事求是地待人做事,不弄虚作假。在职业行为中最基本的体现就是诚实劳动。每一名从业者,只有为社会多工作、多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并付出卓有成效的劳动,社会所给予的回报才会越多,即“多劳多得”。“守信”,要求讲求信誉,重信誉、信守诺言。要求每名从业者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职工作的条例、纪律;要求做到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
3、
办事公道。所谓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办事的职业道德规范。即处理各种职业事务要公道正派、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一视同仁、秉公办事,不因职位高低、贫富亲疏的差别而区别对待。
4、
服务群众。服务群众是指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要,为群众着想,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本职工作是服务人民最直接的体现。要有效地履职尽责,必须坚持工作的高标准。工作的高标准是单位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的具体体现,也是履行岗位责任的必然要求。
5、
奉献社会。奉献社会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和最终目的。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奉献社会就是要履行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自觉地、努力地为社会、为他人做出贡献。当社会利益与局部利益、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要求每一个从业人员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