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是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青少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机构。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七类。
扩展资料: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一般为九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以及国家推行的盲文、手语。特殊教育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
特殊教育学校实行特殊教育,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学校助残日都有活动。助残日志愿者主要做:
青年志愿者到特殊教育学校慰问残疾孩子,志愿者与孩子们亲密互动,让特殊儿童真实感受到了社会的关心与人间的温暖。
志愿者观看了孩子们手工才艺表演,与孩子们一起做游戏。
让孩子们感受到关心和关爱,增加了他们接触外界的信心和勇气,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志愿者,联合国定义为“自愿进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
具体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获取报酬,奉献个人时间和行动的人。
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人。享受乘坐公交车,地铁免费,免费进公园及旅游景点。
志愿者也叫义工、义务工作者或志工。他们致力于免费、无偿地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志愿工作是指一种具有组织性的助人及基于社会公益责任的参与行为,其发展可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义务工作以解决社会上不胜负荷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