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1、
首先,分割的房产必须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婚前的房产、一方父母赠送给子女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为一方个人房产,则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
2、
其次,根据《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离婚时对共同房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对协议不成的司法实践中一般平均分割。但非过错方可以主张房产份额上多分甚至要求过错方不分。
3、
最后,在具体分割方式上,在考虑子女和女方权益以及房屋居住、登记现状基础上,可以协议由一方补偿房价款、也可以分割拍卖后的房价款、还可以分割房间。
4、
特别提示是,双方虽然可以协议赠与给共同的子女,但实践中一般需要到子女成年才可以按赠与方式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一方存在私自转让的风险。