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目前没有《水利设施保护条例》这部法律文件,而所谓的水利设施可分为进水口、制水井、储藏室、沉砂池、水文观测站、明渠、倒虹吸管、隧道、渡槽、溢流工、给水门、排水门、矮山支线、圆堀。
一般常见水利设施堤防、闸坝、河渠、渡槽、水库等等,具有防洪、灌溉等功能的基本都是,对于这些公共设施我们都应该保护好,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水利设施保护条例》这部法律文件,但是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
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的功能和效益,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各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会同本省的实际情况,基本都制定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件,比如《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昌江黎族自治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保护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